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豫州城的街道上行人不减。
夜离和小扇坐在马车里,李恪骑着马与她们并列而行,“豫州城是不夜城,越到晚上越热闹。小商贩们都出来摆摊了,每隔几日还会有杂技班子表演。”
夜离笑笑,“怎么说也是大城,晚上热闹些不足为奇。”
上一世什么样的地方她没有去过,在中国,要说不夜城,还是非上海莫属,当然首都北京也是不错的。
这曼陀国怎么能比?!
见夜离不以为意的样子,李恪有些受挫的摸了摸鼻子,“夜姑娘是见过大世面的,区区豫州城,自然看不到眼里。”
夜离看了他一眼,她只是说这豫州属于不夜城算不得什么,他竟然说这豫州城自己看不到眼里。
懒得跟他浪费口舌,夜离转过脸去看另一边,小扇见状,连忙放下这一侧的车帘,将李恪那张时刻带着笑意的脸挡在外面。
迎春阁门前的灯笼都长了起来,不少姑娘们站在二楼的露台上,招呼着过路的男子。
门庭若市,好不热闹。
夜离下了车,皱着眉头看着楼上穿着暴露的姑娘。
虽然猫舞步的前身也是妓院,可夜离仍旧对做人皮生意的女子有点厌恶。
这也是上一世,在娱乐圈,无论自己如何艰难,都不屑于接受潜规则的原因。
身为女子,只有自己懂得爱惜自己,尊重自己,才会有别人懂得爱惜你,尊重你。
李恪见她面色不好,关切的问道,“夜姑娘好像不大喜欢这里。”
夜离一笑,反问道,“那么,李公子,你可否告诉小女子,哪个姑娘喜欢这里?是这楼里,生活所迫出来卖身的姑娘?还是这些男人家中的妻妾?”
见李恪不语,夜离接着说,“你们男人都当这里是消遣的最好地方,可知道,对于女人来讲,这里,便是地狱。”
说罢,也不看他,便径直走去后院。
对于这个社会的封建制度,她从来没有产生过改变它的想法,但是,力所能及的事情,能多做一些就多做一些。
李恪站在原地盯了她好久,才跟上去。她的思想与普通妇道人家相差太多,怨不得区区一个弱女子,竟然能领导硕大的猫舞步。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能获得一群女子的敬重,远远比获得男子的宠爱难得多。
迎春阁她只来过一次,地形自然是不熟悉的,跟在李恪后边,兜兜转转走了好久才到了目的地。
夜离看眼前的竹楼有点熟悉,仔细一看,可不就是玫瑰住的地方吗。
越来越肯定两个人关系不同寻常,夜离笑着说,“李公子真是好雅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当然,也少不了美人相伴。”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李恪也跟着吟了这一句,径直忽略了夜离后面那句调侃,越发敬佩的看着她,“姑娘真是好文采。”
夜离嘴角抽搐,这句词出自苏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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