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姗窈的大脑信号一接收到这个问题,她就呆了一下,然后脑子自动地飞快运转起来,一连串的字符和话语在她的脑子中纷繁浮现,一茬接一茬的——
我跟小司很熟,他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你!喜欢你已经很久很久了!从五岁的时候我们不小心遇到、认识开始,我就喜欢你啦!
小丫,做我的女朋友吧,快点答应我啦。
好的,我愿意。
嗨,小丫,我美丽可爱的小丫,你好吗?
我不是什么小丫,我叫林姗窈,你可别给我乱起外号哦。
小丫,你分明就是我的小丫呀,你干嘛不承认?
你凭什么说我是你的小丫呀?
因为你长得就跟我的小丫一模一样!
啊!我不敢置信!
小丫,你是不是忘记什么了?你忘记了我,也忘记了你自己吗?我是小司,小名叫小司,大名叫缪司,你是林小丫。
小丫,你是不是……得了失忆症?
……
是女朋友,不是好朋友的关系吗?但她明明不是林小丫,她只知道自己叫林姗窈。是后来改了名字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
头又开始痛了,比上一次更加剧烈,仿佛有锤子在不停地敲她的头,仿佛要炸裂开来,她皱紧了眉头,难受地抱住头,脸色发白,喘着气,豆大的汗珠一颗一颗往下掉。
“林姗窈,你的头痛又发作了吗?我去叫医生来。”一直冷静到冰冷的白陌凌这时候也不那么淡定了,有点着急地问,然后就往门边走去,林姗窈却猛地抓住了他的一只手,她艰难地说:
“不、不要去……我、我想,我想一个人安静一下,你、你出……出去好吗?”
“你都这个样子了还逞强?”白陌凌任由她抓着自己的手,说出的话中有一丝恼怒也有一丝心疼。
“相、相信我……没、没、没事的。我、我感觉我要想起很重要的东西了,你让我独处一下、安静一下……”林姗窈苍白着脸费劲地说。
“好,我相信你这一次,我出去,在外面守着,三十分钟后我再进来。”白陌凌迟疑了一会,才不怎么放心地这样回答。
林姗窈使劲地点头,松开了白陌凌的手。
白陌凌便出去了,顺手带关了病房门。
林姗窈穿着病号服,光脚缩坐在病床上,乌黑美丽的长发凌乱地垂在胸前和肩头,她一直抱着自己的头,用力地抱着,将小小的头深深地低埋着。
但是慢慢地,慢慢地,她的症状好像开始缓和,她缓缓地抬起了头,双手抱头的力度也越来越轻,越来越轻,她的眼睛开始放大,美丽晶亮的眼睛里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她直直地看着前方的墙壁,一动不动,一眨也不眨,仿佛那里有一块巨大的放映幕布,她的所有记忆都即将在那块幕布上精彩呈现。
是的,那些遗失的重要记忆启动了,像电影一样清晰浮现在眼前:
十三年前。偏远贫穷的城边小区。
这是整个城市最贫困最荒凉的一个地方,这里住着的都是没背景没家世没能力也没有好工作的小户人家,大多是从外地迁移过来的,即使这里有一部分土生土长的本市人,但因为没本事发展家业,一直守着破旧的老屋,慢慢地自生自灭地衰亡着。
这是一个很容易被人遗忘和忽略的小区。
林小丫就生长在这样的地方。
她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她的爷爷辈是从小地方来的贫瘠的乡下人,只是她的爷爷辈在这个城市打工维持生计,先是租房子,后来努力积蓄在这里买了套小房子,所以就此在这个城市扎根了下来。
家里一直很穷,爷爷奶奶就生了爸爸这一个独苗,妈妈是没读过什么书的传统妇女,小学都没上过的,是爸爸很穷找不到本地媳妇,所以从外地娶过来的农村媳妇。
林小丫的妈妈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但心灵手巧,做的一手好饭菜,干的一手好家务,针线活也很棒,没生她和弟弟之前还会在别人家做保姆,现在带着她和弟弟两个孩子,所以根本没时间出去干活了。
就靠爸爸一个人养家,爸爸高中毕业,后来没考上大学,就算考上了也没有钱上大学,所以高中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打工了。
爸爸现在在一家小小的皮带厂做销售工作,虽然...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