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辞倒不知道他们的纠结心思。
因距饭点还有那么一会儿,他就在集市里闲逛了一会儿。
然而沿途遇到的百姓,居然不乏认出他身份的,且都一脸大惊大喜地向他行礼,然后就心满意足地让出道来,只继续用炽热的目光追随一段。
陆辞起初还感到一些不自在,后来也就适应了。
汾州百姓的行径,让他想起密州城里热情的井巷街坊的同时,也清晰地感觉出了两者的不同。
难道是因为……官威?
陆辞若有所思地咬了一口肉包子。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可能不明白我为啥要写到拦路虎这个人,还用了一定篇幅。
因为史料上,狄青之所以负罪,就是因为杀了这个人(有一说是他自己杀的,有一说是他哥哥杀的、他只是顶了罪)。
所以狄青的命运,从陆辞来汾州的第一天,就已经改变了^_^。
注释:
犯人依法定程序的申诉后,受诉机关必须依法予以复审。如不同意受诉,则须出具文书,犯人便可越诉。无故不受诉的,要受处罚。
对上诉案复审的办法是:如犯人系在录问或宣判时“翻异”而向原审机关申诉的,该机关必须“移司别勘”,即将案件交给非初审的其他审判机构重新审理,又叫“别推”。
如犯人系在宣判后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虽向原审机关申诉但“别推”后仍不服而申诉不止,则须由上级机关复审,称为“移推”。“移推”时,上级机关须“差官别推”,即派遣与原审不相干的其他机关的官员前往审理,更多的则是把案子移交到其他机关所在地就审,也可以由本机关直接审理(或派员前往或把案子移交过来),但绝不能送回原审机关审理,要严禁原机关插手。“移推”后,犯人仍不服的,则须再次“差官别推”。
每次复审,都必须有录问官录问。录问官不能驳正冤假错案则要受罚。当然,复审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北宋时原则上规定为三次,三次复审结果相同而犯人仍不服的,司法机构一般不再受理。(《两宋文化史》)
第一百零八章
说起冬至的节令美食,当然首数馄饨和稀豆粥。
馄饨的话,陆辞各种各样的馅儿都已尝了不少,想要品尝的兴致,自然就不那么浓郁了。
相比之下,红豆粥平时就要较少见到一些。且在这让人缩头缩脑的大冷天里,一口口大锅里冒出的道道雪白的蒸腾雾气,加上豆类和米粮被煮得软烂时所散发出的特有清香,就额外吸引人。
半个巴掌大的肉包子下肚后,陆辞虽不觉饥饿,但见着这热闹场景,嗅着这宜人的食物香气,脚步不知不觉地就朝着那口大锅的方向迈动了。
四周的人一直悄悄地打量着陆知州,见人往这走来了,意外之余,皆默契地往边上退了退,生怕挤着一丝洁白衣袂了。
陆辞意外地眨了眨眼,大大方方地接受了这番好意,便走上前去,笑吟吟地对着满眼惊艳的店家道:“来一碗。”
做梦也不知自己能得此殊荣,店家简直如梦游一般,下意识地应了一声,然后伸了长柄的大勺下锅,搅动得无比浓稠了,才小心翼翼地往上捞起。
陆辞见他当真要往那随手抓来的大盆里倒粥了,不禁轻咳一声,好笑地开口提醒道:“小碗足矣。”
受宠若惊的店家原要给陆知州的豪华待遇,可是个足以媲美脸盆的大瓷盆。
陆辞只瞅了一眼,就觉自己哪怕涨破肚皮,也绝无可能喝完的。
况且他还得留着些胃部空间,去品尝别的冬至美食呢。
陆辞在劝住店家无处释放的热情洋溢后,才拿到了正常份量的红豆粥。
接着,就在众人稀奇的注释中,从容地捧着碗,如一名寻常食客一样,寻了处干净的空桌子,施施然地坐下了。
红豆粥煮得极其软烂,散发着让人食指大动的清香,稠度也是刚刚好的。
只要稍微拌入些糖,略作搅拌,就是既饱腹、又可口的一道美食了。
若不是围观的客人越聚越多,饶是自认脸皮颇厚的他也有些扛不住,他定是要细细品尝,缓缓下咽的。
将一小碗红豆粥用得干干净净后,陆辞淡定地离了店,预备去集市上好好逛逛,置办一些过年用的物件。
然而还没走多远,他的眼角余光就瞥到一道颇为眼熟的瘦小身影,不由驻足,往街对面看去。
虽穿着一身灰白的士子襕衫,但那精神模样,果然是小狸奴。
因今日正是冬至,街上行人众多,使得聚在陆知州身边看热闹的人群,也被衬得没那么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