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信问她。
她让我先去,她会自己过去。
我和几个朋友准时到餐厅,为了帮我,他们各带两个女性朋友助兴。说是朋友,其实不过是会所里花钱最多又最漂亮的那几个。
平时花钱,到需要的时候,抬出来喝喝酒。
她们这种女人,读书少,喝酒多,脑子不灵光。在她们的世界里,有一个偶像剧价值观:男人带我见他朋友,是重视我。
其实,还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消费她的外貌。
扫黄队长赵时迟到将近十五分钟,他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抬眼就看到他旁边的文宿。
我记得她那天很漂亮,右耳上戴着银色的耳链,黑色上衣又小又短,搭配暗红色阔腿裤,腰上露出一节。
她的手臂挽在赵时的臂弯里,她的指甲又换了,但还是很长,依旧是暗色。
“擅自带个朋友过来,你们应该不会介意吧?”赵时比我年轻些,三十七八岁,说话的时候右手轻轻拍了一下文宿的手背。
我盯着文宿的脸,心里不是滋味。这感觉就像吃过一口的肉包子,被狗抢了。
旁边的朋友撞了我一下,提醒我说话。
“当然。”我艰难的笑了一下,然后起身接待赵时。
“这位是文宿。”赵时揽了一下文宿的肩膀。
我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捏紧。
文宿优雅的招手:“大家好。”
赵时将她的手拉下来,握在手心,拉到桌边。
赵时给她拖椅子。
文宿捋了一下裙子,说:“谢谢”
大波浪长发从耳后卷到发尾,另一边挂在耳后,文宿的五官被衬得更加娇小。
吃饭的时候,我起身去了一趟卫生间,去的时候我给文宿发了微信,但她没有跟着出来。
人生的反转,有时候就在一瞬间。
我坐在椅子上,猛灌一口酒。
我想起沈松的话:文宿个婊子。
我想起女儿的话:她是个贱人。
我想,她真的是个婊子,是个贱人。
因为文宿,我多次分神。
席间,朋友多次提醒我应酬。
文宿跟我是两个极端,我颓废,她兴奋。她很会调节气氛,哄得大家非常开心。她话也说得漂亮,每个人在她嘴里都是完美的。
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才吃完,赵时很开心,朋友很开心,连带着陪酒的女人也开心。
与此同时,赵时也把活应了下来。
晚饭结束,文宿跟着赵时离开。
我站在餐厅门口,一脚踹翻旁边的垃圾桶。
一个朋友看出我的心思,拍了拍我的肩膀:“看上那个狐狸精了?”
我叉着腰大口呼气,酒气随着怒气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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