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有名的商业街区。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够厚,良知啊!
“要不咱们先去别的地方?”翁美铃察觉了古凡的心慌建议道。
在她看来,古凡这稿子没戏。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也应该是在一些小报水平不够的编辑下过审,而绝不会是这儿。所以她后悔了,后悔直接奔这来,应该先在小报试试水的才对。
我不是碰瓷的。
古凡看着翁美铃,深深吸了一口气,写道:“进!”
他当然可以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表面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造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明报》报社办公室内,冷气吹得呼呼响,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喂,阿方,把今天每日新闻的稿子交给我!”
“喂,阿圆,把生活栏目那篇老年人养生揭秘拿过来!”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
古凡与翁美铃一起进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
“咦?翁小姐,你怎么来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忙。而这个不忙的人很快便发现了翁美铃。
不要看翁美铃这时候仅仅是拍拍广告,并没有什么作品面市,但是认识她的一样有,更何况这儿本身就是报社,想不认识都难。
“你是?”
“是我。阿才,上次翁小姐从英国回来,我去采访的。翁小姐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面对美丽的女性,男人多少都是会更热情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说,这还不明显吗?
古凡可是跟翁美铃一起进来的,而且古凡的手中还拿着一份稿子。可是这个叫阿才的记者愣是没看到古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说过。
这是什么?这绝对是区别待遇啊!
“啊!太好了。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可以投稿?”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赶紧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好!我看看。”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即便一看那字,便知道这是不惯书写人的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翁小姐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可以理解的吗。
只不过这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是穿梭机,又是古代的。果然是长的好看。
心中非常不屑,不过谁让翁美铃是美丽的女性呢?
他说:“想不到翁小姐还是会才女。”
“啊!是吗?这稿子可以刊载?”
这一回换成翁美铃惊讶了,不过她却没有想太多,她想:看来文学上,自己真的不行。
“这稿子吗?要不翁小姐回去等通知。”
阿才是真的不愿意直接拒绝她,想了一下,打起了推托的主意。
“不不,这稿子不是我写的。是他写的。”
以为古凡的稿子可以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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