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时间也是顾七的敌人,他难以融入疯人院,但是可以轻易的融入这个地方,呆得越久,就越难分辨虚幻与现实。
“发什么呆呢?”曾雨端着两个碗从厨房里走出来,放到茶几上。
大碗里是薄荷牛肉,香味扑鼻,中碗里是豆豉炒豌豆尖,勾过芡,晶莹透亮。
几分钟后,顾七坐在沙发上,端着个大碗,碗里盛着香喷喷的米饭,身旁是为自己做饭的美丽女性,茶几对面的小板凳上坐着个可爱的女孩,乖巧的吃着饭,筷子已经用得十分熟练。
“你不用上班了,接送小雪去学校的事就交给你了。”吃着饭,曾雨这样说道。
顾七停下筷子,问道:“周六早上九点半到十一点半学钢琴,下午两点到四点学英语?”
“你居然记得。”曾雨笑着说道,看起来很开心。
“你提到的时候,能想起来一些。”顾七吃着薄荷牛肉,想起了那家无人光顾的小店。
“医生说了,让你不要急着找回以前的记忆,记忆会慢慢回来的,你越着急,恢复得反而越慢,要是大脑承受不住了,反而会旧病复发,你又会忘记一切的。”曾雨轻轻叹了口气。
顾七点了点头。
晚上十点,曾雪睡下后,客厅里就剩下了顾七、曾雨和苗仪。
气氛有些沉闷。
顾七在抽烟,苗仪仰翻天躺在他腿旁,睡得十分香甜。
看了一会电视,曾雨忽然伸手过来握住了顾七的手,问道:“你还有什么想要知道的?别去想,我告诉你。”
顾七像是触电一样跳了一下,看了一眼被握住的手,身体紧绷,咽了口口水,问道:“我为什么要给猫取一个人的名字?”
曾雨楞了一下,笑了起来:“那是你一个叔叔的名字,你小的时候他常常带着你玩,你最喜欢的人,前些年在一场火灾中丧生,苗仪就是他养的猫,你带着它回来了,把它叫作苗仪。”
很合理,顾七点了点头,又问:“我们以前是同学?二班?”
“是呀,我们高中认识的,虽然大学不在一起,但是在一个城市,所以一直没有分开,毕竟后没多久就结婚了,当时你说,咱们工作都已经稳定,谈恋爱的时间比抗战还长,干脆结婚得了,我那时候什么也不懂,糊里糊涂就答应了,上了你的当,你还欠我个求婚,我可没忘。”
顾七又点了点头:“徐佩蓉呢?”
“她在一家外企工作,你跟她有两个月没见面了吧?自从你们吵架之后,不过你昏迷在医院里的时候,她来看过你,还让我保密,我说你们差不多也该合好了吧?闹什么别扭。”曾雨笑着说道。
“吵架?为什么?”顾七好奇的问道,在记忆中,他和徐佩蓉从来没有吵过架。
“因为她找的男朋友呗,你说那家伙看着不像好人,她生气了。”曾雨掩嘴笑起来,那场架吵得一定很有意思。
“不像好人?”顾七听到这句话,忽然有些高兴。
他不会说出这类太主观的话。
阿静曾经和他说过,在真正了解一个人之前,确实只能通过外貌来判断对方,审视外貌本来就是动物的本能,在遇到从未见过的生物时,不管什么动物都只能通过外貌、气味来预测危险,以貌取人并没有错,错的是只以貌取人、只相信第一印象,要对某个人下这定义,先去了解,再去判断。
可惜在人类越来越缺乏耐心的今天,愿意去了解其他人的人,已经很少了。
所以顾七从来不说主观的话,特别是对别的人,因为他还无法肯定“了解”这个词的定义。
因此顾七很高兴,他只是在扮演一个名叫顾七的警察,而不是真正的顾七,这类不同之处就可以时时提醒他,自己现在身处幻境。
“是啊,一米九几的个儿,壮得像头牛,还剃着光头、戴着墨镜,米国大片里的坏人不就是那个形象嘛,你也没说错。”曾雨仍然在笑。
“张振宇?”顾七这次彻底楞住了,他原本还以为是张顺。
“是啊。”曾雨说着打了个哈欠:“困了,我去洗澡,你少看会电视,嗯?”
“哦。”顾七点了点头,感觉到曾雨捏了一下自己的手,但没能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他没有留意到,自己没有去寻找脱离幻境的方法,而是在挣扎着,希望不要迷失在幻境里,就像一只落网的鱼儿。
这个习惯,是在疯人院里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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