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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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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还当她是当年那个小毛头。

    ------

    她叫范江夏,今年二十八--去年也是二十八,所以,他们都叫她二十八。

    真的,她才二十八,没有以虚报实,也没有以多报少,更没有以少报多。像她告诉他们的,二十八,虚二十八。

    虽然她对他们的说辞,每次都不一样。对这个说属马,对那个就变丁卯年出生,对另一个又跳到七十多年次,忽大又忽小,但说到底,她二十七或二十八,三十或五十,跟其他人又有什么干系?

    不是她真的喜欢瞒年龄,或怕人家知道她“贝庚”而是她几岁、是不是老大不小了、有没有男朋友、怎么还不结婚,都是她自己的事,关他家屁事。可是这个社会全患了先天性歇斯底里偷窥症候群,兼带后天性文化白丁症,没听过私密这概念,不懂得隐私两个字怎么写,所以,她就变成永远只有二十八了。

    房东旺伯夫妇俩算是好的了,虽然有时啰嗦得很带劲,还算令人可以忍受。至于这公寓其他的人,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各过各的,谁也不理谁--正好,她受不了那种假惺惺的温情。

    会住进这破公寓,说起来,还真被旺婶给坑了。

    来看房子那一天,她有点心不在焉,旺婶边爬楼梯边介绍,她根本没在听。

    这个破公寓,格局很变态,她从没见过有人把房子建成倒凹型的,客厅照不到太阳,两边房间却早晚东西晒,早早被晒醒,晚晚被热得睡不着。

    只要是当房东的都一样,说的都是那些--房子有多好、设备有多全、租金有多划算,反正就是那一堆有的没的。她听得是意兴阑珊,脚底已经在撤退,不巧那时打四楼走下来一个英俊的美男子,还带魅的对她笑了一笑。

    旺婶千年老妖婆一个,地球上的种种的勾当哪有不明白的,察言观到色,马上扬声,说:“徐先生要出去啊!”然后转向她说:“你看我们这公寓旧,大家都像徐先生那样,斯文有礼貌,人又长得英俊。”故意语焉不详制造错误印象。

    她的长腿已经迈出去了,那剎那鬼迷心窍,也不管这破公寓是不是能住人,马上决定租了。

    她这辈子从来没做过那么冒险的决定,看到漂亮的男人就昏了头。总是畏畏缩缩、犹豫不决的,这会真的是豁出去了。

    反正,她就是倒楣,倒楣的二十八岁,还碰到倒楣的打击--总之,她在林见深可能宣布订婚或结婚什么的之前,搬到这栋破公寓。

    当然,旺伯跟旺婶听了会不高兴,但这公寓真是破。旺婶说的天花乱坠,冬暖夏凉、厨具俱全的;结果,流理台阻塞不通、水管漏水、上个房客电话费没缴被断线、电灯像鬼火、瓦斯炉上了一层油垢、排油烟机像一堆破铜烂铁、浴厕镜子则裂成一块一块,一照像科学怪人

    后来又才知道,那个俊男只是来找四楼桃花的,根本不住在这里。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地久天长。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浪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肉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谨慎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被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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