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我身边,做我的女人。”
我轻声嗤笑,没有理会他,他开始疯狂追求我。病中的人,或许都不理智,太缺乏安全感。也或许是雏鸟情节,重伤醒来,他看到的第一个人是我。
薛铭有权有势,他的追求十分浪漫——用钱砸出来的浪漫,我不为所动。可当他不顾身上的伤,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把我逼到墙角强吻的时候,我的手心全是湿汗。
他对一个人好起来,那是掏心窝子的好。时而霸道、时而温柔,也或许是我没尝过情爱的滋味。性我很懂,但爱对我来说,陌生的是另一个世界。
我心动了,等待我的是地狱。
伤势痊愈的薛铭,把一摞资料摔在我身上,质问:“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身份?你是男人,还是个出来卖的!欺骗我的感情很有意思?”
遭到恋人突如其来的羞辱,我脸色瞬间苍白,神情有一瞬间的怔愣,不明白他的愤怒从何而来。既然他查我,就该知道我生来如此,根本无从反抗。至于说性别,我穿女装,是因为这样卖得啤酒更多而已,爱一个人,和他是男是女有关系吗?
“你所谓的爱不过如此。”我打了他一巴掌,转身离开。
站在燕京城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那些车辆来来往往,我意识到,自己和这座城市格格不入。假如没有薛铭,我和这里甚至没有丝毫联系。
我回到清源市,重新在大排档打工。一个月后,薛铭来找我,态度礼貌而疏离:“你救了我,想要什么?我向来赏罚分明。”
这不就是我最初想要的结果吗?我淡淡地说:“国色天香,我要毁了它。”借着薛铭的手,我为自己报了仇。
我和薛铭,相忘于江湖,大概此生老死不相往来吧。
后来,我遇到一个叫程安安的女孩。第一次见我,她就看得双眼发直:“小姐姐,你好美啊!”
这种赞赏取悦了我,我罩着她,像养一只宠物一样,把她带在身边。她的头发很柔顺,揉起来比小猫小狗舒服多了。
听客人议论,这个女孩过得很惨,外公突然离世,母亲重病……惨有什么稀奇的?世间谁不惨?我生来便是父不详,被亲生母亲送到恩客床上狎玩。
我从没听程安安抱怨过一句生活的不公,她很爱笑,脸上那对小梨涡,十分有感染力。在惨淡的现世中,她像是一个小太阳一样,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四下无人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幻想,假如我是女人,假如我不是生在国色天香,我和薛铭会不会是另一种结果?
这种情绪,我全部倾诉给程安安。在她眼里,我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男友在燕京工作,等他事业有成,就会回来娶我。
她便托着腮,一脸欣羡:“你们感情真好!”
有我罩着她,食客不太会为难她,她在这里做事很开心。但也不是人人都会给我面子,比如说雀爷的儿子。十几岁的孩子,天不怕地不怕,手段狠辣。
他用药迷晕了程安安,当我看到他趴在程安安身上,扒她衣服的时候,我失控了。等我回过神,只见自己手里抓着一个碎了一半的啤酒瓶,雀爷的儿子头上插满了玻璃渣子,倒在血泊里。
必须要逃!雀爷在清源市势力很大,如果被他抓到,我和程安安都完了。
那一瞬间,我想了很多,最终决定前往燕京。看在往日的情份上,薛铭不会看着我死。投奔薛铭,在他手下谋个差事,就不怕雀爷的报复。
程安安醒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列车上了。她睁开小鹿一样的双眼,拍拍脑袋:“望舒,我怎么睡着了?”
在认识她之前,我极度厌恶夏望舒这个名字,这是母亲为我取的艺名,用在国色卖艺,它代表了耻辱的过去。由她叫来,却十分动听。“望”字在舌尖打转,出口是“舒”的平缓,甜糯一如她的声音。
我抓住她的手:“别打了,小心打傻。”
她满不在乎,笑嘻嘻地说:“本来就傻呀!”
真是个傻姑娘,招人疼。我对她说:“安安,男朋友打电话叫我去燕京找他,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她拍着双手叫好:“我还没去过燕京呢!好棒!”
到燕京火车站,我去洗手间,行李让她看着。她在报亭给家人打了一个电话,回过身的时候,行李被偷了。
她哇哇大哭,满脸是泪:“望舒,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没有钱,再加上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薛铭,那段时间我们过得很惨,连桥洞都睡过。和程安安越是亲密,我越是清楚地意识到,她和我不是同一类人。
即便是睡在桥洞,她都会用塑料瓶养花,路边摘的野花,开得娇艳,和简陋的桥洞形成鲜明对比。她真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人呢,不像我,活着只是消磨时间。
我们终于找到了薛铭,如我所料,他答应了我的请求。我仗着薛铭的势,雀爷果然不敢动我,忍下儿子变成植物人的大仇。
然而,当撒下一个谎言之后,为了不被拆穿,不得不再撒无数个谎,去圆最初的那个谎言。
程安安拿着报纸,气得大骂:“望舒,薛铭不是个东西,他居然和女明星出入酒店。”
薛铭和谁、做了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可我不得不装作无奈的样子:“你也看到了,他现在事业做得很大,这些只是逢场作戏,免不了的。”
她每次见了薛铭,都吹眉瞪眼,怕她惹怒薛铭,我只好减少和她见面的次数。后来她遇到了张旭,名校毕业,家境优渥,追了她半年。
餐厅里,她咬着吸管,小口小口地喝着果汁,问我:“望舒,我该答应他的追求吗?”
“为什么不呢?他哪里让你不满意?”
程安安苦着一张脸,像包子一样:“这根本不是恋爱的感觉,我见到他,脸不会红、心不会跳,就算分开,也不会想他。”
我揉着她的脑袋:“你韩剧看多了,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他条件不错,你不妨试试。”
“培养到什么程度才算喜欢啊?”
我随口说道:“和他在一起,觉得舒服就行。”
程安安笑得眼睛弯成了一条线:“和望舒在一起最舒服了!”
她的笑像有魔力一样,我的心漏跳了一拍,连忙抓起桌上的冰水,一饮而尽。
她和张旭在一起八年,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她的婚礼上,只好为她准备了一个大大的红包,是我这些年所有的积蓄。
几十万块,在燕京城不够买房,买车也不够上牌照,送给程安安,以后她有了孩子,就当奶粉钱吧。
我原本打算在她的生日宴上给她红包,可我看的场子出了事,警车一辆接一辆过来,还搜出了毒|品。这个酒吧我负责多年,从没进过毒|品,我马上明白,这是着了别人的道。
不可能冲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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