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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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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一般不会有人冒领,而且这人看上去也老实巴交的,不像是喜欢信口开河的人。

    不过,人不可貌相,为了避免日后有什么纠纷,方敬还是要请专人确认一下。

    他给研究室那边打了个电话,确认廖教授今天一直都在研究室之后,道:“骷髅头都送到研究室那边了,你如果要见的话,要去海城那边,我在挂的寻人启事上也写了那边的联系方式。”

    方敬觉得挺奇怪的,为什么这个中年人还会找到渔村来呢?

    “啊?”宋国强一脸的失望,失望之中又有些庆幸。

    老实说,现在他还没有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来应对这一切,缓一点也好。

    “今天也不早了,要不你今晚在这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我开车送你去海城吧。”方敬提议道。

    怎么说都是第一个来领骨头的,给点优待也说得过去,再说他约了海城那边一个果林育苗的老板要谈生意,顺路把他捎过去也不费多大的事。

    天的确太热了,而且这个点再去海城都到了晚上,估计你研究室也下班了。

    宋国强想了一下,同意道:“也行,麻烦方敬先生了。”

    方敬点头,想到什么,又问了一句:“宋先生定了旅馆了吗?”

    “没有。”他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熟悉,以为来了就能把他爷爷的骷髅领回家了。

    “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我家住一晚,明天清早趁着天凉快直接去海城。”

    “那行,谢谢方敬先生了。”

    方敬把他带到农家乐,让叶驰给开了一间标房,记他的帐。

    叶驰没说什么,拿了钥匙就带宋国强上楼了。

    方小乐拿着拖把正在大厅拖地,这孩子自从来农家乐打工之后,大厅的地从来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完全能当镜子用。

    “哥,这个人就是你捞上来的那堆骷……那啥里的其中一个的后人吗?”方小乐说得小心翼翼。

    死者为大,不管怎么说,对已经逝去的人还是要客气点。

    “嗯。”方敬摸了摸他的脑袋瓜,说,“我明天赶早去海城,你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我给你带回来。”

    方小乐想了一下,摇头:“没什么特别想要的啊。”

    家里现在的状况比起以前,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什么都有,只要他想要的,他哥都给他买了,还都是最好的,他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需要的东西。

    “行,那我就看着买吧。”方敬挺忙的,跟下楼来的叶驰打了声招呼,就回头忙自己的去了。

    第二天,方敬清早就起来,带上男朋友兼贴身保镖岑九,准备出门去海城拖树苗。

    没想到刚打开门,发现门外已经站了个人影。

    宋国强换了一件格子的短袖衬衣,手里提着一个小旅行包,也不知道在门外站了多久。

    “这么早?你来了怎么不叫我?吃早饭了吗?没吃的话,在家随便吃点。”方敬边说,边拿眼刀子戳身边的岑九。

    他就不信,宋国强在他家大门口站了老半天,岑九会不知道,这人居然半点没提醒自己,让人在门白等,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岑九双手插在裤兜里,一脸的冷漠。

    如果不是这人,今天就只有他和方敬两个人一起去海城——开着他们新买的车。

    才买不到一个月的车,他都没有坐几回,就要捎外人,心里不爽。

    知道自家男朋友估计又是哪根筋不对了,方敬抬脚踢了踢岑九的小腿肚。

    为了图凉快,他穿的一件白色胸前印了一个美人扭屁股的t恤——这是方小乐前几天跟叶驰去市里看望方小姑时的,在地摊上十五块钱一件买的,一条花花绿绿的花头沙滩裤,脚上趿拉着一双塑料凉拖鞋,那形象看上去真是惨不忍睹。

    方敬自觉挺凉快的,押着岑九也这么穿,两人并排站在一起,就跟两傻叉似的。

    宋国强都有点发懵,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我也才刚过来,已经在客栈那边吃过早餐了。”

    方妈妈和根婶觉得方敬把农家乐的房间价定得那么高,两个淳朴的女人觉得良心不安,于是便商量好,早早起来,为客人提供免费的早餐,熬的小米粥,自己磨的豆浆,不是多精致的东西,不过都是自己做的,好歹干净。

    这种小事方敬向来不管,随便方妈妈她们折腾,只要每天记好帐,到了月底一并入帐就好了。

    看来宋国强对于把自家祖宗接回家的事挺郑重的,方敬对他的观感噌噌往上涨,态度也好了许多。

    “要不,咱们就现在动身,一会儿太阳大了太热。”

    宋国强还要上班,只请到明天的假,也希望早点把爷爷的头骨接回家,点头道:“那我就不好意思,占一回方敬先生的便宜了。”

    理工科的男人比较实在,没有那么多心眼,人也木讷讷的,方敬却觉得跟这样的人打交道更舒服,要是朱家大哥那样的人,他连跟人多呆一会都觉得不自在。

    这么一想,方敬又记起朱家大哥这周末要来渔村,顿时头都大了。

    跟朱智那表面精明,内里傻乎乎的性格不一样,朱家大哥却是表里如一的精明,人精中的人精,十分不好打交道。

    他这样的大人物,突然提议要来渔村,方敬一直怀疑这其中必然有着不可告人的阴谋。

    算了,多想无益,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他还是先顾好眼前吧。

    他们出城早,到靖城的时候,才上午十点钟。

    廖教授头天接到方敬的电话,上午的时候就在研究室等着他们,看到他们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家里是不是有人有多趾(指)症?”

    方敬:“?!!”

    岑九:“……”

    中年人脸色微变:“你怎么知道?”

    他的儿子出生的时候,脚趾头就比别人多一个,那个时候,医学条件已经很发达,他生怕儿子因为这个原因遭人耻笑,对他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在孩子才几岁不记事的时候,就让他做了手术,现在儿子的左脚一切如常,当年做手术的地方也只有一条浅淡的疤痕,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是这样的,我检查其中一具骷髅时,发现这具骷髅的骨骼有异,患有多指症,而这种染色体的疾病,通常跟遗传相关,所以才多问了一句。”

    方敬:“?!!”

    好……腻害!

    居然从一具骨头就知道这么多。

    这一刻方敬真的生出了一种读书少的悔恨和感慨,果然知识就是财富啊,早知如此,当年就该我读书的。

    廖教授将他们引到工作台,台上摆放着五具骷髅,每一具骷髅的背景墙上,钉着一叠资料,根据骨骼特征还原的黏土雕像,还有对他们后代相貌的推测,以及类似于刚才廖教授对于宋国强的家人中会有多趾症的推判等等,厚厚的一沓。

    靠近工作台,宋国强的目光就落在中间一具骷髅上。

    说来真是奇怪,明明他从没见过,甚至老祖母以前提都很少提,可他一眼就能确认眼前的这具骷髅跟他之间那种血脉相连的共鸣。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明明他平时的胆子就不是特别大,有时候老婆想看恐怖片,拉他作陪都会想方设法推三阻四,可是现在站在这具阴森森的骷髅面前,他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害怕,内心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悲伤感情在蔓延。

    这就是他的爷爷,那个所有人都以为在最危难的时候,舍弃了家庭,舍弃了妻儿,远走他乡沓无音信的爷爷。

    他并没有抛弃家人,他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然后被错误的人撞见,强行关押上了一条错误的船上。

    一切造化弄人。

    中年人的眼睛湿润了,他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老旧的照片,昏黄的光线下,穿着短打的男人和娟秀的女人靠在一起,任由摄影师拍下这温馨的一刻,然后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他将照片摆在骷髅面前,年过四十的男人忍不住红了眼眶。

    “爷爷,我来带你回家,奶奶一直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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