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始毕可汗就是为了要寻错吞并他的部众所以无论这火是三个人放的,还是三百人放的,其实都一样即便当时没起火,估计始毕可汗也能抓住却禺别的短处反正要收拾他,有错没错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却禺的部众被始毕吞并了!”旭子的手一抖,也泼了半碗酒在身上不顾形象狼狈,他胡乱用衣袖擦了擦,颤抖着声音追问,“那,那骨托鲁呢,启民可汗的侄儿,与却禺交情颇深的那个?”
“你说的是阿史那骨托鲁啊,他现在得意着呢却禺被逼得交了权,原来的地盘都归了骨托鲁管他现在号称骨托鲁汗,地位仅仅比始毕汗的弟弟咄苾差一点他的可墩据说出自苏啜部,和咱家王妃是手帕交,每年夏天都会到部落里来住几天有她在背后撑腰,咱家王妃的地位在羽棱部牢不可破几个其他部送来的女人忌妒得眼睛发绿,就是分不了半分宠走!”潘占阳摇头晃脑,洋洋得意,根本没看见旭子的眼神突然间又由明亮转为黯淡
“原来如此!”李旭笑了笑,淡淡地道年少的梦全部结束了,陶阔脱丝嫁给了骨托鲁,从而为其部族和阿芸赢得了富贵平安她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错,她要的那些,都是自己给不了的草原上的鹰,也只有和草原上的鹰比翼才能幸福
有股涓涓细流在旭子心头流淌,他知道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希望自己能更醉一些多年来,那个把“露水夫妻”当作诗情画意的小女孩的身影在其心里一直徘徊,舞动,每每想起,便是一股深深的酒意
“我还见到过你的狼,叫甘罗对不对?”潘占阳见旭子转眼间醉态可掬,端着酒碗靠过来,与他手中的酒碗碰了碰,问道
“是叫甘罗,它现在过得开心吗?”旭子将碗中酒一干而尽,利落地向对方亮了一个陶底
“它又不是人,我怎么能看出它开心不开心!”潘占阳也干了一碗酒,大声嘲笑,“要不我说你这个人愚呢,居然关心一头狼的心情不过你放心好了,它现在地位可是崇高得很,走到哪里,都被当作神仙一样寻常人要是冒犯了它,不用它发威,就会被部民们活活给打死!”
“那倒好它的毛色怎样样,还是银亮银亮的?除了你们的王妃,还有谁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开始独自慢慢品像个吝啬的酒鬼般,仔细品尝着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罗身边,一定是陶阔脱丝有甘罗在,她的地位就会很崇高这是当年自己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确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见了自己满脸的卷曲的胡子,“恐怕甘罗现在见了我,也认不出来的!”他咧着嘴,自问,自答,“应该不会,它应该记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现在全是血腥味!跟原来一点都不像!”潘占阳不合时宜地打击了一句随即,又笑着补充,“不过我也没好哪去,全身都是羊膻味儿”
“是么?”旭子低下头,冲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闻到了浓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辩不出来
“别闻了,你天天杀人,早就习惯了就像我看见你们皱眉头,明知道你们嫌我身上膻味重,自己其实什么也闻不到!”
“我们都不复是当年!”旭子想了想,慢慢总结
“我们当然不再是当年谁还想像当年一样,到处躲着怕被官府捉去填沟渠!”潘占阳大声附和,表达的意思却和旭子完全不一样当年的他,并没有在背后留下什么遗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过甘罗未必会忘记你,此物极其有灵性整个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托鲁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无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奋力比划着,仿佛在介绍一个草原少年,“这么高,像一头小马驹毛还是银亮银亮的,一丝掺杂都没有”
“跑起来像一道闪电!”旭子轻笑,总结
“对,就像一道闪电!你形容得真贴切!”
‘其实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着,在心中暗想
当年的草原上,曾经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这几天看西方人表演他们的博爱,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无论真相到底是什么,它需要的,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头小羊也长着尖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