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高歌见羚秀这么激动,忙不迭连连点头,只当她是小孩性子,先哄着再说。
羚秀这才平静下来,稍一转念又大不放心,翘起葱管一般的小手指伸到高歌面前,认真地说道:“虎大哥,那可就说定了,不许反悔,咱们拉勾。”
高歌无奈,苦笑着与羚秀拉了拉钩,羚秀这才满意地笑了。
“虎大哥,你真的有办法能恢复自由吗?”羚秀热切地问道。
“那是自然。”高歌信心满满,“只要能积累一百场胜绩即可成为自由人。另外,如果能获得嘉华大比的冠军,也能被恩准为自由人呢。”
“那……那还要打打杀杀多少场啊!虎大哥,你如果有危险,我宁愿不要这自由。”羚秀眼中满是关切。
“傻瓜,我既然已经被卖为竞斗士,不管我愿不愿意,都要一直战斗下去的。”高歌拍拍羚秀的脑袋。
“虎大哥,你别老当我是小孩。”羚秀似乎对高歌这动作很是不喜欢,小声地抗议。
“你本来就是小孩啊!”高歌偏要逗她。
羚秀无奈地嘟起嘴,生着闷气。
“好了,好了,别生气了,你很快会长大的。咦,好像比上次见到已经长大不少了呢!”高歌作惊讶状。
“才没这么快呢!”羚秀噗嗤一笑,心情大好,她一边说,一边从随身的锦袋中取出两件东西来,“虎大哥,既然你不要我……我的身子,那今天我给你唱几个小曲儿吧。”
这是一对独特的锤状乐器,像高歌前世西方交响乐团里的沙铃。
“好啊!”高歌惊喜,忙找椅子坐下。
羚秀也在一旁坐下,双手轻轻一摇,手中的乐器便发出如春雨密打新绿,西风漫卷秋叶般的奇妙声音,又如无数微小的风铃在同时“沙沙”作响。
“少年醉倚红袖,春风数度西楼,思悠悠。得意何惧白头,温柔乡里病酒,真风流……”这是一首妓寮里常见的劝人及时行乐的小曲。
但羚秀的歌喉意外的好,用略还留有些童音的声线极力模仿着成年女子的魅惑腔调,竟然别有一种特殊的味道,既清纯又妩媚,既稚嫩又性感。
在歌声的加持下,小小的羚秀竟然散发出一种莫名的吸引力,高歌不由得一时失神,双目灼灼。
在想什么呢,她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啊,高歌猛然一激灵,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汗颜。
高歌的房中,琴声与歌声一直响了很久,直到夜深。
“虎大哥,我们真的能一起回到大草原吗?”在进入梦乡前,羚秀躺在软几上轻声问道。
“一定能。”高歌在床上有力地点了点头。
“真的好期待那一天早点到。”羚秀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向往。
“很快会到的。”高歌侧过脸,看着小几上那蜷缩在毛毯中的小小身躯郑重地说道。
“只要能跟虎大哥在一起,去哪里都好。”羚秀幽幽道。
……
十六进八的竞斗日很快便到了,魁首的对手也已确定,是本届忽然冒出来的一匹黑马,由位于北部边陲的靖北郡首府定乌城的四品弘武世家鲁昂家所豢养的天雷竞斗团。
鲁昂家虽然属于高阶弘武世家,却向来无意于竞斗一途,但据说鲁昂家的二少爷斯科涅在簇岳王国国立学院求学期间迷上了竞斗,毕业归家后便力主成立了自己的竞斗团。
仗着鲁昂家财力雄厚,天雷竞斗团招贤纳能,实力迅速增强,他们是第一次在嘉华大比上亮相,却一路过关斩将,轻松闯入了十六强,一时风头无两。
关于天雷的资料很少,所以,开战前,布雷克只能就本次嘉华大比中天雷亮相的几次战例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制定相应的战术。
最终,确定上场的是高歌、牛通、豹锋、猿闪和龟坚。
当踏着如雷般的掌声步入竞斗场时,高歌习惯性地抬头向正对面的观众席瞥了一眼。
那块区域约有一百来个平方,整体自观众席上抬高数米,围以汉白玉雕就的栅柱。
这是观看竞斗最理想的位置,是最高级的观众区,在其中就座的都是王国最高层的人士。
向来热爱竞斗的国王陛下以及他那以美艳闻名天下的王后,从淘汰赛开始,便是每场必至,每次都是在这个区域就座。
奇异的是,无论从哪个方向看这个区域,总感觉到影影绰绰,无法看清其中人物,这个区域四周倒像是被一层毛玻璃围起来一般。
据牛通说,这是因为在这个区域四周设了结界,由内向外可以清晰视物,但从外面却无法看清里面的情况。
大人物们,总是希望保持一点神秘感的,不然何以彰显其高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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