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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沿袭隋朝地方行政区划,实行州、县二级制。五代因之。这一时期,除了唐玄宗天宝元年(742年)至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的十几年时间里实行郡、县二级制外,其他大部分时间皆实行州、县二级制。唐朝初期,全国设有州360个、县1557个。唐朝鼎盛时期,山东地区至少划分为14个州,80多个县,总体上构成了现代山东行政区域的框架。
武德4年(621年),唐高祖在我国历史上首次设立登州行政区划,领文登、观阳2县,以文登为治所。起初,登州行政区的名称、管辖范围和治所并不固定。武德6年(623年),割观阳属牟州,置清阳、廓定两县属登州。贞观元年(627年),废登州和清阳、廓定两县。如意元年(692年),复置登州,辖黄县、文登、牟平等3县,以牟平为治所。神龙三年(707年),改黄县为蓬莱县,登州治所移至蓬莱。先天元年(712年),又割蓬莱县置黄县。天宝元年(742年),改登州为东牟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登州,领蓬莱、黄县、文登、牟平等4县,治所蓬莱。从此,登州行政区的名称、治所得以正式确立。
为加强对众多州、县的统治,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依山川自然形势划全国地域为10个道。至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增为15个道。但是,道并不是一级行政实体,而是巡视、监察机构。当时,山东地区以黄河为界,分属河南道和河北道。登州、莱州、齐州、曹州、兖州、密州、青州、淄州、济州、郓州、沂州等11州属河南道。
五代十国时期,山东地区先后归属梁、唐、晋、汉、周等政权,行政区划基本承袭唐朝。
折叠编辑本段发展期
宋朝改革唐朝地方行政制度,确立了中央政府领导下的路、州(府、军、监)、县三级政区制。据史籍记载,政和元年(1111年),山东大部分地区划归京东东路、京东西路,仅有少数州、县属于河北东路,合计26州(府、军),89县。登州、莱州、青州、淄州、密州、沂州、潍州等7州属于京东东路,登州辖蓬莱、黄县、牟平、文登等4县,治所蓬莱。
金基本沿袭唐制,并参照宋制,实行中央政府领导下的路、州(府)、县三级政区制。将宋朝京东东路、京东西路改名为山东东路、山东西路,“山东”在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成为行政区划名称,一直沿袭至今。大定年间,山东地区归属山东东西路、河北东路、大名府路和南京路,共设28州(府),94县。其中,登州、莱州、滨州、沂州、潍州、密州、莒州、淄州、棣州、宁海州等10州划归山东东路。登州管辖区域有所变化,析登州之牟平、文登2县设宁海州,以登州所属的两水、杨疃2镇置福山、栖霞2县。登州辖4县:蓬莱、黄县、福山、栖霞,治所蓬莱。
元地方行政区划的最大特点就是在全国确立行省制度,形成行省、路、府州、县四级政区制。山东与河北、山西、内蒙等地处于元大都周围,通称为“腹里”,作为中央特区,由中书省管辖,故没有设行省,而是直接设路和直隶州。由于中书省区域广大,为便于管理,在路之上设立肃政廉访司和宣慰司,作为检察区。山东地域分属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和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的一部分,登州归属山东东西道宣慰司。据古文献记载,元朝在山东地区共设置6路,23州,97县。登州、莱州2州,元初隶属益都路,后归属淄州路、淄莱路,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改属般阳路,登州领蓬莱、黄县、福山、栖霞等4县,治所蓬莱。
折叠编辑本段稳定期
明朝实行的省、府、州、县制,登州归属山东省(后改为山东布政使司)下的莱州府,1376设府,治所蓬莱。管辖宁海州、蓬莱县、黄县、福山县、栖霞县、招远县、莱阳县和文登县。明末设登莱巡抚于此,登莱巡抚袁可立曾在此操练水师,登莱成为关防重镇。
清延明制,登州府辖区基本无变化。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登州被开放为通商口岸,1862年治所由蓬莱迁往烟台。
折叠编辑本段消亡期
1911年11月12日,山东巡抚孙宝琦宣布取消山东独立,逮捕屠杀革命党人。1912年1月15日,蓬莱同盟会会员孙丹林等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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