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咱们村指不定还要死多少人呢。”
赵显贵嘟囔了一句,摇了摇头,接着打造箭头。
一刻钟后,赵铁柱五人聚集在打谷场。
此时场上立了五根柱子,凌薇教他们最基本的拼杀技术,算是临阵磨枪吧。
日落时分,林默回来了。
今天运气比较差,只打到了两只灰毛兔,加起来还不到十斤肉。
不过他找到了之前那群野猪的踪迹,并且在它们经常出没的地方挖了一个陷阱。只要它们回来,大概率会掉进陷阱里面。
日落西山,尚义村也逐渐安静了下来。
林默在棚子外面升起火堆,今晚烤兔肉吃。
“林默,你的手艺真的太好了,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烤兔子。”
王语晴凑在火堆前,盯着林默手中的烤兔子。
嘴角的哈喇子,也丝毫不顾及主人的形象,挂着长长的一道。
今天下午她干了不少体力活,又是搬砖块,又是抬木头,早就累的前胸贴后背了。
“你好歹也是个大小姐,别跟饿死鬼投胎似的。”
林默一边翻滚着手中的兔子,一边笑着打趣道。
“你说的轻巧,干了一下午的活能不累吗,手都磨了好几个水泡呢。”
王语晴撇了撇嘴,长这么大,就没干过这么累的活。
不过,抱怨归抱怨,她干活的时候从不偷懒。
“不是有人干活吗,你去瞎凑什么热闹?”
林默看到她手掌上面确实有好些个水泡,有些惊奇。
想到刚认识她的时候,她蛮横不讲理,一副大小姐臭脾气。这才过了多久,居然变得这么任劳任怨了?
“芸姐跟禾姐会管理,凌统领要训练士兵,她们都能够发挥作用,我总不能什么都不干吧。万一哪一天你嫌弃了,把我赶走怎么办。”
王语晴抽了抽鼻子,脸上写满了委屈。
擦,
林默很无语,我又不是你爹,没那么小气。
“语晴姐姐,我有一个好主意。”
秦苗突然凑了过来,笑嘻嘻地说道。
“啥好主意,好苗苗,快告诉我。”王语晴连忙向她请教。
秦苗凑到她的耳边,悄悄地嘀咕了一句。
旁人没听到她说什么,但听力好的林默却听得一清二楚,“只要你嫁给姐夫,做了他的婆娘,就不会被赶走了。”
王语晴认真地思考了起来。
其实她早就对林默放下了阶级观念,被林默独特的人格魅力所吸引。只不过,她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经过这场大难,林默算是先后三次救了她地命,她的心里面早就对林默形成了依赖。
如今父亲不知所踪,林默成了她唯一的依靠,这种潜移默化的改变让她爱上了林默。
而且这几日,她虽然每天都很累,但真心感觉和林默待在一起很开心。
因此听到秦苗的建议,她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暴跳如雷,反而觉得,嫁给林默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能够让一个女孩子如此快的改变心意,自然少不了魅力提升的功劳。
林默身上散发出来的魅力,对女孩子,尤其是未婚女孩有着致命的诱惑。
“你这个主意倒也不错,只是,你姐夫会答应吗?”
不知何时起,王语晴在面对林默的时候,居然变得不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