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所见所闻。
林琅一脸认真,耐心听着。
王鸭子心里简直笑开了花,嘲讽望着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和一个只有成人小腿高的小孩子不自量力的商讨去匪窝救人的计划。
他好整以暇的换了个姿势躲风,在黑夜中悠悠说了句:“好像你们真能救得了人似得,我问你俩,你们知道去山寨往哪儿走吗。”
他话音一落,果然见林琅与小男孩同时愣住,看两人傻了,他捏着一把要人命的公鸭嗓幸灾乐祸道:“傻了吧,还救人呢,一个个把自己当救世大侠,戏文看多了吧。”
森冷幽暗的山林,不断流窜的冷风中只余鸦雀无声。
片刻后,少女轻细的声音响起,娇柔的如同一把墨色丝绸:“你知道?”
王鸭子得意一笑,啧一声:“那可不是,我不是吹,小爷我从小走过的路没一条能忘,就连他们接班的时辰都记得清清楚楚……”他话才说到一半,就见薄雾笼月的黑夜中,对面两对闪烁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向他,好似路边饥饿的乞丐渴求望着刚出炉的白面馒头,或是一个青涩少年遇到绝色美人的惊艳注目,视线灼热的简直要把他烧着了,这才知道自己说漏了嘴,暗骂这小丫头片子真是深藏不露,竟然还有这招!
他哇啦一叫,大喊:“你俩别想啊,你们找死我不拦着,但可别找小爷晦气,我还想活命去找人卖话本子呢!”
林琅心道:这人趋利避害的性子倒是和她家杏儿有几分像,想到杏儿,又不免神情黯然。
旁边的博之一听,闷头在身上左摸摸右掏掏,过会儿拿出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翠递到王鸭子面前,林琅不会辨别宝石,一望也知其价值不菲。
王鸭子瞬时看的眼睛都直了,连叹:“进山寨都要搜身的啊,你藏哪儿的?”
博之把玉翠往前一送,声音软绵又好听,比起王鸭子尖锐的嗓子简直好比天上雅音:“这个送你,卖了后你不必再当下人,给我们引路吧,求、求你。”显然他很不适应这样伏低做小的求人,到最后声音渐低,带了点颤音,听的人心都化了。
博之此举令林琅心头一热,如今全部的希望都压在了王鸭子身上,这种不得她掌控的感觉令她十分不安,她呼口气,开口道:“王大哥,我哥哥曾与我说,如今世道多艰,人人自扫门前雪,人心早冰冷如铁,可如若浑浑噩噩虚走一生,又与傀儡何异?若想活的真实,需得保持本心,不堕志气,不灭情意,方才不白来这世间一遭。”
“所以我一定要救我的亲人,我并不求你帮我,只需要你指明前路,之后无论结果如何,绝不牵连于你。”
这番诚意垦恳的话语终于触动了王鸭子仅剩的一点良心,他没再出口讽刺,可也没接博之手上的玉翠,先对他道:“饽饽,大哥真心劝你一句,别做傻事,咱俩可是从那里逃出来的,都见过那群浑人,里面起码有数百强悍男人,又养了那么多匹马,这种装备你想想,这百里外就是京城,他们能在这里截人,做这等生杀买卖,我们三就是绑一起,也是个死字。”
他把小男孩的手压了下去,转过头对林琅道:“木丫头,说句实话,就你这般细皮嫩肉的进去马上就能让人给活吞了,我知道,你要救亲人,我要是有亲人在那儿,肯定也拼了命去,你先缓缓,给我说个计划,别头脑一热过去直接让人给抓了,要想救人总得先想好办法吧,说得通,我就带你去,否则,你俩就乖乖跟我去找回京城的路。”
第30章夜渡
夜深人静,寒气如蛇,稍不注意就是狠狠一口,三人在石下蜷缩避风,各有思量。
因怕山寨匪人夜寻查找他们,林琅与王鸭子约好守夜,由林琅守上半夜,而王鸭子着实对得起他的名字,脑袋如鸟般一缩,于冷夜中也能睡个昏天黑地,鼾声四起,只留林琅在寒风中睁着一双大眼望着黑林,长久保持一个姿势,她浑身酸疼的身体都麻了。
冷风吹起林琅浓密的细发,几缕拂到鼻头,发痒又闷得慌。同时,凌厉的刺风也吹散了她方才的冲动,令她渐渐回归了理智。
王鸭子说话声音难听,说出来的话也毒,可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对。
仅凭胸中一腔热血与勇气是摧毁不了一座铜墙铁壁的山寨的,更何谈救人,然而苦思冥想,她也想不出办法能够不动声色地进入山寨救人。
林琅无法解决眼前困境忧心如焚,可若是让她跟王鸭子去京,她也是打心底不愿意的,不禁左右彷徨,如同走进迷障,前后尽是困局,可就连停滞不前也是死路一条,她怎么能不心中愁苦。
突然她的胳膊被小心翼翼的碰了下,林琅先是一吓,而后偏头一看,小男孩一双清澄明目正望着自己,之前林琅与王鸭子商量好彼此各守半夜,博之年纪太小,便让他睡个整宿,可如今见他黑白分明的双眸清明一片,想必也是一直没有睡着。
实际上两人都十分疲惫了,可又因心情烦躁而睡不着,这一夜真能睡得安稳的,也就是毫无牵挂没心没肺的王鸭子了。
林琅低头问他:“怎么了吗?”
博之小手轻轻握住她的胳膊,声音软绵又好听:“姐姐不怕,我会保护你的。”
林琅听后一愣,随后心中缓缓升腾一股细细的温流,半响又不免哑然失笑。
他还是个没张开的小孩子呢。
之前情况危急林琅没太注意,如今细细一看,觉得他果然是个俊俏的小男孩。
博之长得很好,乌云暗夜,月光稀疏,仍能从点点星光中看出他的眉清目秀,他说话好听,性子文静又乖,一双湿漉漉的黑亮眼睛望着自己的时候,像一只懵懂又乖顺的小奶狗,很小很小,却还忠心的保护主人,这联想猝不及防的触动了林琅封存已久的记忆,再想起时,心头依旧哀痛,她缓了缓情绪,目光与博之对视,问道:“要去那里,你怕不怕?”
博之先是摇摇头,少顷,抿着红润的嘴巴几不可见的点了下脑袋。
这可爱的反应令林琅想笑,可她并没有,道:“……那你也要去?”
博之回答的简单又坚定:“我的母亲还在那。”
倘若连一个弱质幼童都能在曾亲眼目睹过匪徒的恶行后仍选择前行,那她又有什么理由逃避呢,林琅心里清楚,贸然前去匪窝无异于送死,可如果自己连试试都不愿意,她一定会恨自己。
就算前路荆棘密布,她也要劈开一条道!
“姐姐是要去救你的妹妹吗?”博之还记得林琅问杏儿的事情。
博之是个小孩,林琅没什么提放,直接摇头道:“我没有妹妹,我的母亲和哥哥都在京城,你今天看到那两人,一个是我家的老仆,一个是我的丫鬟,可我与他们一起生活很久,如同亲人,所以就算再怕,我也要去救他们。”
博之听完没有回话,眼神中透出几分不理解的迷惑,对于他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实在无法理解林琅为了些不相干的人舍弃性命,毕竟那些不过是下人罢了,死了可以再换,无利可图,何必拼上宝贵的性命呢。
林琅看出博之的疑惑,她一直想不出办法救人,干脆和他说说话,权当开拓思路。
少女清幽悦耳的声音在暗夜中淡淡响起:“我家是农户,在我像你这般大的时候,很是喜欢出门玩,可邻居家的孩子都不喜欢我家,又被大人教唆的总欺负我,所以我每每出门都是独自一人,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小朋友,你猜是什么?”
博之眨了眨黑亮眼睛,注意力转移,幼儿活泼的一面展现出来,新奇的问:“是什么呀?”
林琅被他可爱的反应逗得一笑,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博之的头发又软又滑,她禁不住又摸了一把,道:“是一只小白狗。”
时隔近六七年,她还记得那只小狗白亮的毛色,眼睛和鼻头一样黑黑的,耳如元宝,舌头红软,舔她的手时,她会被痒的咯咯笑,每当这时,小狗就会躺下翻出粉粉的肚皮让她摸。
这只无主又乖巧的小狗成为年幼的她最好的朋友。
博之听到这里喜不自禁地举起小手在空中比划,笑盈盈道:“我家里有一只八哥鸟,也是我的好友,每当我不高兴,他就会陪我说话,可好了。”语中自豪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