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苑灯火通明。
程二公子白日奋笔疾书他的小人书,到了晚上亦不闲着。
每逢月底,几家书斋的账目,他身为幕后的东家是要过目的。而白日里人多口杂,这看账本的事情,当然是放在晚饭后做最好了。
旁人从长青苑路过,以为程二公子在头悬梁锥刺股,好意思进来打扰吗?
程澈看了看各家书斋春季盈余,那家总店春季净赚了近五百两银子,不由欣慰地笑了。
这些年他用书斋盈利置办了不少田地,都算下来,家底颇丰,将来……将来微微嫁人,伯府这光景眼看是指望不上的,他可以给她添一笔厚厚的嫁妆,不让任何人轻瞧了她去。
烛火跳跃下,程二公子俊朗如玉,笑得温柔如水。
他当然是不该添置私产的,父母俱在,尚未分家,这事情一旦传出去,无论在何处,都是他做得不对。
可是,在谦虚守礼的外表下,程二公子从来不是循规蹈矩的人,这或许在他被程九伯夫妇送走的前一晚就注定了。
因为舍不得父母,还年幼的程澈夜里悄悄起来站在他们窗外,踟蹰着想进去,和父母睡最后一晚,可是想到平日里母亲对他的不假辞色,小小的人儿一直在犹豫。
或许,明天他就走了,今晚母亲会对他好一些吧?
年幼的程澈这样想着,刚刚下定了决心,就听到了那番让他永世难忘的话。
“老九,你也别烦闷了,三小子去了伯府。那是享福呢。”
“唉——”父亲的长叹声落在年幼的程澈耳里,忽然就有了不详的预感,早慧的他悄悄站在窗外,一动不动。
郭氏的声音高了起来:“唉声叹气什么?有本事你去赚钱啊,你能赚来银子,我愿意把三小子送走?他虽不是我亲生的,好歹也养了他七八年。这么久的时间。就是养一条狗。还有感情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眼看家里就要揭不开锅,一大家子都要喝西北风了,不送三小子走。就要送二小子走。先不说伯府看不看得中二小子吧,你想想,老伯爷和老夫人能一直活着?一旦他们过世,他们二房就得分出去过。到时候让二小子养活一个寡母和一个小妹子?你忍心,我还不忍心呢。就这么定了。送三小子走吧,好歹让他脱离了这黄土地,送他一场富贵,咱们这当爹娘的足对得起他了。”
那晚风很凉。程澈站在窗外,冷得彻骨。
他忍不住想,母亲这话好笑。送二哥走,就舍不得二哥将来养家受苦。送他走,就是送他一场富贵了。
不过以往,小小的男童见母亲把鸡腿夹给大哥、二哥一人一只,而把鸡屁股夹给他,还哄他说鸡屁股最香了,会暗暗难受,可以后却不再会了。
他不该难受的,原来,他和大哥、二哥,本就是不一样的。
不知是不甘,还是惊讶,程澈又立在窗外许久,听着屋子内程九伯吧嗒吧嗒熟悉的抽旱烟声。
终于,那吧嗒声停了,程九伯道:“行,就听你的吧。不过明早送三小子走,给孩子穿一身好衣裳吧。”
年幼的程澈终于默默转身离去,为了程九伯给他争取的那身好衣裳,一次又一次,把能买得起无数好衣裳的银子拿给前来打秋风的郭氏,并不埋怨。
无论如何,他们终究是养了他几年的。
渐渐在伯府扎下根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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