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得高,看得真,李成秀瞠目结舌,忽然如梦初醒地想起,这里不是华朝女子为了一张番国蛮邦的绿卡,就委身于番汉蛮男的千年后。这里,是武周王朝,由李唐的媳妇建立起来的武周王朝。
李二陛下带着唐初的那帮老杀才们,像一群风一般的男子整日里西出东归,南扫北踢,打出了西至波斯,东至倭岛,北至西伯利亚,南至极海的广大疆域。而那位以怕老婆闻名千年的李小野鸡同学,以他独道的“昏庸”一边继续发扬着李二陛下的剽悍作风,一边将这疆域广大的国度治理得鼎盛繁华,使得千年古都成了世界的中央,傲居于世,睥睨万方。
则天大帝,是李家的媳妇,尤其她还是李二陛下的忠粉一枚。是以,她所建立起来的武周王朝以最大程度地继承了李唐,不仅是疆域文化,就连国人心中睥睨万方的自信也给继承来了。
虽然如今的大周,已经大不如则天、文昌二帝时期,然,胡汉之间的势态却还依旧。胡人,哪怕再有钱,再“高贵”,国人,哪怕再卑微,然,依旧是国人俯看胡人!
于大周的国人来说,来自异国番邦的一切,人,是最不重要的。在他们的眼中,胡人大抵与驮香料、珠宝的驼马没有什么区别。——纵使胡人身着华服,头截金冠,纵使他说得一口流利地道的大周话,亦不过是穿了华服,戴了金冠,又会讲人话,还会说鸟语的……驼马!
太过妄自尊大了,但也着实可爱!
李成秀默默地跟自己说了一声:“好吧,做人要低调,不能太过标新立异。”
——尤其是在眼前发生的这件事上,若是标新立异就是丧失民族气节,就是有辱国威,就是要被钉到耻辱柱上的。
爱国,是一个善良的有为青年,必须要具备的素质!
乱拳群殴下胡商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他终于服了:“……某知道错了!”
此言一出,只听得哗啦一声,人群迅速避开,与胡商拉开了安全距离。
董顺在人群中一番走动,收集了满满一怀抱的号牌,然后高喊道:“太子殿下,我等十五家微末小商,愿共同出资五万贯买下孔澹先生的墨宝,捐献给荥阳公主新办的书院。”
五万贯,简直……太大方了!
李成秀笑眯了眼,武旦也笑得如天官赐福,礼官又惊又喜,哆嗦着拿着锤子在铜锣边比划:“这位丁卯位老爷出五万贯,还有没有人出比这个多的?”
当然没有!
场中一阵寂静,除与董顺联合的那十五家商贾外,其他人都似被施了定身法,一个个呆若木鸡,估计若不是生理需要肯定连喘气儿都会忘了。
“哐!”礼官终于将手中的锣锤敲在了铜锣上,惊得人们一激灵,总算是回过神来,就听得礼官道:“五万贯第一次!”
虽然大家都回过了神,但场中还是一片寂静。
“哐!五万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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