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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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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须陈梗概。汉以高祖父太上皇执嘉无社稷功,不立庙 号,高帝自为高祖。魏以曹公相汉,垂三十年,始封于魏,故为太祖。晋以宣王辅 魏有功,立为高祖,以景帝始封晋,故为太祖。宋氏先世,官阀卑微,虽追崇帝号, 刘裕自为高祖。南齐高帝之父,位至右将军,生无封爵,不得为太祖,高帝自为太 祖。梁武帝父顺之,佐佑齐室,封侯,位至领军、丹阳尹,虽不受封于梁,亦为太 祖。陈武帝父文赞,生无名位,以武帝功,梁室赠侍中,封义兴公,及武帝即位, 亦追为太祖。周闵帝以父泰相西魏,经营王业,始封于周,故为太祖。隋文帝父忠, 辅周室有大功,始封于隋,故为太祖。唐高祖神尧祖父虎为周八柱国,隋代追封唐 公,故为太祖。唐末梁室硃氏有帝位,亦立四庙,硃公先世无名位,虽追册四庙, 不立太祖,硃公自为太祖。此则前代追册太祖,不出亲庙之成例也。

    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汉、魏之制,非有功德不得立为祖宗,商、周受命,以 稷、契有大功于唐、虞之际,故追尊为太祖。自秦、汉之后,其礼不然,虽祖有功, 仍须亲庙。今亦粗言往例,以取证明。秦称造父之后,不以造父为始祖;汉称唐尧、 刘累之后,不以尧、累为始祖;魏称曹参之后,不以参为始祖;晋称赵将司马卯之 后,不以仰为始祖;宋称汉楚元王之后,不以元王为始祖;齐、梁皆称萧何之后, 不以萧何为始祖;陈称太丘长陈实之后,不以实为始祖;元魏称李陵之后,不以陵 为始祖;后周称神农之后,不以神农为始祖;隋称杨震之后,不以杨震为始祖;唐 称皋陶、老子之后,不以皋陶、老子为始祖。唯唐高宗则天武后临朝,革唐称周, 又立七庙,仍追册周文王姬昌为始祖,此盖当时附丽之徒,不谙故实,武立姬庙, 乖越已甚,曲台之人,到今嗤诮。臣远观秦、汉,下至周、隋,礼乐衣冠,声明文 物,未有如唐室之盛。武德议庙之初,英才间出,如温、魏、颜、虞通今古,封、 萧、薛、杜达礼仪,制度宪章,必有师法。

    夫追崇先王、先母之仪,起于周代。据史记及礼经云:“武王缵太王、王 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尊为天子,宗庙飨之。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 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据此言之,周武虽 祀七世,追为王号者,但四世而已。故自东汉以来,有国之初,多崇四庙,从周制 也。况商因夏礼,汉习秦仪,无劳博访之文,宜约已成之制。请依隋、唐有国之初, 创立四庙,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祖。谨议以闻。

    敕:宜令尚书省集百官,将前议状与张昭远所陈,速定夺闻奏。左仆射刘昫等 再议奏曰: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 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仪。初详太常礼院议状,唯立七庙四庙,即并通其理。其他 所论,并皆勿取。七庙者,按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 之庙而七。”郑玄注云:“此周制也。”详其礼经,即是周家七庙之定数。四庙者, 谓高、曾、祖、祢四世也。按周本纪及礼记-大传皆曰:“武王即位,追 王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故追尊为太祖。”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 追尊四庙之明文也。故自叹、魏已降,迄于周、隋,创业之君,追谥不过四世,约 周制也。此礼行之已久,事在不疑。今参详都省前议状,请立四庙外,别引始祖, 取裁未为定议。续准敕据御史中丞张昭远奏,请创立四庙之外,无别封始祖之文。 况国家礼乐刑名,皆依唐典,宗庙之制,须约旧章。请依唐朝追尊献祖宣皇帝、懿 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庙为定”

    从之。

    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国朝见飨四庙:靖祖、肃祖、睿祖、宪祖。今大行 皇帝将行升祔,按会要:唐武德元年,立四庙于长安;贞观九年,高祖神尧皇 帝崩,命有司详议庙制,议以高祖神主并旧四室祔庙。今先帝神主,请同唐高祖升 祔。”从之。

    汉天福十三年闰七月,时汉高祖已即位,尚仍天福之号。太常博士段颙奏议曰: “伏以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按礼经,旁求故实,又缘礼贵随时,损益不定。今 参详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 居东向之位,共为五庙,庶符往例,又合礼经。”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吏部尚书窦 贞固等议云:“按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疏云: “周制之七庙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又云: “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至于光武中兴及历代多立六 庙或四庙,盖建国之始,未盈七庙之数。又按郊祀录王肃云:“德厚者流泽广, 天子可以事六代之义也。”今欲请立高祖已下四亲庙。又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 德,即于四亲庙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今除四亲庙外,更请上追高皇帝、光 武皇帝,更立六庙。”从之。文献通考:庄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 及敬瑭、知远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华胃自诡,故于四亲之外,必求所谓始祖而祖 之。张昭远之言,议正而词伟矣。至汉初,则段颙、窦贞固之徒,曲为谄附,乃至 上祖高、光,以为六庙云。

    周广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礼院议,合立太庙室数。若守文继体, 则魏、晋有七庙之文;若创业开基,则隋、唐有四庙之议。圣朝请依近礼,追谥四 庙。伏恐所议未同,请下百官集议。”太子太傅和凝等议:“请据礼官议,立四亲 庙。”从之。五代会要:和凝议曰:“恭以肇启洪图,惟新黄屋。左宗庙而右 社稷,率由旧章;崇祖祢而辨尊卑,载于前史。虽质文互变,义趣各殊,或观损益 之规,或系兴隆之始。陛下体元立极,本义祖仁,开变家成国之基,遵奉先思孝之 道,合据礼官议,立四亲庙,以叶前文。”从之。

    其年四月,中书门下奏: “太常礼院申,七月一日,皇帝御崇元殿,命使奏册四庙。准旧仪,服兗冕即座, 太尉引册案入,皇帝降座,引立于御座前南向,中书令奉册案进,皇帝搢珪捧授, 册使跪受,转授舁册官,其进宝授宝仪如册案。臣等参详,至时请皇帝降阶授册。” 从之。

    三年九月,将有事于南郊,议于东京别建太庙。时太常礼院言:“准洛京庙室 一十五间,分为四室,东西各有夹室,四神门,每方屋一间,各三门,戟二十四, 别有斋宫神厨屋宇。准礼,左宗庙,右社稷,在国城内,请下所司修奉。”从之。 其月,太常礼院奏:“迎太庙社稷神主到京,其日未审皇帝亲出郊外迎奉否。检讨 故事,元无礼例,伏请召三省官集议。”敕:“宜令尚书省四品以上、中书门下五 品已上同参议。”司徒窦贞固、司空苏禹珪等议:“按吴主孙休即位,迎祖父神主 于吴郡,人祔太庙,前一日出城野次,明日常服奉迎,此其例也。”遂署状言车驾 出城奉迎为是,请下礼仪使草定仪注。至十月,礼仪使奏:“太祖神主将至,前一 日仪仗出城掌次,于西御庄东北设神主行庙幄幕,面南。其日放朝,群臣早出西门, 皇帝常服出城诣行宫,群臣起居毕,就次。神主将至,群臣班定,皇帝立于班前。 神主至,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神主就行庙幄幕座,设常馔,群臣班于神 幄前。侍中就次,请皇帝谒神主。既至,群臣再拜,皇帝进酒毕再拜,群臣俱拜。 皇帝还幄,群臣先赴太庙门外立班,俟皇帝至起居。俟神主至,群臣班于庙门外, 皇帝立于班前,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皇帝还幄,群臣就次,宫闱令安神 主于本室讫,群臣班于庙庭。太常卿请皇帝于四室奠飨,逐室皇帝再拜,群臣俱拜。 四室祔飨毕,皇帝还宫。前件仪注,望付中书门下宣下。”从之。

    显德六年七月,诏以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将祔太庙,其庙殿室宇合添修否? 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聂崇义奏议曰:“奉敕,为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祔庙,恐 殿室间数少,合重添修。今诣庙中相度,若是添修庙殿一间至两间,并须移动诸神 门及角楼宫墙仗舍,及堂殿正面檐栿阶道,亦须东省牲立班位,直至斋宫,渐近迫 窄。今重拆庙殿,续更添修,不唯重劳,兼恐未便。窃见庙殿见虚东西二夹室,况 未有祧迁之主,欲请不拆庙殿,更添间数,即便将夹室重安排六室位次。所有动移 神主,若准旧礼,于殿庭权设行庙幕殿,即恐雨水犹多,难于陈设。伏请权于太庙 斋宫内奉安神主,至修奉毕日,庶为宜称。又,按礼记云:庙成则于中屋刲羊 以衅之,夹室则用鸡。又,大戴礼及通典亦有夹室,察文观义,乃是备庙 之制。况新主祔庙,诸经有迁易之文,考古沿今,庶合通礼。伏请递迁诸室奉安大 行皇帝神主,以符礼意。”敕依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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