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所在的地方叫做陵江府,两年前方瑾独自启程去往紫霄山用了整整一个多月。
那时候他不过十岁,但自小少了父母关爱,明事比常人要早许多,财不露白的道理还是懂的,不至于真的抱重金行于闹市那么傻。
只是,现在回忆起那段经历,方瑾还是有些后怕。身揣万两银票,一个十岁的小屁孩儿就敢孤身上路,最后还真的让他一路有惊无险的到了目的地。
啧啧啧,我果然是个天命所归的天才。方瑾嘿地笑了一声。
身旁的张河斜瞥了他一眼,额一脸莫名其妙。
方瑾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
时隔两年,如今走的还是当时那条路径,凭着在山中学到的东西,当初一个月的行程,现在加把劲的话不过一两天就能走完,想来不觉让人感慨。
长生久视,捉星拿月或许很远,但仅仅是学了些入门知识,修士一道便能带给他如此翻天覆地变化。
踏入书院之后,再不济方瑾也有了养活自己,至少能过上世俗人眼中的体面生活的能力。是以白天方义禹说他是得寸进尺,是仗着他人的怜悯打蛇上棍的无赖骗子,方瑾当然可以完全不放在心里。
但在此之前呢?他和外婆的吃穿用度哪一样不是问家里讨来。若是那时候听到同样的话,方瑾不光做不到全部挂怀,甚至连反驳的立场和底气都很难拥有。
那种感觉方瑾试过,无助又无奈,心酸且绝望,因为你真的就是穷嘛,没能力,没办法,人家怎么说你你当然只能说低下头去老实听着。
退一万步,不考虑方瑾才十岁,他或许也能去卖些苦力换钱,但外婆怎么办?跟着饱一餐饥一餐?
那样活着还不如干脆死了算了,方瑾甚至都不愿意再回忆。
所以就算张河视他做知己、挚友,方瑾也不可能接受由他引荐去花间派的提议。
方瑾常常觉得这个世界很有趣。
他生在显赫之家,偏偏早早没了父母,那偌大家室的财富权势他便只能看着。
机缘巧合踏入仙道宗门,原以为从此就超拔众生,可又发现修士一路更比科举万人同过独木桥还要来得残忍。
他进了书院,学习道经杂学、武道仙术,比谁都要努力,再加上有人愿意指点,又或者如他所说,他或许真的是个天才,所以进境极快,两年时间,他对那些东西的掌握便达到了寻常人得花五六年才能掌握的程度。
可遗憾的是,他的那些同窗们啊,一个个都如张河这般家学渊源,自小就在各种炼体药浴里泡大,没个天生神力都对不起曾经耗费过的那些药材。且不说宗门考核的文考,他一个俗世来的小子,要在武考里跟人打起来,先就差了十年功夫。
想到这里,方瑾不自觉又加快了步子。
问心路他自问可以走过,或者就算走不通,他也不用考虑那结果,反正到时候就没有结果了。但走通问心路之后,紫霄宗有七脉道统,上峰三脉,下峰四脉,他能进入那一脉修道终究还要落在文武二考上面。
方瑾能够用随手可得的烂大街心法将紫霄宗的特殊步伐催动到生出紫芒,一方面是他刻苦又聪颖,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指点他那人颇为厉害。
“方瑾!”张河突然笑起来。前方不远可见灯火通明,赶路几个时辰,他们终于又到了城镇,紧接着就可以寻个上好酒家好好吃一顿,而后舒舒服股泡个澡,就能一觉睡到天亮啦,想到兴起,张河喜不自胜,“我今天要试试把自己喝高了!”
把自己喝高了?方瑾停下步子,看向张河的表情像是在看一个傻子,“好的,那就就此别过,我径直回书院了。”
“啊?”张河神情一滞,大家不是说好了一起去浪一波吗朋友,微微张大了嘴,张河道,“现在回去,到了地方天都亮了啊!”
方瑾挤出个微笑,捏了剑决,脚下紫芒一闪而逝,“所以就再快一点嘛。”
“我呸!”张河恨恨啐了口,又转头看了看灯火通明的远处,一脸不舍的挪开目光,翻手往腰间一抹,拿出张青绿符箓。只见他轻轻一抖,那符箓便化作道粉光落在自家双脚上,下一刻,他迈开步子,速度之快,几如凭虚御风。少倾便追了上去。
紫霄山立在青州雾州之间,又临云州,几为三地交汇之处。
山中少有人至,多走兽,草木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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