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森慢慢的嚼着金枪鱼碎肉,注意力却集中在周围人的谈话中。
时间越晚,香克斯酒馆的生意就越好。
形形色色的人都会来酒馆喝上一杯,有些是聚友,有些是谈生意,更多的人则是打发时间。
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客人,邋遢的,绅士的,落魄的,只要来酒馆消费,老板都会送给他同样一句话:
“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的人……”
尼尔森摇晃着酒杯,饶有兴致的听着酒馆老板招呼客人,这句“我就喜欢”的口头禅听多了,更觉得这老头子不简单。
比如眼前这位男子,一头金黄长发披肩,动作阴柔,妩媚的眼神配上长长的睫毛,还时不时的朝尼尔森这儿抛几个媚眼。
“咳咳。”尼尔森正在品酒,这一个媚眼过来差点没被呛死。
“真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他心中苦笑着,见时间差不多了,准备把酒喝完去找旅馆住下。
“冯兰克雷,老头我就喜欢你这种阴柔美的男人,瞧你这小手,白嫩的跟小妞似的。”
“噗!”尼尔森一口酒没咽下,直接喷到了桌上。
“小伙子慢点喝,这酒烈的很!嘿嘿嘿!”老板毫不在意的笑着,拿着抹布就随手擦了起来。
“帅哥,你的衣服都脏了,给,赶紧擦擦。”那位叫冯克雷的男子,翘着兰花指,递过来一块手帕。
尼尔森顿时觉得胸口很闷,喘不过气来。他放下杯子,尴尬的说道:“不用了,我带着手帕。老板,时候不早了,我该回去了,改天见。”
说完,也不顾什么风度,一溜烟的小跑出了酒馆。
“哈,真是吓死宝宝了。我最受不了这种娘娘腔,看得我头皮麻麻的,整个人都不好了。”也不知道酒劲上来了,还是别的。尼尔森在外面吹了小会儿冷风,就感觉想吐。
“少爷,你怎么出来了?我刚还见你在吧台上喝酒,一转眼就找不到了。”提里奥身上也是浓浓的酒味,他的脸颊泛红,说话开始有些结巴,而且也不用什么敬语了。
“嗯,走吧,先找个旅馆住下。你小子也喝了不少,回去帮你先醒醒酒。”尼尔森拍了拍提里奥的肩,示意他振作一些。
“少爷我们往南边走,刚刚那桌有个老兄说,南区的旅馆最安静。”提里奥有些摇晃的走在前面带路。
尼尔森摇了摇头,但愿提里奥别走一半就昏睡过去,不然他可要扛着这小子找旅店了。
这个点,已经临近半夜。一路走来,街上几乎看不到人,只有昏暗的路灯相随。
提里奥只是单纯的朝南走着,他并不清楚哪里有旅馆。因为无人可以问路,只能边走边找,所以显得有些盲目。
但走着走着,感觉就不对劲了。
“提里奥,你确定南区有旅馆么,怎么连路灯都没了。”尼尔森觉得越往里走就越显阴森,他俩已经退化到靠着月光找路,好几次差点被台阶绊倒。
提里奥转过身,一脸内疚的说道:“都怪我没问清楚,少爷要不我们?小心!”
“啥?小心?”正当尼尔森疑惑不解时,提里奥一把将他推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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