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说,“西藏的那个由欧洲人组成的黑暗家族,就是尼古拉?勒梅的追随者,是么?”
“现在只能这么猜了。”何一帆说,“勒梅在西藏发现了炼金术的秘密,并在假装死亡后再度回到西藏,延续了那一支绝无仅有的奇怪种族。而且……”
“而且什么?”
“在其后的数百年里,时不时会有欧洲人表示,他们在巴黎、或是别的什么地方见到过酷似勒梅的人。”何一帆说。
“就是说,搞不好这位炼金大爷还能长命不死?”冯斯的眉头皱得更紧,“这么说起来,那本什么什么之书可能不止炼金术那么简单了?”
“总之都只是推测而已,他们防御得太紧,守卫人无法找到确凿的证据。”何一帆说,“但是这只巨鼠……确实是从西藏带出来的,十多年前,有人在哈德利身边见过它。”
“恐怕不是同一只,”冯斯说,“十多年前那只是雄的,后来不知所踪;现在这只是雌的,是他两年前得到的。这个美国鬼子还真不简单,你们守卫人那么牛逼哄哄都得不到,他一个普通人,而且是个老头子,居然能连偷两次。”
“不会是他自己下手的,以他的体质,在西藏走几步路说不定都要高反了,”何一帆说,“但是他肯定提供了某些先进的技术,与守卫人无关的科学的技术,反倒比我们打打杀杀的蠹痕更管用。”
“所以说科学改变一切啊,”冯斯的口吻活像大学辅导员,“而且,既然哈德利那么重视这两只老鼠,大概它们和炼金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吧。”
“你所说的巨鼠引导你所看到的那两场幻象,很有意思,”何一帆歪着头,“它肯定是想暗示你,或者诱导你一些什么东西。”
“你知道第一个场景里发生的一切代表什么吗?”冯斯问,“那个柜子里的干尸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贵族见到干尸就发火甚至拔枪杀人?”
“那可能是一场失败的辟谷。”何一帆说。
“辟谷?”冯斯一呆,“照你这么说,柜子里的死人,其实是辟谷失败饿死了?”
“那应该是一个被称为兀鹰的神秘修行组织,已经消失近百年了,”何一帆说,“欧洲人黑暗家族的形成,说不定就和他们有关。我想,你最近应该经历过不少和‘凌迟’这个词儿有关系的事件吧?”
当然不少。那个在学校引发极大轰动的欧洲人的死亡,以及青年富豪刘鑫之死,全都是这种恐怖血腥的死法。而且,直到现在冯斯都在怀疑,哈德利之死其实也是他自己握着刀子干的,只不过哈德利体质太弱,没等完成就先死掉了。
“凌迟其实只是一种借用中国古代刑罚的说法,我们所见到,无非是一个人握着刀把自己一片片碎割。”何一帆说,“早在几百年前,西藏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奇特的组织,秉持着另外人难以想象的苦修。他们远离有人的居住区,在无人区的雪山深处修行,往往作喇嘛打扮,却既不信奉藏传佛教,也不信奉道教之类的中国传统宗教。事实上他们都不能被称之为教派,更加接近于原始崇拜,所信仰的是西藏神话传说中的魔王鲁赞。”
魔王鲁赞的名字让冯斯心里咯噔一跳,这并非只是因为“魔王”二字,还在于在川东的时候,在梁野的手下王欢辰家里,他也看到过包含魔王鲁赞形象的唐卡。看起来,这位鲁赞先生和魔王世界还蛮有缘分的。
何一帆笑了笑:“别听到魔王就激动,希特勒也是魔王呢。这个魔王鲁赞,出自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传说他是北方魔国亚尔康的魔王,因为看上了格萨尔王美丽的妃子梅萨,就趁格萨尔王外出修行时把她抢走,最后被格萨尔王干掉了。”
“这个组织还真是不走寻常路,居然崇拜这种好色的小boss。”冯斯哼了一声。
“鲁赞可不是什么小boss,他老人家厉害着呢,尤其是擅长寄魂。你基本上可以理解成伏地魔的魂器,只不过那些魂器也可以是活着的生灵,就差不多了。”
“你真适合做老师!”冯斯翘起大拇指。
何一帆毫不谦虚地接下冯斯的恭维:“鲁赞的寄魂包括一座湖泊、一棵树和一头牛,都被格萨尔王干掉了。而最后一个寄魂是一只小鱼,附着在鲁赞的额头上,格萨尔王一箭射穿了小鱼,鲁赞也就挂啦。”
“然而,这个名叫兀鹰的组织的人却认为鲁赞并没有死,而是灵魂升入了魔国,格萨尔王杀死鲁赞的过程,其实是鲁赞修行的最后一道关卡。他们相信,他们也可以像鲁赞那样,通过毁灭肉身来进入天国。”
“这就是自我凌迟的由来啊!”冯斯一拍大腿,“那不是什么想不开了自杀,而是想要修炼升天!妈的,这群狗日的变态!”
何一帆继续说:“他们的修行方式非常奇特,往往用极端的苦楚来折磨自己的身体,其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辟谷。在他们修行所在的地方,据说有层次的修行者每次辟谷可以长达数月。大部分人都会在这样的过程中活活被饿死,但这些鲁赞的信徒好像完全不在乎这一点。”
“到了最后,那极少数熬过了辟谷的信徒,会声称他们听到了魔王鲁赞的召唤,于是可以进行灵魂升天的最后一步了——天葬。然而,这样的天葬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由他自己亲手完成的。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点,对生理常识的违反远远超过了辟谷。然而,这一幕又曾经被不同的人亲眼目睹过,甚至包括外国人。”
冯斯苦笑一声:“要是在过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谎话,现在我却不得不信。但是听起来,这帮人虽然古怪,充其量也就是骗人自杀罢了,并没有后来的欧洲人那么大的杀伤力啊。”
“这就是我们没有查明的地方,”何一帆说,“欧洲人进入后,兀鹰很快就消失了。人们曾猜测他们完全被欧洲人消灭了,但从你所进入的那段记忆来看,他们还存在着,你见到的场景可能就是他们试图在贵族面前表演辟谷的神奇,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失败了,辟谷者在山洞里活活饿死了。”
“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完全沦为了骗子?”冯斯若有所思,“那不是和我爹是同行了?”
“倒未必,也许他们并不是存心想骗,只是丧失了那种能力而已。”何一帆的语气里隐隐有些同情的意味,“但没有人甘心失去过去曾拥有的一切,或许总是期冀着奇迹出现,荣光重归。”
“那么,欧洲人替换掉原始的兀鹰,大概是在什么时候?”冯斯问。
“说不清具体的时间,不过,守卫人最早和他们接触,大概是在十七世纪中叶。也就是说,他们肯定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就已经到达西藏了。”
虽然经过了一夜的折腾,但巨鼠的幻境似乎带给了冯斯一种独特的刺激,让他并不感到疲累。他只是找何一帆要了些外伤药处理一下伤口,然后又要了些食物,大口大口吃起来。
吃着何一帆的小弟买来的鲜肉大包,冯斯的脑子也并没有闲着。现在他对欧洲人的了解多了很多,但仍然还是有相当多的谜团没能解开,其中某些可能是揭开欧洲人家族真相的钥匙,比如刘鑫在羌塘无人区的遭遇。
“你说,那个叫刘鑫的有钱人,会不会……也是……”何一帆忽然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冯斯说,“你是想说,他会不会是在那个山洞里意外发现了当年兀鹰们修炼的方法?他之所以没有饿死,就是因为练习了辟谷的结果?反正我是找到了他埋起来的人肉,证明他应该根本不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
何一帆点点头:“很有可能。他想要隐瞒这个方法,为此不惜先在救援队面前背上吃人肉的恶名,再花钱买他们封口。但那个记者却神通广大,挖掘到了这个信息,并且以此勒索刘鑫。后来刘鑫的死也可以解释得通了——他从辟谷开始,修炼到了兀鹰组织飞升的阶段。”
“可是这当中有点儿小问题,”冯斯说,“作为一个科技时代的人生赢家,他想要有的都已经有了,未来前途无可限量,为什么会去追求那种虚无飘渺的飞升?活着享受人生难道不好吗?”
“人各有志呗。这些年的新闻报道里,放弃亿万家财跑去出家的有钱人可不止一个两个。”何一帆说。
“姑且先这么理解吧,”冯斯伸展了一下胳膊,“行了,谢谢你的解惑,我准备回学校去休息一下了。”
“我还真没看出你有需要休息的样子,”何一帆说,“你虽然受了不少伤,但看这龙精虎猛的德行,简直可以直接去跑马拉松。”
“看来我和鼠兄的精神真的有共鸣,就是不知道这种共鸣是好是坏。”冯斯拍了一下装着巨鼠的麻袋,站了起来,“再见。”
他从小店的后门钻了出来,走向学校的方向,没走出多远电话就响了。来电显示的姓名是黎微。
“黎小姐,是来找我叙旧情的吗?”冯斯漫不经心地接起电话。
四、
说来也真是奇怪,冯斯在北京已经待了一年有多了,居然从来没有去过只需要二十多分钟车程就能抵达的天津,即使是北京的旅游热点,他也几乎没有去过。他好像是陪同学去过一次天安门,去过一次长城,去过一次北海公园,其他诸如故宫、颐和园、圆明园、十三陵、天坛、香山什么的,即便近在咫尺,也一概没有去过。他这一年多的大学生涯,似乎先是耗费在了电脑前和篮球场上,以及偶尔进一进的教室里,然后突然就被扔进了守卫人世界的狂风暴雨中,疲于奔命不得安生。
“这根本就不叫生活啊。”他看着旅游大巴窗外渐渐出现的农田和村庄,轻叹一声。忽然之间,他又想起了在决定抹去姜米的记忆之前,他和姜米的对话。当时他强忍着内心的酸楚,假装答应了姜米来北京做交换生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