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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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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们,一律二十二岁。

    早已走过青涩,而仍拥有大把的青春。

    盛开的芳华,已懂得成功掌握及放射女人的风情,只要她们肯予释放,魅力及磁力无人能挡!

    挥别过去,她们把往昔归零,重新开始。

    同住在天母昂贵的公寓里,付了房租,打发了生活中基本的食宿交通开销,她们就买不起名牌的衣服。这是新新人类一贯的都会生活模式。有些地方,他们必须讲究,比如穿着、打扮、配备等,而相对的,有些方面,比如吃和交通,他们就只得退而求其次了。

    如果有充裕的金钱打扮,一律二十二岁的她们个个都希望能成为页尖美女。即使素肌净颜,穿搭地摊上香港、韩国的舶来品,她们也已足够闪亮耀眼,焕射出令人不能移开视线的青春艳彩和绝色!

    颜冰蕊,一个百分之一百的美人胚,娇媚、甜美、高眺、白哲,一股出尘的洁净之美叫任何男人都想私藏起来,疼怜呵护。

    朱蝶茵,剑眉丹凤眼,薄薄的眼皮,幽幽邃邃的眼神,挺直的鼻梁,雕琢一股浓得化不开的东洋女子的贞坚刚烈,眼中潋潋的波光,可以把人溶化。

    暗夏竹,浓眉雪肌,眼若灿星,不羁的短发飞扬,既炫又酷,神俊迫人令凡夫俗子不敢逼视。

    她们在品味优雅的社区百货公司内上班。冰蕊在西餐厅当驻唱歌手,蝶茵卖领带,夏竹煮咖啡。

    城市丛林中最正确的生存法则是什么?追求物质?信仰?爱情?

    她们寻寻觅觅,还得在摸索试探中重新界定。

    也许,更正碓地说,她们的终极目标只在一个,就像”首情歌里唱的:在万丈红尘中,有谁在等待我?

    而那一个男人,也许给她们物质,也许给她们爱情,也许两者皆具,也许两者皆空!

    无论如何,那一个未可知的男人,就是她们人生的指标。也许爱情才是最重要的,青春如果不以爱情来映照,那么要用什么?她们要用爱情来填满人生,而不是像男人要用事业来涤讪人生。

    但是,她们要的是什么样的爱情?是物质才能牢牢守护的爱情?还是视物质如敝屣便能无坚不摧的爱情?还是其他更多别的型态、类别的爱情?

    噢!在万丈红尘中,有谁等着我共赴岁月?

    蝶茵站在柜台后面,尽情地胡思乱想。

    三个人的工作中,只有她最得闲,最有时间好为她们的生命共同体思索未来,探讨命运,或者打算收工后回公寓弄些什么好吃的,第二天出门的行头该怎么搭配等等,反正小至民生问题,大至人生方向,她几乎一天可以想上至少一百遍。

    男装卖场一向是比女装楼面缺少那份热络,何况只是小小一隅的名牌领带专柜。通常,在例假日之外,每天会接上的客人绝不会超过十组。整整十个小时的站柜,只接不到十组的客人,的确可用门堪罗雀来形容。

    蝶茵不是胡思乱想打发时间,就是翻翻时尚杂志或照照镜子端详自己。楼面经理管理得很严,开小差、吃束西、聊天串门子一概严禁,被抓到两次以上就得当场走路。所以喽,这些禁忌也都符合蝶茵本性,她乐得让自己的思绪天马行空,无所不至,形体虽被拘禁,心绪却自在快活。

    她翻着bazaar的大本杂志,又毫不相关地想像着如果有一天男人真正流行起“亚伯特王子”穿孔,那么当尖针从男人那话儿顶端穿过尿道再从另一头出来的那种痛法,究竟会比女人穿耳洞痛上几倍呢?也许男人也可以一笑置之吧,为了爱美,人承受疼痛的耐力是无法想像的。在耳垂上绞钉,在舌头上下夹串迷你哑铃,鼻子中隔穿圆环这年头,根本任何躯体穿孔都有可能,蝶茵想着,下意识浮出一个古怪表情,不想冷不防地有人在问:“小姐,我要换领带。”

    她抬起眼,在脸上放进一些楼面经理所要求的微笑,正想好端有礼地回答,一看见来人,所有笑容马上像见了债务人般收得一丝不剩,没好气的说:“抱歉,领带用过的了,不能换的。”

    这个讨厌的家伙,脸孔长得极漂亮,风格却不怎么美!他买下这一条领带之前,先先后后看了六七回,现在又要来换,风格还真不是普通的烂!但是蝶茵心裹很清楚,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家伙她看多了,就算是情有可原,但还是可以论断他追女孩子的风格和买东西的风格一样烂,即使同情他使不出什么新套妙招,但也没有办法为他找到稍微体面一点的形容词!

    “不能换,那我再选一条!”

    风格很烂,脸孔很美的年轻男人张着一对黑白分明,浓眉覆羞,浓睫遮掩的眼睛心不在焉地盯着橱柜里形形色色的领带。他穿着一件开襟细麻罩衫,前襟开口的绳子在胸口很低的地方左右不成比例地乱打一通,一头浓黑长发捆在脑后,耳骨上夹着两个银环,根本不是一个打领带的角色她正在心里尽情地批判他,冷不防他抬起脸看她,又是那个注册商标的表情。

    左边眉毛往上斜,肆无忌惮地,上上下下打量她身上、脸上所有露出柜台的部位。

    他似乎就是为了来练习这个表情的吧。挑起左眉,或挑起右眉。这表情透露了挑逗、觊觎、张狂、轻浮总而言之没有一点优质成份。

    她双手抱胸,用她一对勾魂摄魄的丹凤薄眼皮烔烔冷冷地和他对峙,于是他投降了,挑高的左眉掉落回原位,诡详地笑说:“还是你帮我挑吧!小姐,我想我不适合大宽的领带,你能不能告诉我,我打什么样花色、长宽幅度的领带会比较符合我的style?”

    “你嘛?我看邮局穿包里用的粗麻绳很适合,绑新娘捧花的绑带也会很拉风,最正点的应当是狗炼!”

    他既然意不在酒,她也不想浪费她的尊业素养。

    “哈哈哈,原来我的style这样千变万化,谢谢你提醒!”

    他一点也不生气,更强固地让她认定他又是一个死缠烂打的男人。

    他又说:“为什么现在都生产这种又短又胖的领带,你不觉得戴上它会让再帅的人也变得很矬?”

    蝶茵瞪他一眼,没好气地教育他:“我真不想告诉你,因为现在西装、背心的钮扣提高,三角地带空间减少,所以必须以较大的领结来凸显表现,你懂不懂?”

    她知道,这种态度和语气如果被经理看到准会被炒鱿鱼,为了逞一时之快,她可顾不了这么多!

    “既然那么勉强,你为什么还要告诉我?”

    他左边的眉毛又该死地扬了上去。

    “因为我要拯救苍生,以免你又到任何一家专柜去?秃湔ǎ ?br>

    “哦!原来你有这么慈悲的菩萨心肠,能不能多拯救拯救我一点?美丽的朱蝶茵小姐!”

    他瞅着她胸前的名牌,坏坏地问。

    “你放了我吧!我们经理可没有菩萨心肠!冉多遇上几个你这种贵客,我很快就要失业了!”

    被这么数落,那男人触动良心似地低了低头,沉吟一上才说:“既然你这么说,以后我不上来了。和我去喝杯咖啡,好吗?”

    他伸出自己的左手看看,好像小男孩靦眺害羞,知错的样子。那只手!五个手指头都戴了奇形怪状的银质戒指。

    蝶茵竟然觉得了他的可爱。可是她不露声色地回绝他:“不必了。你请便吧。”

    她不再理他,转身去翻那本bazaar。

    他不走,打桩站在柜前,一会又说:“这个咖啡一定要喝的。”

    她眼也不抬,杂志翻了几页,以为他走了,抬眼一看,他正对着她挑起有眉!

    练习这门功课,他还真是锲而不舍!

    她为之气结,狠狠翻了一个白眼,把小凳子一百八十度转向,干脆背对着他。

    她一直不敢转过身来,偶尔从墙柜玻璃的反光去偷看他是否离去,却发现在那反光中也被他逮个正着!

    不知道多久,他终于走了。领带竟留在柜面上。

    是故意的吧?下次再找上门来的借口?她直觉想把它空投到垃圾桶去,到底于心不忍。三千多块台币的名牌,自己日日小心呵护。即使沦落到这样一个讨厌鬼的手里,毕竟错不在它,是她替那个讨厌鬼挑上它的!她还记得,棉与丝绢的混纺,年轮般回流渗染的花样,粗犷抽象中又不失品味。

    它不适合他。没有任何一条名牌领带适合他。也许戴上狗炼,会让他真的非常非常正点,纯银的粗炼、镌上火光闪闪的人造钻石,搭配他满手的银戒,还有漂亮轻浮的脸,张狂飞扬的长发

    这样一个男人,能给女人什么?什么都有?什么都没有?

    她又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起他,把自己的命运和这个男人串联在一起。

    不,她不能要这个男人,在万丈红尘中等待自已的,不应该是这个人。

    然而,她没丢弃掉他的领带,把它收进一个安全的小角落。

    必于这件事,她决定向她的生命共同体稍事提出,听听她们的意见。

    ###每月付出极其昂贵的房租,住在中山北路七段和天母西路之间的天王街三十八巷里毕竟还是物超所值的。在繁华之中却摒离r车马喧闹,绿荫处处的这条小冲,毗邻着一间又一间独栋旧式建筑改建的雅致小店:冰淇淋店、cheese面包店、北海道口味的札晃拉面店、咖啡馆、书局、进口原装美式家饰和瓶罐杯盘碗碟的专卖店各家店面多拥有葱翠庭院和悠闲的露大座椅,明媚悠闲的景致,在在令人陶醉动容。

    就是有了日日享受这种同时拥有明朗开阔的美式氛围和雅致幽静的英式风情,为了在这样美丽如诗的气氛风貌中生活,冰蕊、蝶茵和夏竹住进了天玉街三十八巷的街末。

    冰蕊驻唱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至十点,正好接上夏竹、蝶茵收工,三个人可以一起回家。这回家的路也是生活中的一大享受,只要在美丽迷人的街道和店铺间散步一段就到家了,完全没有台北人挤车赶路之苦,她们觉得生活如天堂。

    夏竹掏出钥匙,在玄关檐前一盏造型优雅座灯的光晕照明下打开了公寓大门,他们住在六楼,打窗口往外望去,绿荫扶疏间掩映着家家户户晕黄温暖的灯火,景致真是诗情画意之极。

    “这种生活真好!无忧无虑,没有负担和牵挂,我每天都要告诉自己一遍,还有什么比让自己这样过日子更正确的呢?我好满意,也好喜欢自己!”

    冰蕊放下手提带和套谱,在窗前的沙发上重重一坐,舒服地喟叹着。

    “如果再把肚子填进点美食,你更会飘飘赛神仙!”

    蝶茵从背包里掏出一个挤塌了的小纸袋,高兴地宣告“看!我今天可终于买到奶油过了!”

    奶油饼是百货公司美食街的抢手货,每天只有定时在三点和六点出炉两次,要吃它的人必得要付出大排长龙等候发配的功大。

    “好哇!你赶公然跷班,不怕死得很惨?”

    冰蕊问。

    “我会那么俊吗?当然透过重重关系得到的!你只顾享用就好了,不必为我担心,本人自有分寸!”

    蝶茵得意地说,一旁夏竹也变魔术般变出一包漂亮的东西,笑说:“还有让你们更幸福的束西呢!看看这是什么?”

    “是什么?”

    蝶茵凑近脸来端详,夏竹把袋口张开一些让她闻着,她立即叫了起来:“好香好香!夏竹你真是太棒了!这又是什么新品种的咖啡豆?”

    夏竹常常带咖啡回来,拜她之赐,蝶茵和冰蕊也早都述上了咖啡,任何不同香气和口感的咖啡几乎全都品尝过。听蝶茵这么欢呼,冰蕊不禁也起身离开那令她舒服透顶的大沙发,三张脸凑到一起去使劲闻香。

    “这是最高级的蓝山哦!道地的在三千英尺以上的牙买加高山种植生产出来的!这么好的豆子,有钱不一定喝得到呢!”

    夏竹对那一袋小小的束西非常得意。喝咖啡是极端风格化的行为,而她深受名师薰陶,自认相当能掌握咖啡的个性,蓝山咖啡所拥有的正统高贵的醇香一向最是深得她的芳心,她捧着的那一小袋咖啡,就如同淘金人捧着一袋金沙。

    “是啊,好豆还得靠好手艺才能发扬光大!最高级的蓝山要碰上了我们夏竹,才能发挥魅力!来,大师傅,赶紧再为我们露手吧!”

    冰蕊欢呼着。

    于是蝶茵用微波炉烘热了奶油饼,冰蕊帮箸夏竹用全套美式电咖啡壶煮咖啡。

    不多久,人手一杯浓香四溢的热咖啡,一块皮脆馅软的奶油饼,临窗各据一张沙发品尝着,共享一天辛勤工作后最美好的团聚时光。

    “真是名不虚传!夏竹,这种咖啡豆一定贵死了吧?简直和金沙一样对不对?”

    蝶茵喝咖啡喜欢加很多糖和奶精,她的口味一向比谁都重,碰上了页级蓝山,可真陶醉得此生别无所求。

    夏竹笑了笑道:“也不至于贵到喝不起。你们看我只带这么一点回来,并不是因为它贵,而是咖啡豆不宜一次买太多,一次买个两百公克,够我们趁新鲜喝两三次就好了。”

    “夏竹真是行家,和我们夏竹在起真是有福了!”

    蝶茵幸福地赞叹,夏竹又说:“你也不错啊,没有你贡献甜点,这个夜晚不会这么充实。”

    “啊,那我可是白吃白喝了,怎么办呢?”

    冰蕊停止了咬嚼奶油饼,忧愁地说。美人就是美人,即使脸露愁容,还是美人。

    蝶茵宽慰她:“那还不简单,等一下你唱一首好歌把我们送进梦乡不就得了?噢,美食、咖啡、挚友、歌声、平安的夜,人生夫复何求?”

    “是啊,清静无为,谁说一定要爱情?”

    冰蕊附和,又有感而发道:“有时候我会觉得寂寞,很希望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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