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皮带,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别人寄来的。
梅子还是没有问,不知道又是他哪一个女人寄的,只是把心里的那把火压了又压。
一次又一次,蒋伯同往家里拿其他女人送的或寄的东西,她已明白,他现在有了一堆他所谓的“红颜知已”。
梅子对什么蓝颜或红颜不以为然,她认为纯什么颜,在男女之间根本不可能长期存在。
如果有人说男女之间有什么蓝颜或红颜存在,那是没有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没有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的实质。
所描写的只是一种愿望,是一种很美好的静态感情,这种感情恰恰迎合了一部分人的心态。
持这种观点的人忽略了价值观、情感、第三方这三个因素。
首先是价值观因素。人之所以能够成为知己、朋友,一定是因为价值观相似。但价值观是会变化的,站在长远的时间跨度看,它要求两个人同时同步提升才能保持一致。而这种提升需要两个人有共同的生活、工作环境,共同的生活习惯,共同的认知水平,能做到这一点不是夫妻是非常困难的,是夫妻也未必能做到。
再有就是男女之间必定存在异性相吸的因素,要想不越雷池半步,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支持,这更要求双方价值观高度相似。但从实际来看,两个不相干的男女很多年一直保持同步提升价值观,以达成默契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是情感因素。必须要承认情感也是动态的,而且大家都知道情感这种东西最不容易掌控,它太抽象、太容易变化。
情感又可分为欲望、情绪与感情三种。当主导变量的是人的品质特性时,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欲望;当主导变量是环境的品质特性时,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情绪;当主导变量的是事物的品质特性时,人对事物所产生的情感就是感情。而主导变量瞬间就有可能发生多次变化,所以人的情感变化连自己都无法分清,还怎么掌控?
况且情感因素中最关键的是一方有家庭或者双方都有家庭。平时无事时还好,一旦哪个家庭产生矛盾,出于本能,许多人必然要找知己去诉说,诉说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得到安慰,在这种不太理智的情况下,互有好感的两个异性能把握住那个度吗?把握不好,还谈什么知己?
何况大家在经营家庭的过程中都知道,要想让一个家一辈子不出现问题,太难。所以说一生一世的知己是不可能的,几个月、几年的知已或许存在。
有人会说,现实生活中真的存在这种纯知已的男女,即便有,这也是上面说到的动态问题,是短时间的,有谁见过一辈子的男女知已?
而且这种知已一般无外乎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两人已经有过柔体上的接触,但理性又让两个人悬崖勒马,所以说这种知己也是有代价的,能维持多久很难说。
还有一种是一方心存幻想的想得到另外一方,在苦苦地坚持,一旦突破坚持底线,明白了不可能得到就会悄然撤退,也就无所谓知已了。但坚持的过程中,在外人看来可能会羡慕,把它当成是知己的感情。更有可能的是,一方不明白另一方的所思所想,自我陶醉地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知己,以为这种状态会持续下去,而且会永恒。
第三是第三方因素。也就是有家庭的一方想长期保有红颜或蓝颜知已,就得让自己的另一半一直宽容、理解、支持下去。如果夫妻两人是相爱的,有哪个人会坦然接受自己的另一半经常与一位异性在一起,就算免强接受了这种令自己不能心安的感情存在,也只是容忍,可容忍是有限度的,一旦突破限度夫妻之间就会开战。
反过来说,如果你爱你的另一半,你会去做常常与一位异性在一起而让自己的爱人不能心安的事吗?所以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两个人的感情一旦被自己的家庭发现,往往会被立即掐死。不乐意被掐死的会偷偷来往以作反抗,这种反抗本身就代表了一种不理智,一种欺骗。最终的结果会是什么呢?要么夫妻之间经过一场感情风波后,被掐死;要么继续来往,夫妻闹下去,最终走向离婚或面和心不和、同床异梦的地步。
家庭走到这一步,还能指望两个知已之间秋毫不犯?一旦有犯,还叫知己吗?
最让梅子意外的是,蒋伯同的父母竟然对他这些所作所为不闻不问。
很明显蒋伯同在玩暧昧,梅子不明白何以电视里出现这种情况时,男方的父母要么痛斥自己的儿子,不能做这种事,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要么语重心长地教育儿子,感情出轨会毁了家庭的,为孩子着想,也不能做这种事……
然后,会协助儿媳妇一起把儿子的那些不轨行为掐死在萌芽状态,共同维护这个家庭。
可梅子在蒋伯同的父母身上,没有看到一丝一毫这种意思,似乎还对儿子能拿回这些东西很开心。
面对这样的蒋伯同及他的父母,梅子在无助无望中纠结痛苦,内心越来越抓狂。
她开始反省自己,何以让蒋伯同开始出轨。问了十万个为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让他如此不满意,要到外面去寻花问柳。
年三十的前一天中行,梅子说加班没有回家。她想一个人出去走走,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如今这局面该如何应对?
独自行走在熙熙攘攘寒冷的街头,内心的凄苦和街上即将过年的繁华成鲜明的对比。
痛着、苦笑着、叹息着,目光没有焦距地追随着前方一个个人的背影,直到那些背影消失于人海,无处寻觅,眼睛却突然酸涩无比……
停下来想让眼睛里的潮湿散去,却感觉到身上已经冷的没有热气了,哆嗦着向四周看了看,想找个地方取暖,竟然发现自己站在新华书店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