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提前了一段日期。
无论如何,在这边忙活了近一个星期,算上返程的火车,应该是能正好赶上S市那边即将打响的冥妖大战。再留在这边浪费时间,明显是有些不合情理了。
“哦。”小道士点了点头,埋头吃菜,不再作声。
陆城看着这假小子的样子,心里难免一动,于是摇了摇头。
“如果你在这边无亲无故的话,不妨跟我去东部发展的。”
这句邀请是他发自真心的。
无关一个赶尸人本身的价值,而是站在一个朋友的角度,希望为这个师门被屠、无依无靠的小子找一个出路。
“不必了。”小道士咧开嘴哈哈大笑,“我在这儿的发展前景也不错啊。何苦要跑到你们那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份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要我把后半生托付在你个不着调的人身上,兄弟我还没那么前卫的意识和冒险精神。”
“随你咯。”陆城也笑笑,虽然之前那句话仅仅只是未经过大脑的随口一说,但是他也明白这小道士所说的全是实情。萍水相逢的交情就要人家把未来交给你跟你去全新的天地发展,这个要求未免太不讲理了些。
“打算什么时候走?”
“今晚。”陆城答。
“那么急?”
“我车票都买好了。”他笑笑,晃了晃手边的手提箱。
“那你多加保重。我这边大病初愈,可能是没办法送你了。”金宇微笑。
“知道。旅店的房费我已经帮你付过了,你这几天可以在这边安心养伤。”陆城也微笑,却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气氛诡异。
“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出去了?不想打扰你休息。”眼看盘子里的东西已经吃得差不多,病床上的人也没了继续开口的意思,陆城想想还是站起了身,做了告辞。
小道士躺在床上,微微点头后闭上了眼睛,看表情,大致意思是“我吃得好撑”。
两个人都没说什么话,陆城自觉地拉着千咲走到了门边,拉开了门把手。
他们心里都清楚,这一推门,两人恐怕就再没了见面的机会。
陆城特意买的是晚上的车票,而小道士也声明了自己无法去送行。其实是两人心领神会,不想承受离别时的那份尴尬感情。
也许会哭吧。
陆城突然想到这家伙还是个女扮男装的“苗家木兰”,心里不免觉得好笑。要是真让这家伙来车站送自己最后一程,谁敢保证不会生出点什么变故?
天可怜见,近二十年的单身狗,他何曾学过如何安慰难过的女生?
“对了,”半只脚已经踏出了门外,他突然转过头,“我猜你女装的样子应该挺好看,明明是好好的姑娘,为什么没事儿喜欢把自己当男孩子养呢?”
这边还挂着淡淡的微笑,那边却已经触电一般的坐起了身。
大概小道士到这一刻也没想到,这家伙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自己是女儿身。
陆城难得的吐了吐舌头,而后“啪”的一声带上了房门。
他自认为这个恶作剧开得足够有趣,大概多年后的某一天被想起,仍能引起某人脸上的一抹异样。
别人的私事他不好过问,只是这小道士敢自称“苗家第一少年郎”,其模样的俊俏已经可见一斑。
应该不会太丑吧?
他撇了撇嘴,捏了捏千咲的脸蛋后,追逐打闹着回到了自己的客房。
这件无心的举动,一直到他坐上了返程的火车,才有了最后的回应。
无心的行李检查中,除了原有衣物,一张照片和蓝色便签纸的乱入迅速闯入了他的眼帘。
照片上是一个竖着双马尾的恬静姑娘,论美貌,大概不输那些时常登上新闻首页的名校校花,只是与那些庸脂俗粉相比,照片中的人更添了几分山水田园的出尘之气。
便签纸上的落款是“金雨”。也直到这一刻,陆城才回想起了自己所到的到底是什么地方。
湘西三邪:赶尸,养蛊,落花洞女。
部落中有一些未婚的女子,走路时经过一个洞口,对着洞望一眼,然后回到家不饮也不吃,几天后就死去,脸上带着笑容。部落人认为她们已经许配给洞神,故在其死后并不办丧事,而是办隆重的婚礼。取其名:落花洞女,即送于落洞洞神的未婚女子。
被洞神选中有办法拒婚么?
传闻中没有记载。
但陆城觉得是有的。
只要女扮男装,把自己伪装成男人的样子,也许便能逃脱此劫。
如此算来,人无时无刻不在与天斗,但斗了一生,又有几时赢过?
对着那张出尘绝艳的照片,他摇头苦笑,将之放在了行李箱的最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