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居然能把这么个丑陋无比的家伙,画成我这么英俊潇洒的模样。
我在心底狠狠咒骂了一通。
那研究员肯定瞎画一通应付交差而已。
这么一想,我心里的疙瘩也瞬间松开了不少。
这时,我在这干尸的喉咙处隐约看到一个小物件,于是我便从兜里掏出一个皮手套戴上,探出食指慢慢地摸到喉咙处的皮肤。
手指碰到皮肤的瞬间,灰黑色的皮肤立刻就塌陷了,我手指一搓,都成了粉末,一眼就能看到底下的骨架。
就在喉结附近的位置,我摸到了一个小小的指环。
竟然是纯金的!
我心脏狂跳不已,不是因为这是纯金的物件,而是因为在这个小小的指环上,我看到了龙纹!
龙纹指环!
这就是传说当中的龙纹指环!
相传,这就是乌斯大帝国格萨尔王象征地位的指环。
历来,关于格萨尔王的记载相当稀少,很多历史都不过是人们口口相传,亦真亦假谁都无法说清,但唯一的在正史中有过笔触的,便是这个龙纹指环。
在乌斯大帝国消亡的上千年之后,藏域又崛起了一个国度,那就是后来的吐蕃。
《吐蕃国史》开篇一章就有记载,吐蕃正是在龙纹指环的神力护佑之下才得以建立,因此吐蕃也自称是乌斯帝国的后族。
历史不过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已,相信吐蕃人提到龙纹指环,不过是想让自己的统治地位显得更加合理罢了。
但无意间,世人知道了,原来曾经的格萨尔王有一枚神奇的龙纹指环。
这枚指环到底在哪儿,却没有任何讯息。
但人们相信,它是真实存在的。
如今,它竟然就在我的手里!
这……不是梦!
我瞥了叶玲珑一眼,此刻她正好跟胖子在搭话,应该没有注意到我的发现,我便悄悄地将这指环塞进了口袋里。
此刻,我的内心汹涌澎湃,惊涛骇浪不断拍打着我的胸口,我需要快速恢复平静,不然很容易就让叶玲珑发觉异样。
我深深地呼吸几口,极力压制自己的激动之情,缓缓地理顺了气息。
正好,胖子在那头兴奋地尖叫起来,我猜,他肯定找到了陪葬品。
我赶紧跑上前去看究竟,这时我要是再表现出激动和兴奋,那就没人会怀疑了。
一个小铁箱子,大概二十寸旅行箱大小,被胖子砍了个稀巴烂,地上散落不少的好东西,多半都是些青铜器,碗啊杯啊碟啊啥的,还有部分黄金制品,一堆的珍珠、玛瑙,收获颇丰。
胖子正在将东西装进自己的背包里,这家伙也不嫌重,见什么装什么,也不管价值大小,反正他都要带出去。
奇怪的是,叶玲珑竟然没表现出多少兴趣。
她只是随手翻了翻,挑拣出一串玛瑙链子,看了两眼,又丢了回去。
胖子大叫:“嗨,别扔啊,多好的东西扔坏了多可惜啊!”
我看了看她,笑道:“这可是见者有份的,现在不拿,出去就后悔咯。”
胖子马上接茬道:“就是就是,到时候胖爷可不会让给你,想都别想。”
叶玲珑瞅我两眼,说道:“你不是也没拿什么嘛。”
“我?”
我愣了一下,还真是的,我只是漫无目的在这对东西里翻来翻去,却并没拿什么东西,实际上我哪儿还有心思拿这些破东西,龙纹指环在我兜里揣着呢,其他都是浮云,浮云!
可是,叶玲珑既然这么说了,我也得装装样子不是,我随手抓了一个大金碗笑道:“谁说我不要的,这大金碗就很不错。”
“这是我的!”胖子一把抢了过去,丢给我个青不青绿不绿的东西,“喏,这个给你。”
卧槽!
明抢啊!
还兄弟呢!
我拿起他丢给我的东西一看,顿时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这是个青铜面具,面具上那张脸吧,它竟然在微微地朝着我笑!好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