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闵潇自觉理亏,更不敢造次,摇着尾巴蹭到温暖边上。
“媳妇儿,对不起。”称呼都变了,以前是暖暖,傻丫头,现在是媳妇儿。
在温暖接受他的第一天开始,常闵潇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但是因为自己的女朋友太漂亮,太可爱,太特么招人惦记了,他总是怕哪一天就被蹬了。
可是昨天发生的一切,除了对温暖的爱,还有责任,如果说以前还会担心温暖会离开他。
那么现在,即使温暖拿着棒子赶他走,他也不会离开温暖,谁和他抢都不好使,温暖是他的女人,完完全全,从里到外,都是他的女人。
温暖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称呼,还有点不习惯,僵了一下没答应。
常闵潇以为温暖是因为生气才没理他,又朝温暖蹭了蹭,把脸埋进她的颈窝。
“媳妇儿,我给你熬了红枣乌鸡汤,补身子。你要好好补气补血,昨天都流血了。”
噗!
温暖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被他气死。
第一次当然会流血了,而且,那个血,怎么补,你就说怎么补回来。
温暖又没理他,这回常闵潇慌了,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温暖不理他。
那句老话怎么说了,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温暖这辈子都把他抓牢了,他就这样没有原则,没有羞耻,没有底线的爱着她,捆着她,一辈子守着她。
常闵潇确定不是因为自己已经得到温暖才更加爱她,而是在很爱很爱的基础上,得到了升华。
一辈子有多长他也不知道,可能有的人的一辈子可以是一百岁,可能有的人只有二十多岁,不管怎样的一生,常闵潇都希望自己每一个日出,每一个日落,可以看见身旁的这个女人。
这种爱,说不出,道不明,只有他自己知道,那种为她心甘如怡,为她可以赴汤蹈火,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不能让她出一点危险。
为了她担心,焦虑,可以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可是只要她给自己一个笑脸,就能傻乎乎的乐呵好几天。
以前他以为自己疯了,怎么可以24小时脑子里不间断的出现这个女人。
后来他才渐渐的明白,这就是爱,因为爱得深,已经深入骨髓,融入血液,所以她在他的心里,在他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里。
他早已经把她和自己融为一体。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媳妇儿。”常闵潇反手轻柔的将温暖抱进自己怀里,就像是抱一个小北鼻般,哄着,悠着。“谢谢你昨天的生日礼物,这是我一生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真的,谢谢你。”
常闵潇说着说着,竟然心中一股暖流涌出,鼻尖酸涩,眼前浮起一片水雾。
从今天开始他的媳妇儿,谁也抢不走,谁再敢惦记他媳妇,神来杀神,魔来砍魔,管他是阎王老子,谁都不行,小暖暖是他的,是他常闵潇一个人的。
常闵潇等了一会,还是没有听见温暖说话,心里更不安分起来,该不会是他家媳妇儿后悔了吧,后悔昨天和他在一起了,还是自己昨天把她折腾的太狠,媳妇怕了,总之不管是哪个原因,常闵潇都有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该不会是想和他分手吧,那可不行,怎么样他都不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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