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长兴元年九月,太常礼院奏:“来年四月孟夏,禘飨于太庙。谨按礼经, 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已毁未毁之主,并合食于太祖之庙,逐庙功臣, 配飨于太庙之庭。本朝宝应元年定礼,奉景皇帝为始封之祖。既庙号太祖,百代不 迁,每遇禘祫,位居东向之尊,自代祖元皇帝、高祖、太宗已下,列圣子孙,各序 昭穆南北相向,合食于前。圣朝中兴,重修宗庙,今太庙见飨高祖、太宗、懿宗、 昭宗、献祖、太祖、庄宗七庙,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庙飨。将来禘礼,若 奉高祖居东向之尊,则禘飨不及于太祖、代祖;若以祧庙太祖居东向之位,则又违 于礼意。今所司修奉祧庙神主,及诸色法物已备,合预请参详,事须具状申奏。” 敕下尚书省集百官详议。户部尚书韩彦恽等奏议曰:“伏以本朝尊受命之祖景皇帝 为始封之君,百代不迁,长居庙食,自贞观至于天祐,无所改更,圣祖神孙,左昭 右穆。自中兴国祚,再议宗祊,以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祖宗,欲尊太祖之 位,将行东向之仪,爰命群臣,同议可否。伏详本朝列圣之旧典,明皇定礼之新规, 开元十年,特立九庙,子孙遵守,历代无亏。今既行定礼之规,又以祧太祖之室。 昔德宗朝,将行禘祫之礼,颜真卿议请奉献祖居东向之位,景皇帝暂居昭穆之列, 考之于贞元,则以为误,行之于今日,正得其礼。今欲请每遇禘祫之岁,暂奉景皇 帝居东向之尊,自元皇帝以下,叙列昭穆。”从之。
周广顺三年冬十月,礼仪使奏:“郊庙祝文,礼例云:古者文字皆书于册,而 有长短之差。魏、晋郊庙祝文书于册。唐初悉用祝版,唯陵庙用玉册,明皇亲祭郊 庙,用玉为册。德宗朝,博士陆淳议,准礼用祝版,祭已燔之,可其议。贞元六年 亲祭,又用竹册,当司准开元礼,并用祝版。梁朝依礼行之,至明宗郊天,又 用竹册。今详酌礼例,允以祝版为宜。”诏从之。
其年九月,南郊,礼仪使奏:“郊祀所用珪璧制度,准礼,祀上帝以苍璧;祀 地祇以黄琮;祀五帝以珪璋琥璜琮,其玉各依本方正色,祀日月以珪璋,祀神州以 两珪有邸。其用币,天以苍色,地以黄色,配帝以白色,日月五帝各从本方之色, 皆长一丈八尺。其珪璧之状,譬圆而琮八方,珪上锐而下方,半珪曰璋,琥为虎形, 半璧曰璜,其珪璧琮璜皆长一尺二寸四。珪有邸,邸,本也,珪著于璧而整肃也。 日月星辰以珪璧五寸,前件珪璧虽有图样,而长短之说或殊。按唐开元中,明皇诏 曰:“祀神以玉,取其精洁,比来用珉,不可行也。如或以玉难办,宁小其制度, 以取其真。’今郊庙所修珪璧,量玉大小,不必皆从古制,伏请下所司修制。”从 之。
显德四年夏四月,礼官博士等准诏,议祭器、祭玉制度以闻。时国子祭酒尹拙 引崔灵恩三礼义宗云:“苍璧所以祀天,其长十有二寸,盖法天之十二时。” 又引江都集、白虎通等诸书所说,云:“璧皆外圆内方。”又云:“黄琮 所以祀地,其长十寸,以法地之数。其琮外方内圆,八角而有好。”国子博士聂崇 义以为璧内外皆圆,其径九寸。又按阮氏、郑玄图皆云九寸,周礼-玉人职又 有九寸之璧。及引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 郭璞注云:“好,孔也;肉,边也。”而不载尺寸之数。崇义又引冬官-玉人 云“璧好三寸”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两边肉各三寸,通好共九寸,则 其璧九寸明矣。崇义又云:“黄琮八方以象地,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长八寸, 厚一寸。按周礼疏及阮氏图并无好。”又引冬官-玉人云:“琮八角而无 好。”崇义又云:“琮璜珪璧,俱是祀天地之器,而尔雅唯言璧环瑗三者有好, 其余黄琮诸器,并不言之,则黄琮八角而无好明矣。”太常卿田敏以下议,以为尹 拙所说虽有所据,而崇义援周礼正文,其理稍优,请从之。其诸祭器制度,亦 多以崇义所议为定。
显德二年秋八月,兵部尚书张昭上言:“今月十二日,伏蒙宸慈召对,面奉圣 旨,每年祀祭,多用太牢,念其耕稼之劳,更备牺牲之用,比诸豢养,特可愍伤, 令臣等讨故事,可以他牲代否。臣仰禀纶言,退寻礼籍,其三牲八簋之制,五礼六 乐之文,著在典彝,迭相沿袭,累经朝代,无所改更。臣闻古者燔黍捭豚,尚多质 略,近则梁武面牲竹脯,不可宗师,虽好生之德则然,于奉先之仪太劣。盖礼主于 信,孝本因心,黍稷非馨,鬼神飨德,不必牲牢之巨细,笾豆之方圆,苟血祀长保 于宗祧,而牲俎何须于茧栗。但以国之大事,儒者久行,易以他牢,恐未为便。以 臣愚见,其南北郊、宗庙社稷、朝日夕月等大祠,如皇帝亲行事,备三牲;如有司 摄行事,则用少牢已下。虽非旧典,贵减牲牛。”是时太常卿田敏又奏云:
臣奉圣旨为祠祭用犊事。今太仆寺供犊,一年四季都用犊二十二头。唐会要 武德九年十月诏:“祭祀之意,本以为民,穷民事神,有乖正直,杀牛不如礿祭, 明德即是馨香,望古推今,民神一揆。其祭圜丘、方泽、宗庙已外,并可止用少牢, 用少牢者用特牲代。时和年丰,然后克修常礼。”又按会要天宝六载正月十三 日赦文:“祭祀之典,牺牲所备,将有达于虔诚,盖不资于广杀。自今后每大祭祀, 应用骍犊,宜令所司量减其数,仍永为恆式。其年起请以旧料每年用犊二百一十二 头,今请减一百七十三头,止用三十九头,余祠飨并停用犊。”至上元二年九月二 十一日赦文:“国之大事,郊祀为先,贵其至诚,不美多品。黍稷虽设,犹或非馨; 牲牢空多,未为能飨。圜丘、方泽,任依恆式,宗庙诸祠,临时献熟,用怀明德之 馨,庶合西邻之祭。其年起请昊天上帝、太庙各太牢一,余祭并随事市供。”若据 天宝六载,自二百一十二头减用三十九头;据武德九年,每年用犊十头,圜丘四, 方泽一,宗庙五;据上元二年起请只昊天上帝、太庙,又无方泽,则九头矣。今国 家用牛,比开元、天宝则不多,比武德、上元则过其大半。案会要,太仆寺有 牧监,掌孳课之事。乞今后太仆寺养孳课牛,其犊遇祭昊天前三月养之涤宫,取其 荡涤清洁,余祭则不养涤宫。若临时买牛,恐非典故。
奉敕:“祭祀尚诚,祝史贵信,非诚与信,何以事神!礿祭重于杀牛,黍稷轻 于明德,牺牲之数,具载典经。前代以来,或有增损,宜采酌中之礼,且从贵少之 文。起今后祭圜丘、方泽、社稷,并依旧用犊;其太庙及诸祠,宜准上元二年九月 二十一日制,并不用犊。如皇帝亲行事,则依常式。”
后唐同光二年三月十日,祠部奏:“本朝旧仪,太微宫每年五存献,其南郊坛 每年四祠祭。吏部申奏,请差中书门下摄太尉行事,其太庙及诸郊坛,并吏部差三 品已上摄太尉行事。”从之。至其年七月,中书门下奏:“据尚书祠部状,每年太 微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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