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比我更需要它。”
“夫君,一定要安全归来。”
秦禾扑进林默的怀里,紧紧地抱着他。
刚开始,她对林默只有感激。
随着接触加深,把自己的身体交给林默后,她渐渐地爱上了这个男子。
她把林默当成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两个人之一。
同时,也是最爱的人。
“放心。”
林默拍了拍她的背,旋即对凌薇道,“照顾好自己。”
凌薇点了一下头。
此时的她换上了一身盔甲,冷酷,英飒!
林默带着弓箭迅速地在山林中穿梭,从另一个方向,绕到了叛军的背后。
他从小生活在碾子谷,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十分了解。
因此很轻松的,来到了野猫岭的村口。
手无缚鸡之力的村民就像是一群刚出生不久的小鸡,慌不择路的逃窜着,躲避老鹰的猎杀。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有三十几人惨死于叛军的刀箭之下。
为了拯救更多人,藏在一棵大树后面的林默,迅速锁定马背上的叛军夫长,果断地拉动了弓箭。
林默对自己的箭术非常自信,因为叛军夫长带着头盔,所以这一箭直奔他的后心而去。
只要刺穿他的心脏,便能一击必杀。
然而,只听“铛!”的一声脆响,林默的箭居然被弹了回来。
“卧槽!”
林默瞪大眼睛,没想到啊,这狗逼居然带了护心镜。
还想着一出场就高光呢,结果碰到个老六。
你特么一个百夫长,带毛的护心镜啊。
不过这一箭,也把叛军夫长吓得不轻,他连忙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利用马的身体作掩护。
“有官兵!”
“在那边,给我杀过去。”
听到有官兵,大部分叛军放弃了追杀村民,纷纷调转过来冲向林默的方向。
只有少部分冲在最前面的,没听到叛军夫长的声音,继续追杀村民。
林默果断撤退。
要是被几十号叛军围住,他没有脱身的把握。
不过,他一边逃跑,一边利用敏锐的听力捕捉叛军的位置。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便会停下来射一发。
超凡的感知力和控制力,让他即使在移动中,也能轻松杀敌。
然后,再利用自身的速度,与敌人拉开距离。
叛军虽然也有一队弓箭手,可一来他们没有林默射得远,二来没有林默射得准。所以连续好几波箭,全都放空了。
凭借着自身的优势,林默很快便射杀了十余人。
叛军夫长见林默跑得比兔子还快,担心会有埋伏,于是下令让士兵退回了野猫岭。
“他就一个人,掀不起大风大浪。”
“王敦,钱铜,你们带队拦住他就行了,其他人跟我一起,继续追杀刁民!”
叛军夫长改变了策略,利用村庄的房屋和土墙阻击林默。
他们 不肯露头,林默一时之间也没有好的办法。
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去追杀野猫岭村民。
从正面突围肯定行不通,林默还没有自信到能够通过十几名弓箭手的封锁,和十多个步兵的堵截。
想要救更多人,他只能退回到之前的位置,然而这就意味着,他又要绕一大圈。
就在林默伏身撤离的时候,入谷的道路上,忽然出现了一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