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语这小丫头说道:“馨雅,秦风好厉害啊,竟然有人主动要做他小弟。”
“这有什么厉害的?”玉馨雅摇了摇头,“你这个小丫头,还是关心关心自己吧,别没事就那么八卦。”
沈思语崛起了嘴,道:“我哪里八卦了,如果事情不是和秦风有关,我才不管呢?”
“恩?”玉馨雅一听沈思语这话,竖起了眼睛,“小语,你什么意思?为什么秦风的事情就要关心?”
“当然要关心啊,他是馨雅姐的保镖,也是我们的朋友,自然要关心一下。”
玉馨雅见沈思语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顿时感觉自己想歪了,转过身故作轻松的说道:“你说的对,不过这家伙那么厉害,你就不用担心他了。”
玉馨雅有些脸红,为什么一说到秦风,她就不淡定了呢?
玉馨雅转过身去,没有注意到沈思语眼神中的狡黠。
这丫头,哪里会那么纯洁,之前说的理所当然,可都是有目的的。
就在沈思语还要继续和玉馨雅说什么的时候,教室的门突然打开了。
走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人手拿一大捧的玫瑰花。
“沈思语,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求你答应我!”
哗!
虽然大学不限制谈恋爱,但是竟然有人冲进班级里求爱,还是狠狠的冲击了大家的眼球。
特别是这家伙求爱的对象,还是“南阳七校花”之一的沈思语,这就更加的劲爆了。
沈思语没想到,竟然有人冲进来和自己求爱,而且还抱着那么一大束的玫瑰花,下意识的看了看玉馨雅,又看了看秦风,小脸通红。
走进教室的人叫郑思成,他身边站着的那个瘦高的家伙人称吕小瘦。
这郑思成是沈思语的忠实追求者,今年大二,在看见沈思语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发誓要追求到沈思语。
可是沈思语这丫头,一天天疯疯癫癫的,说话根本就没有个条理,沈思语不喜欢郑思成,自然也就不会搭理他。
只是没想到这家伙会如此的“给力”,竟然来班级求爱了。
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的郑思成,看见沈思语小脸通红,也兴奋的笑了,顺势从衣兜里拿出来一件东西。
竟然是,一张血书!
这家伙竟然用鲜血写了一封情书,准备告白。
“沈思语,我爱你,这是我用自己的鲜血写下的血书,希望你可以接受我。”
说到血书的时候,郑思成一脸的骄傲。
这可是他最新的创意,至少在南阳大学,还没有听说谁为了追女孩,用鲜血写血书的。
……
前几天,郑思成又一次被沈思语拒绝,心情有些低落,一直持续到今天。
半个小时之前,郑思成的好友兼智囊,人送外号的吕小瘦的瘦子对他说道:“成哥,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郑思成说道:“哎,还不是因为沈思语,又被拒绝了,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吕小瘦摆了摆手,说道:“我又不是女孩,我哪里知道,按理说,成哥你可是标准的高富帅,沈思语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郑思成的确是高富帅,一米八的身高,长相比较帅气,而且家里也很有钱。
可感情这种事情,并不是说你是高富帅就可以的,要看感觉。
郑思成说道:“别说那些没用的,现在关键问题是,我怎么能打动沈思语呢?我为她做了那多么的事情,可是她好像对我没什么感觉啊?她怎么就不动心呢?”
“这个……”吕小瘦犹豫了一下,说道:“成哥,沈思语可不是一般人,你看她的衣着,还有平时的行为,全都是有钱人才能做得。”
“所以,一般的方法,我觉得恐怕对她没有什么用,要是想打动她,就得用特殊一点儿的手段了。虽然你是高富帅,可沈思语也是白富美,所以一般的办法,对她肯定是无效的。”
“小瘦,你说得对,那你有没有好主意?我是实在没什么办法了,就靠你了!”郑思成眼睛一亮,似乎觉得吕小瘦说的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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