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听完,魏北扬倒是神色淡淡,捏了颗龙眼放在凌潇潇唇边,待她张口含住,问道,“他为什么要收养年仅十二岁的你?”
那是她初到纽约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口语也磕磕绊绊。她是偷渡而来,如果进收容所,恐怕会被遣送回国,所以始终在街头流浪。
为了不被活活饿死,她在贫民窟找了一处黑店,死乞白赖硬是求得店主同意,在后厨打杂混口饭吃。
既然是贫民窟,斗殴抢劫杀人皆是十分普遍。
某次,她就在路上目睹了一场火拼。
双方用上了催泪瓦斯,烟雾弹和枪。
硝烟散尽,尸体遍布。
获胜方扬长而去。凌潇潇当时胆子忒大,想着这些尸体上也许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便偷偷摸摸凑了上去。
正待她在一片断肢中搜索遗物时,手腕突然被一只乌黑的手握住。
“……”她惊骇非常,张着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那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男孩,额头上渗着血,脸上尽是灰。一双冷冽的眼睛直勾勾瞪着她,从齿缝中挤出几个单词。
I,want,to,live。
“诈尸了……”她哆嗦着嘴唇,想要直起身跑路。
那个男孩愣了一下,染血的面容出现几分错愕:“你是……华人?”
两个多月,她还从来没有在异国听到故土的声音。这是第一次。
“然后就因为这个,你救了他?”魏北扬不再剥龙眼,双臂环胸,拧着眉头看凌潇潇沉思的面容。
“为了给他买药,我欠了老板一大笔钱。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还要照顾他。”凌潇潇无奈地耸耸肩,“接着两个月后,他好的七七八八,他的班底就来接他回去了。”
程岳白的家族主要干的是倒卖军火的生意,同时也培养一些杀手兵团之类的,赚些外快。
那次是他们内部分赃不均导致的分崩离析,程岳白的父亲和姐姐因此而死,他侥幸逃脱却被追上,装死逃过一劫,幸又被凌潇潇所救。
等内讧平息,程岳白父亲一派的死忠党终于接回了下一任继承人,程岳白为报恩,便带着凌潇潇一同回去。
“……真是感天动地的故事。”魏北扬撇着嘴唇,“他怎么不以身相许呢?”
“然后我就跟着他特训,十二到十六岁一直在学习文化知识和一些防身的技能,接着去斯坦福读大学,顺便接管他的情报组织。”
凌潇潇默默忽视了魏北扬酸溜溜的问题。
她笑:“我当初不愿意把这些东西告诉你,是因为程岳白的身份很敏感。”
军火商,在哪个国家都会被视为通缉犯上的首位。更何况当时她还不知道魏北扬的身份。
她不能因为自己个人的情感就把程岳白出卖了。
“我不会管他的。”
魏北扬挑了挑眉:“这种家族早就有了和国家机构抗衡的实力,一般而言,如果不是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我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况且……”魏北扬低下头,嘴角轻勾,“我已不在体制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