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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做高仿产品的行业中,瓷器高仿应该是最正当的行业了,如果非要做类比,那就是服装行业的高定,只接受接单定制,只做上等精品,但以行业地位来说,严格的讲,服装行业的高定,还比不上瓷器高仿的行业地位,高仿的生产者,真正的称呼应该是工艺品大师,在收藏市场上,在交易关系上,是占据特殊地位的一方。
古董瓷器在收藏品类中,一直很有收藏价值,价格很高,所以,高仿精品瓷器的价格也很高,具体的就要根据所仿瓷器的价值来做定价参考,最便宜是几万,高了就没数了,如果是已故的工艺品大师的作品,那价值也和真品相差不太多了。
除了价格高之外,高仿精品瓷器还有很多的行规限制。
比如生产时限,买主可以要求,生产方在制作完买方所定制的这一件瓷器后,不得在几年内再次接单制作同款瓷器,必须保证高仿瓷器的市场价值。
比如接单限制,这些工艺品大师的数量是有限的,就算他们背后都有一个大团队,人力足够,但是要烧制出上等精品,时间是难以控制的,更不可能加急,所以不可能无限接单,只能一单一单的预约,慢慢排队。
再比如数量和款式的限制,有些生产方就是专给拍卖行供货的,这就限定了数量和款式,而且还不能随便串货,不然一蜂窝的推出或同款或相似的货品,这不成笑话了。
就是因为这样的行业环境,这样的生产体量,所以四海信德的老总再是心急,再是愿意花钱,也无法靠着自己的关系网,把“做古董”这件生意做起来,只能让业务们群策群力,发掘生产方。
不过这也是因为四海信德的老总不想冒大风险,如果放低货品的标准,进些几千,甚至几百的货品,那是绝对可以一车一车买进的,但他要这样的货品干嘛,砸自己的招牌吗?那么明显的假,行内的人谁看不出来?
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不管放在哪个行业,都是一条真理。
当然了,如果有人要说老总这样的做法是在售假,的确,算是售假,但是收藏品市场是个带着赌性的市场,不是正常的销售市场,不是跟超市一样,标明了这是真货,一个多少钱,要买就带着去收银台付钱,不是的,完全不是的,收藏品市场和玉石原石市场和和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一样,本质上就是在赌。
买定离手,货物售出,概不退换。
买中了,那是你的本事,你的眼力,你的运气。
赌输了,那是你打眼,你没运气。
不服气,想要告卖家,可以啊,但是你得先找证据证明,这假货是卖家售出的啊,不是你说卖家有罪,卖家就有罪的,法律上是要求谁主张谁举证。
你说有证据,有鉴定书,有销售合同,有拍卖合同,这些就是证据。
不,这些证据还不够,首先,你得证明,这“假货”的确是卖家售出的,而不是你拿着“假货”来碰瓷卖家。
因为卖家可以一口咬定,公司售出的货品,拍卖行拍出的货品,是真货,是有着正规鉴定书的真货,是实实在在真的不能再真的真货,只是你买走之后,用假货掉包了,然后转过头来碰瓷卖家。
呵呵,你如何证明你是真受害者,而不是碰瓷者?
在法律层面上定义“售假”,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样的情况不只是发生在收藏品市场,金银市场也是如此,像是做贵金属买卖,买来卖去,就是纸来纸往而已,不会有实物进出的情况,究其原因,就是为了防止掉包。
举个例子,从银行买了金条银条,就算是一小时前买的,只要顾客拿着金条银条走出了银行的大门,那么,就与银行无关了,一小时后顾客回来要退货,要出售,对不起了,银行不接受。
顾客不服,要告银行,可以,告吧,但法律未必会支持顾客,因为法律只讲证据,只*理,事实上,这样的官司有过,顾客败诉。
这样的官司在收藏品市场也发生过,还发生过不只一起,是许多起,买方从拍卖行买到了“真品”,但被别的鉴定机构鉴定为“赝品”,买方状告拍卖行,买方败诉。
所以说啊,自己没有眼力,千万不要轻信任何人任何机构,藏家可以骗人,古董公司可以骗人,拍卖行可以骗人,甚至,鉴定公司也可以骗人,只要肯花钱,鉴定公司随时可以出一个“真品”的鉴定书。
收藏品市场,水很、深的。
所以,在这样的,可以说是有些混乱的行业环境下,四海信德的老总才有胆子做“以高仿瓷器冒充古董”的生意。
但,高仿瓷器是从来不做旧的,全是新货。
那么如何冒充古董呢?
那就是找有做旧手艺的人来做了,在这一行混了这么久,老总自然有认识的关系了。
只是这一点就与邱向阳无关了,她只是要做高仿瓷器,又不是要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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