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就把枪举起来。
陆蓥一说:“别,我们自己走,顶来顶去的万一走火了怎么办?”他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醧忘台。”见六子好奇宝宝又要提问,陆蓥一赶紧解释道,“这个醧忘台就是鬼魂投生之前必须经过的最后一关,孟婆在这里强买强卖迷魂汤,鬼魂喝完了把以前一切忘了就可以去投胎了。”
百里旬说:“《玉历宝钞》里的确有这一说,讲醧忘台位于阎罗第十殿,冥王殿前六桥之外。有一条通道,通向东方,鬼魂饮下迷魂汤后,就会有鬼役、鬼卒搀扶著从通道送出,推上麻绳扎的苦竹浮桥。”
“那桥下乃是红水横流的山涧,谓为红尘俗世,‘活无常’和‘死有分’将鬼魂推落山涧,众鬼魂便各循因缘,投生人间。”陆蓥一想了想,又道,“阿修罗乃佛教神话传说中八部众之一,性好斗,出没之处总有战争烽烟,因而每次现世必定造成流血漂橹,故此修罗海想必也是……”
“红海。”卓阳为陆蓥一下了结论。
“也就是说,所谓修罗海就是鬼魂投生的红水,如果要进到修罗海,我们就必须走一下这投生路了?”百里旬问。
陆蓥一点点头:“山洞大小有限,我估摸着我们是要跳一下井来投生了。”
百里旬说:“请。”
陆蓥一轻嗤了一声:“放心,不会让你先走。”
卓阳却拉住陆蓥一:“我先。”
陆蓥一说:“你不必……”
卓阳冷冷扫了他一眼说:“闭嘴。”
陆蓥一:“……”操,这凑牛氓现在还学会凶他了啊!
第103章case05-22芮文秀
颠颠倒倒、浮浮沉沉、浑浑噩噩……忽地眼前一道光芒袭来,猛然睁开眼睛,便来到了……美丽世界。
陆蓥一颤抖着眼睫,慢慢睁开双眼。阳光实在好得离谱,天空又一碧如洗,他只得接连闭了数次眼睛,方能慢慢睁开。慢慢地适应光线,慢慢地闻到鼻间芬芳的花香,慢慢地看到摇曳在身边五颜六色开放的美丽花朵。
这里是……陆家后山?
陆蓥一坐起身来,便听得有个熟悉却又奇怪的有些陌生的声音传来:“你醒啦。”
是谁?总是用那样悦耳的声音,以着不疾不徐的速度吐露出话语,他的咬字总是与别人不同,带着一种令人舒适的温和亲近感,很好辨认,他是……
“怎么了,哥哥,你还没睡醒吗?”少年放下手中的书,忍不住笑了起来。
五月里天气正好,暖风熏得人陶然欲醉,陆蓥一微微张开嘴,有些吃惊地望着眼前的人。少年有着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在阳光下看去,发色会略略带一点蓝,脸孔生得虽没有自己精致美丽,却多了一份别样的温柔暖意。他的皮肤很白,眼睛却如点漆一般的墨黑,因为眼仁大,所以看起来乌溜溜的,总是特别惹人怜爱,然而陆蓥一是最最知道他是怎样优秀要强的一个人的!少年的脑子里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知识和奇思妙想,尽管他体质不佳、不良于行,但这并不能阻止他在心中构建起一个很大、很大的世界。
是的,不良于行。陆蓥一的目光移动到了少年的下半身。他坐在轮椅上,膝盖上盖着一块毯子,毯子上此时正摆着一本书,是清朝光绪年间桂垣书局发行的《武经总要》注释本,这本书他已经看过了许多遍,却仍然很喜欢。
“对不起。”陆蓥一忍不住讷讷地说,“明明答应了今天要好好陪陪你,结果不知不觉又睡着了。”真是该死啊!
陆琢迩却微微一笑,乖巧地说道:“没关系的,只要哥哥陪在我身边,我就很开心了。哥哥最近实在是太忙了,我听说你昨晚一点多才从外地赶回来,今天确实应该好好休息的。”
陆蓥一挠了挠头发,爬起身来,走到陆琢迩身后,轻轻推起他的轮椅:“老看书也会闷的,不如我陪你到处走走吧。”
“好啊哥哥。”
兄弟两人便在这繁花似锦的山坡上慢慢散步起来。陆琢迩说:“哥哥这次去处理的是一桩什么样的委托呢?”
“是一起富商的绑票案。”陆蓥一在脑中整理了一下,慢慢说道,“事主是z市一位做外贸生意的富商,喜欢早锻炼,每天清晨五点总会出门跑步,有一天出去了以后就没回来。有个跟他一起晨练的老头无意中撞见了富商跟着两个男人上了桑塔纳,心里觉得不对,所以跑来通风报信,富商太太这才知道是遇上了绑票,哭得不能自已,于是富商的侄子兼助理就帮她报了警。不久,劫匪打了电话来索要五千万赎金……”陆蓥一将自己刚刚完成的这份委托的内容一一向陆琢迩说明,很小心地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也不增加任何一点个人的判断及感情因素在里面,他的弟弟陆琢迩先天体质不好,不能出门,所以他接触外部世界的窗口就是自己,陆蓥一就像是陆琢迩的眼、陆琢迩的手、陆琢迩的腿,替他看遍也走遍这外头的大千世界。
陆琢迩静静地听陆蓥一将案情仔细说明了一遍,跟着略想了一想,便道:“凶手有两个,一个是富商的侄子,另一个是那个塑料加工厂的工人。”
陆蓥一知道这桩委托必然瞒不过陆琢迩的双眼,但是他也是经过反复论证思考和实地勘察才得出了结论,陆琢迩是如何在没有亲身到达现场和询问受害人家属的情况下就这样快速得出结论的呢?
陆蓥一问:“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
陆琢迩说:“首先,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陆蓥一说:“是的。我是从罪犯知晓富商的晨跑路线、家底、身体特征这几方面推断出来的,你呢?”
陆琢迩摇摇头:“哥哥说的固然没错,但是在这些之前,有一个点更为突出。”
“是什么?”
“富商的手机。”
“手机?”陆蓥一问,“手机怎么了?”
“富商的手机落在了车上,以往他晨跑的时候一定会带上手机,所以如果当时有人想要绑票他,他完全有机会偷偷报警。绑匪如果仅仅是靠踩盘子来了解富商的习惯,那么一定会忌惮这点,但是当天两个绑匪却毫不犹豫地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带走了他,这说明他们一早就知道那一天富商的身上没有手机。”
陆蓥一愣住了:“照你这么说……”
“我觉得手机的遗忘也是一个局。这个富商白手起家,勤勉持家,对家人很好,对邻人也客气,每天都会晨跑,时间、路线都十分规律,这说明他是一个十分自律的人。”
“没错。”
“尽管一大清早打电话来洽谈生意的人不会很多,但是他能始终做到带着手机晨跑,这说明他是一个十分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人。”
“没错。”
“所以我不相信这样一个人会在商业应酬上放纵自己喝得酩酊大醉,连手机遗落在车上都不知道。”
“也就是说,你认为富商的手机会恰恰在那天遗落在车上是被人设计了。”
“对。”
陆蓥一思索道:“不是不能这么解释,只是,有时候生意场上的应酬是说不准的,如果对方好酒,为了谈成生意,富商想必也会陪着喝酒吧。”
“会,但富商的侄子也是他的助理。”
陆蓥一想了想,顿时明白过来:“你是说,遇到这种场合,应该是富商的侄子帮着挡酒才对,但是那天富商却喝得烂醉,说明那个侄子当天要么是想办法没参加酒席,要么就是想办法让富商喝多了酒,趁机把他的手机留在了车上。”
“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为什么?”
“因为富商这个类型的人,如果一旦看到自己脱身不得,必然是会交代好身边人后续的一切事宜的,他不会忘了对自己而言很重要的手机,因为在他眼里,手机就等于生意,等于他的事业,他的事业心、责任心、自律心都不允许他打一场没有准备的战,所以手机一定是被人为刻意留下的。至于为什么锁定那个塑料厂工人,我的理由跟你一致,第一,这个人熟悉这座城市,第二,这个人没有案底。”
陆蓥一忍不住笑起来:“还好还好,至少我还有一半是跟你一样的。”
“其实促成我判断的,还有第三点。”陆琢迩狡黠地笑笑,“不过就不告诉哥哥你了,免得打击了你的自尊心。”
陆蓥一好笑地揉了揉自己弟弟软软的头发说:“在你面前我能有什么骄傲的,我又不是不知道你比我聪明多了。”
“不是的,哥哥。论才智,我们俩其实区别不大,只不过你的兴趣爱好太过广泛,所以让你分心的事也就比较多,至于我,只能每天坐在屋子里想事情而已,当然在这方面会熟练一些。”陆琢迩说着说着,声音便微微低了下来,虽然他的脸上还带着笑,但是陆蓥一却看得心里一痛。
“放心吧,琢迩,现在医学进步得这么快,将来一定会有办法治好你的身体的!就算不能,你不是还有哥哥吗,哥哥永远陪着你!等将来哥哥真的继承了家业,能够说话算数了,一定每天都带着你出去玩儿,好不好?”
陆琢迩“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哥哥,你这是想气死老师他们吗?唔……不过我觉得我们可以找个托,以接委托的名义出去玩一阵子。”
两个人对视一眼,忍不住都哈哈大笑。陆蓥一说:“你这家伙啊,真是肚子里黑黑的!”
陆琢迩便笑吟吟看着自己的哥哥,一副我见犹怜的乖巧模样。陆蓥一说:“行了行了,别装了,我还等着你有朝一日康复了,陪我一起去查四百年前的‘失镖案’呢,咱们可是都说好了的,你绝对不能爽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