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躯,任何女人看了估计都会心动。
但是,在这具身躯上却满是密密麻麻的伤痕,长长的伤疤就像是蚯蚓一样,近乎一半从凹凸的程度上看,当时当时绝对都已经见骨了。
其中还有指甲大小圆形的伤疤,在枪支横行的时代,也只有子弹才能造成这样的伤疤,聂倾城虽然没有数,但是这样的伤疤至少不下于十个,其中有两个在心脏部位。
充满好奇心的聂倾城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顿时惊呆了,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身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疤痕?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每一个伤痕和伤疤都代表着伤害,鲜血,拼杀和死亡,但燕锋身上却有这么多,可燕锋明明只有二十岁,比她还小了四岁,分明就还是一个大孩子。
突然,聂倾城心里没来由的一痛,虽然不知道燕锋到底经历了什么,但要是拿自己的和他相比,自己的那点儿委屈简直是太微不足道了。
燕锋看着聂倾城惊呆了的表情,默默的穿上了衣服,然后起身走进了浴室。
每当有人见到他身上的那些伤痕,无不是怜悯和恐惧,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不喜欢,他厌恶这两种眼神,因为那分别代表着弱小和距离。
冰冷的水冲刷在燕锋的身上,皮肤一阵收缩,令燕锋逐渐的冷静下来,不由的自我讥笑,人家可是倾国倾城的女财神,天之骄女,和自己能有过多的瓜葛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足足在冷水中过一个小时燕锋才从浴室出来,重新换上了自己那身大花裤衩,拖鞋。
聂倾城也换了衣服,坐在沙发上,见燕锋出来了,犹豫了半天之后才道:“你要出去吗?我可以送你。”
“你是可怜我吗?”
聂倾城态度的转变让燕锋心里一堵了,微微一笑,语气突然变的森寒无比,道:“我燕锋可以让人恐惧,让人憎恨,甚至令人厌恶,但是绝对不需要别人的怜悯,这世上没人有资格怜悯我!”
说完之后,大步走向了门外,只留给了聂倾城一个落寞的背影,迎着门外照射进来的夕阳,不断的拉长。
不知道为什么,聂倾城心里好难受,有些疼。
自己是在怜悯他吗?应该是的,不然自己和他刚刚认识而已,非亲非故的,还发生了那么多不愉快的事情,为什么会为他心疼呢?
可是自己为什么要怜悯他?自己有什么资格怜悯他?
但是,无论如何,聂倾城都不知道,她的心里都已经刻下了燕锋的影子,再也难以磨灭了。
燕锋的心里难以平静下来,漫无目的的游荡,一直到入夜才在一条满是大排档的街道停了下来,当他准备坐下来大吃一顿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慌慌张张的从街角跑了出来,身后跟着五六个凶神恶煞的壮汉。
燕锋顿时一阵无语,我擦,这是不是也太巧了点儿?杂又遇到她了?
几天不见,那个美少女很明显过的不怎么样,头发乱糟糟的,一张粉脸苍白无血色,脏兮兮的,衣服根本没有换过,满是污渍。
消瘦了许多,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应该是受了伤。
这一次美少女就没有那么走运了,很快就被那几个壮汉给抓住了,然后带上了一辆面包车。
而燕锋也没有再出手,而是上了一辆出租车,跟上了那辆面包车。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过去看看吧,给自己找点乐子。
况且,两人已经遇见三次了,家里那个老东西一直说要讲什么缘分,既然两人这么有缘,就帮上一把吧,再说了,这么一个极品小美妞儿万一被猪拱了,是要天打雷劈的。
那辆面包车一直开到一家的酒吧门口,然后几个大汉把人给带了进去。
走进酒吧,发现里面没有重金属音乐,也没有脱衣舞女郎,更没有随地交欢的男男女女,只有比较和谐的闪光灯,大家都安静的坐在那里喝着酒,聊着天。
看的出来,这是一家正规的酒吧,并非那种猎艳场所。
“小弟弟,想喝什么酒?”吧台上的调酒师竟然是一个清秀的女孩。
“什么酒烈,来什么酒!”燕锋被聂倾城搞的心情不太好,现在没有心情去欣赏美女,只是想喝酒。
调酒师见燕锋懒的搭理她,也就没有说什么,很快一杯火红色的酒推到燕锋的面前。
燕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顿时一股辛辣的味道从喉咙流入胃里,发出灼烧般的感觉,忍不住赞道:“好酒!”
调酒师神色有些不自然的说道:“你慢点喝,这酒太烈,小心喝醉了没人抬你回家。”
谁知燕锋哈哈一笑,说道:“你放心,就算是把你酒吧里的酒全灌进我肚子里,也喝不醉我,给我来十杯这样的酒,送到我桌子上。”说完就大步走向一个角落的桌子。
“你……”美女调酒师一听,顿时有些气愤,刚才她调的酒度数非常高,比一般的酒要高上许多,就算是平日里一斤酒的酒量,喝下两杯也会醉倒,这小子居然一口气要十杯,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喝死你!”
美女调酒师一边调酒,一边气愤的说道,对于来买醉的人,当然希望喝的酒度数越低越好,不喝醉就继续喝,喝的多,她赚钱就多嘛。
可是客人的要求,她又没有理由去拒绝。
刚刚坐下,他就发现隔壁桌子上坐着一个身材魁梧,剃着大光头,右边脸颊上有一道恐怖伤疤的男子,在他身上散发着浓重的血腥气息,体内犹如沸腾一般的气血令燕锋感到心惊!
好强横的家伙!
只见光头男的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酒杯,足足有二十多个,面前还有三个和他之前喝过的同样火红色的酒,只见他一口一杯,连续三口,将三杯酒一饮而尽,接着还舔舔嘴唇大声嚷道:“再来二十杯!”
“好酒量!”燕锋忍不住赞道。
这么烈的酒,能一口气这么喝的,酒量确实能够称得上好了。
光头男看了看燕锋,不屑又得意的说道:“那是,大爷我是海量,哪是你这种小白脸能比的,估计也就只能喝喝红酒加雪碧。”
“是吗?”
这个时候,他要的十杯酒也被人端上来了,燕锋微笑着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喝完之后,赞道:“真是好酒!”
说完之后,连续将剩下的九杯全部喝完,中间没有丝毫的停顿。
“老板,再来二十杯!”燕锋放下酒杯,大声嚷道。
那个光头男则是瞪圆了眼睛,一副活见鬼了的样子,他们喝的这种酒叫做烈焰红唇,是这家酒吧里度数最高的酒,一般酒量的人喝上一杯就差不多了,酒量好的人喝上两三杯也得躺下,再多喝就是酒量极好了,至于像他这种当白开水喝的,都是怪物,不能以常理来论之。
看着燕锋那挑衅的目光,光头男也并不生气,只是嚷道:“小子,你敢不敢来比比?”
“比就比,就怕你不是对手?”燕锋傲气的说道。
光头男顿时怒了,吼道:“好小子,敢在酒桌上小瞧大爷的,你是第一个,大爷今天就叫你瞧瞧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来,来,来,我要是怕了你,以后再也不喝酒了!”燕锋挽起袖子,一副撒泼的样子。
两人直接凑了一桌,桌子上摆满了酒,两人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