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大门锁着,阳台上的窗户却大开,一阵风吹得窗帘扬起,借着外边的灯光,余军发现家里有个人影偷偷摸摸,正背对着他在电视柜里找东西。
“兄弟,你来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
他突然出声,吓得那贼一个激灵,干这行的到底心理素质强,不过一瞬,他就已经反应过来,朝阳台连跑几步,还闷着声音吐槽:“家里连颗米都没有,比老子还穷,装你大/爷。”
一般人家里遭贼,什么东西也没丢,可能连个警都不想报,可余军不这么想,在他看来,这贼是太岁头上动土,扫了他天大的面子。
他手里的球棒用力地对准小偷挥了下去,因为力气太大带起的破风声让小偷警觉地偏了一下头,“找死!”
两人一个要走,一个要留,互不相让,很快就打了几个回合。
乐乐激动地狂吠,但没人能听得到,它恶狠狠地想,“打,打死他!”
在它看来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人,最好拼个同归于尽,一了百了。
不过余军没它想的争气,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几次本来可以避开的攻击都因为各种原因挨了个结实,又有几次明明可以打到小偷,却又脚滑手滑没打着。
他越来越着急,漏洞也越来越多,小偷却很清醒,他又不是来杀人的,给了余军一个教训,脚底抹油,溜了。
“奶奶的。”
余军气极败坏撸了把袖子,打算打电话叫几个兄弟,掘地三尺也要挖出这个人,“啪”地一声按开灯,才看到自己手机正粉身碎骨躺在门口,想到白天发生的事,怒气滔天,一脚用力踢在柜子上,里面的酒噼里啪啦砸了一地,屋里一片狼藉,借着玻璃折射的光,看到自己鼻青脸肿的样子,差点呕出血来。
乐乐像撒欢似的在他家里疯跑,“活该,活该。”
还有什么比看到自己的仇人混得惨兮兮更爽的事呢?
就这么看他倒霉了半个月,从一个小混混变成人见人嫌、谁看谁生厌、混得连乞丐都不如的小人,乐乐心满意足。
“是时候离开了。”
乐乐隐隐觉得他会这样说不定跟自己有些关系,心里恨不能再祸害他一段时间,只是他五块灵币兑换的灵气有限,不得不走了。
余军正倚在墙边,一身破破烂烂,猛地吸了一口烟,不耐烦地接电话,“你是不是有毛病?当初是你要处理那条死狗的,现在找我要,我连尸体丢哪都不记得了。”
乐乐如遭雷击,瞬间大脑一片空白,它艰难地转过头,告诉自己余军这样的人不知道做出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他说的狗,不一定指自己。
电话那头不知道在说什么,余军扬着头看墙上贴的小广告,漫不经心地说:“你女朋友要扔狗你就让我解决,现在和人分了又要狗,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我告诉你,当初是你自己说,不管死活,只要把狗弄走就行了。”
他吞云吐雾,低笑了两声:“实话告诉你,当初有人想买狗的,可你那金毛太不听话,受不了别人的‘疼爱’,人把狗又送了回来,躺在垃圾堆一星期才断气,我每天从那路过,亲眼看见的。”
“不就是一头畜生,你再买一只不就行了。”
“……”
他没话找话地聊了好久,乐乐圆圆的眼睛里凝满了泪水,如果说刚刚还能找借口,现在事情已经板上钉钉了,那样死亡的细节,它经历的时候感觉痛不欲生,可最后只化为别人的三两句轻描淡写。
它的主人,亲自拜托别人处理它。
“不管死活”四个字,让它像吃了个秤砣,连胃都往下坠,浑身说不出的发寒。
两年零一个月十三天,它记得清清楚楚,相处的点点滴滴它都在死前仔细回想了一遍,对它那么好的主人,竟然会有一天亲自要它的命。
复仇?到底谁才是它的仇人?主人?还是主人那个不喜欢动物的女朋友?是余军,还是那个重新买走它施虐的新主人?
这两个字现在说起来比任何事都可笑。
它以为谁害它死,它看别人也落到生不如死的下场,一切就够了,可现在事情的走向已经到了它无法理解的范畴,那些人究竟是怎么想的?又是为什么做出这样的事?
它怎么想也想不通。
“恨吗?”
背后出现一道冰凉的声音,乐乐转头去看,竟然是凤姨。
她和它之前见到的样子有些不同,之前明明看起来很温婉,连声音都是轻柔的,这一刻她的五官都深刻起来,以它的角度仰着头去看,能看到她凌厉的下颚线,紧绷的唇,一双大却无神的眼睛。
凤姨的长相似乎有了变化,却又给它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感觉,它呆了呆,一时忘记回话。
“和人界没有了关系,就不应该再回头看。你自己不往前走,就会陷入一个又一个失控的漩涡,最后所有的事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乐乐觉得这些话分开来讲,每个字它都明白,可连在一起,它就完全不理解凤姨在说什么了。
它疑惑地抬着头,尾巴下意识扫了扫。
凤姨低头看了它一眼,“跟我回去吧,任何一种情绪过多,就会失衡,你就当刚才没听到那番话。”
“这怎么可能?”乐乐不甘心地说:“我听得一清二楚,每一个字都忘不了。”
“忘不了只会让你过得更痛苦,除此以外,毫无用处。”
凤姨的身影渐渐走远,乐乐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它竭力回头去看,余军已经挂了电话,依旧一脸痞子样靠在墙边,一根烟已经燃到尽头,他扔到地上用脚狠狠捻灭,抬手从墙上揭了张纸,也不知道又找到什么活了。
视线越来越模糊不清,像有人在哪里点了把火,烟雾渐起,把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像镜花水月,乐乐一时分不清自己这些天经历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