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个汉军脑中闪过的时候,一场鏖战就开始了。
匈奴人惊异于汉军如此猛烈顽强的战斗力。记忆里,那些永远软弱,似乎伸出手指就能推倒的汉人忽然间便的比长生天的狼还要强悍,当踢踏的马蹄声踏过匈奴人的心脏,匈奴人不得不承认了,这是一支比他们想像中强悍太多的队伍。
一场战争下来,歼敌近千,自损三百。
霍去病命人在皋兰山下休息。独自一人站在夜色里,看着在黑夜里耸立的皋兰山。
平心而论,所谓的皋兰山,其实还没有他曾经爬过的华山险陡。
霍去病记起出门前娘亲说的话。
他是娘亲唯一的儿子。
如果不能战胜的话,他便不能活着回去见她。
所以,只准胜,不准败。
胸口处的锦囊无比的柔软,从陇西出来,奔驰了那么久,也不曾丢掉。
他记不清三个尊贵的公主表妹的喜好,却一直记得,那个女孩子,不喜欢杀戮。
无奈,他天生便似是为了杀戮而生存的人。马踏匈奴,是他的梦想。
在梦想即将看的见实现的时候,他无法入睡,想到了很多。
比如长安城里永不止息的后宫争斗和皇上含笑的脸。
舅舅说,那是他们的幸运,遇见了这样一个皇上。
才有,策马带兵,守卫疆土的机会。
可是,舅舅在那场宫斗中被波及闲置,无法带着大军,再度踏上匈奴人的土地。
他想起月前卫长公主的大婚。
他亦到了娶亲的年纪,出征前,母亲已经开始帮他挑选贵族世家的小姐。
可是,他的梦想在这片草原上。为了他的梦想,他随时有着再也不能回归故乡的准备,这样的他,如何能够牵起一个好女子的手,给予她一生的承诺。
“去病,”赵破虏清朗熟悉的声音喊道,“去歇歇吧,行军这么多天,你也累了。若是没有精神,怎么和匈奴人厮杀?”
霍去病望着匈奴人营帐方向,漆黑的眸子里闪过势在必得的光,“我怕我一歇,便真的没有精神了。”他笑笑道,飞身上马,喊道,“全体儿郎们,准备出击。”
第二场由汉军发动的战争比第一场战争更惨烈。
匈奴人喃喃叨念着汉军狡诈,天没有亮就偷袭,在雪亮的刀光之下,一切的抱怨都没有意义。战争将它的残酷呈现在两个民族面前,倒下的,有自己的敌人,也有自己的战友。
霍去病扬手吩咐,一队驽兵上前,架着连环弩,像匈奴人射击。
黑暗中,匈奴人以为是一般弓箭,没有太在意。
雪花一样的弩射击出来,一排排的匈奴人,前仆后继的倒下。
领军的匈奴人开始害怕撤退,霍去病觑的真切,纵马去追。
马匹在草原上奔驰,得得的蹄声,敲击在每一个人心里。
败军之将,在气势上就先输了,不一会儿,就被霍去病追上。
霍去病将他从马上躀起,扔在地上,冷冷的看着,“你也配当匈奴人,匈奴人不都是以败逃为耻的么?”
这一战,歼敌五千人,活捉了浑邪王子,斩杀匈奴名王一人。
汉军俱都疲累,相互依偎着睡去,太阳冉冉升起,照射着尸堆狼藉的草原。
浑邪王率军来救爱子,两军都已到了强弩之末。
“弟兄们,”霍去病翻身上马,低声道,“打完这一场,我们回家。”
我们,活着回家。
活着,是多么美好的事。
汉军迸起残余的英勇,殊死战斗。
天边,阳光带着一抹血的颜色。
和匈奴人流出的血液一样的颜色。
生命,在这里不值一钱。
终于胜利。
三场鏖战,歼敌近九千人。
自此,霍去病就成了大汉军队里一个不败的传说,和他舅舅,长平候卫青,以及长信候柳裔,并称汉武朝三大不世名将。
消退了程知节,李广一干老将的光芒。
当霍去病带着生还的骠骑军回到大汉境内的时候,骠骑军爆发出欢呼。
而东边,长信候柳裔也传来了捷报。
汉武一朝,自始自终,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很多年后,人们遥望这段历史,便感慨,不能早生三百年,一窥盛世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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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被拉着去奶奶家。
回来,看见学校的成绩单寄回来了。
很不开心,深悔没有早点回来,毁尸灭迹。
不喜欢战争 的朋友也没关系,会在下一章里将战争告以段落。
还是很萌小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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