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房子整个还要大,干净的看不出烟火气,我想曾念平时应该很少在家做饭。
“你进来。”曾念觉察到我在门外,回头招呼我进去。
我进去站在他旁边,他正在煎牛排,目光专注的盯着,忽然嘴角一弯,开口笑着问我,“你还记着吗,高考前我发烧病倒了,你给我做的那顿饭。”
“啊……”我应了一声,当然记得。
可那顿饭实在是我的耻辱,他还记得,我记得他当时把我说的直跳脚,尤其是那句他绝对不会去找一个我这样烂厨艺的女人,让我咬牙切齿了好长一段时间。
“你那双手。也许注定就不是用来拿着锅碗瓢盆的,不用纠结。”曾念给牛排翻了个面,滋滋啦啦的声响里伴随着肉香扑?。
我没说话,看着曾念握着铲子的手,修长骨节分明,这双手原本应该也是握着手术刀的,可惜他放弃了一切,不知道这些年里让这双手都做了些什么。
他手里攥着毒品的样子在眼晃一晃,我心口一滞。
“你没去过戒毒所吧,你压根就不吸毒,为什么要那么跟我说。”我还是没能把想问的话,留到吃完东西之后,心平气和的时候。
曾念还是专注的煎牛排。
“我说过我没碰那东西。是你不信我。戒毒所我真的去了,不过不是去戒毒,都是过去的事了,别再问了。”
他说完,突然转头,眼神冷淡的看了我一眼。
我心里却大大的放了下来,没碰过就好,他的样子也的确不像,可是在滇越当时的状况下,我还是不敢信他。
对一个人的信任一旦毁灭性的崩塌过,再想建立起来实在困难,更何况是……自己刻骨铭心爱过的人。
吃饭的时候,我们两个对坐。安静的吃东西,曾念依旧像年少时那样吃饭不语,我也跟着不出声,等着吃完了跟他再说事情。
耳边几乎都是电视机里的声音。
可是吃到一半的时候,曾念突然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却已经起身去了玄关那边。
好像是有的响声,他是去接电话。
我目光无意中看了下时钟,夜里十点半刚过。
“好,知道了,我尽快过去,警察来之前你们不要动任何现场的东西。”曾念说着,走回到餐桌这边。一直盯着我看。
我也看着他,听上去是出事了,是他公司吗,什么事情还惊动警方了。
曾念放下,看了看盘子里剩下的食物,“估计你也快响了吧……刚才宾馆的经理跟我说,有客人死在了房间里,已经报警了,就是锦锦出事的那家,我得赶过去。”
我蹙眉,“奉天的法医不止我一个,不过我跟你一起过去吧。”
曾念进屋换了衣服,和我很快一起出门,赶往出事的铁北新区。
一路上,我的都没响过,我和曾念各自开车,他在我前面,等到了宾馆时,接到报警的警方同事已经到了。
好多人围在附近看热闹,我下车就看到宾馆正门的招牌上,“舒家宾馆”灯牌上的那个“舒”字只亮了一半,看上去挺不舒服。
这个曾经发生过舒锦锦命案的宾馆,出事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营业,可这才过去多久,又出了命案,恐怕以后生意会大受影响。
宾馆值班经理一看到曾念。就迎了过来,我们跟着他去见了办案的警员。
同行是些陌生面孔,我拿出证件介绍了身份,对方出现场的法医正在工作,我朝出事的房间走了过去。
没闻到很浓烈的血腥味道,我站到了敞开的门口,迎面就看到了房间里一张大床上躺着的人,旁边站着在做初步尸检的法医同行。
这并非一个多么可怕血腥的现场,可我看到死者的那一刻,还是被惊到了。
我没想到,床上一丝不挂仰面躺着的死者,是个孩子,更准确点来说,是个目测上去不过五六岁左右的男性幼童。
曾念跟我说的是客人出事了,可他没说客人竟是个如此幼小的孩子。
正在工作的法医抬头看了我一下刚要低头继续,又很快的抬起头看着我,隔着口罩闷声叫了我左法医,你怎么也来了。
我也认出了对方,是局里另外一位中年法医。
我没顾上跟他解释我的出现,目光被床上的小男孩完全吸引了。
“死因还不清楚,没有外伤,死前曾经剧烈呕吐过,应该伴发高烧。”同行跟我说明着初步检验结果,我盯着小男孩听着。
“这孩子就自己在房间里吗,大人呢。”我问道。
身后门口外,曾念和值班经理也过来了。听我这么问,值班经理赶紧说发现孩子的时候,房间就小男孩自己,入住资料上,这房间是一个女人登记的,已经找人了,可是关机打不通。
“怎么能让这么小的孩子单独在房间里,那女的是孩子什么人。”中年法医也问起来。
值班经理说服务员回忆应该是母子关系,好像听过这小男孩叫那个女人妈妈,但是不确定,他们住进来有一周了。
我看了眼曾念,他挺直腰杆站在值班经理和两个警察旁边,脸色平静的像是不知道死因不明的客人是个小孩子。甚至看向床上的目光里,还带着他标志性的那种阴沉神色。
可怜的小男孩,脸上表情痛苦的保持在失去生命力的最后一刻,推测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大概是今晚九点左右。
我从房间里出来时,避开了曾念的注视,快步走出了宾馆门口,看着围观不散的人群,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就是很想抽烟,可是手边没有,我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开了车门,我翻了下包里。好久之前李修齐给我的那根没抽的烟还在,不过已经被弄得不成一根烟的样子了,没法抽了。
我手指用力,把烟给捏断了。
转身想去找个超市买烟,曾念拿着一盒烟递了过来,还有一个很精致的打火机。
“看不出孩子怎么出事的吧。”曾念看着我点着烟吞云吐雾,不急不慌的问我。
我看着宾馆门口的霓虹招牌,“案子不是我负责,不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