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姬凌云、项鹰研究枪法之时,消失了三个时辰的森熊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满身是土一身凄凄惨惨,蒲扇大的手中拎着一只快断气的老鼠,憨厚笑道:“大哥,你看我抓到它了。”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姬凌云很直接的指着快断气的老鼠说道:“小森,你这是跟老鼠比体力吗?这是抓到它的,还是累倒它的。”
森熊“嘿嘿”笑道:“这小东西太难抓了,好几次都被它拌倒。不过,它比不过我,越跑越慢,抓它并不费力。”
“果然是被累倒的!”项鹰一脸震惊,不知是在为森熊的体力感到吃惊还是为了什么。
姬凌云见森熊一身是汗,但精力却依然充足道:“还有力气不,吃得消的话就练练暗器。找点稻草扎个桩子,用石头对着桩子丢。”
除了培养森熊的近战能力,远战当然也不能拉下,森熊力量强大,丢出的小戟,石头都可以至人于死地。
姬凌云正是打算利用森熊的力量,打造一个远近全能的沙场战神。
森熊猛的点了点头,大步训练去了。
项鹰叹道:“这森熊力大耐强是个天生的勇士。”
姬凌云也点头赞同。
秋高气爽,姬凌云手提惊鸿长枪,卓立练武场上,这十多天来,他几乎是枪不离身,根据枪法的特点,极力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冲阵矛法”等招式融入枪法之中。
静下心神,惊鸿枪电刺而出,随手一抖,便是万朵梅花,不熟悉枪性者必然眼光缭乱,不知从何处来挡。
不知觉中,以枪当剑使“伍门快剑”连环刺出顺手之极,但心中却生起一个疙瘩,总觉得有些不对。
骤然间脑际灵光一闪,已明白了问题所在。
剑为百兵之秀,练起来剑走龙蛇,潇洒飘逸,其步伐灵活,招法多变,动作迅猛。可枪却是百兵之贼,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剑与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是当世属一属二的剑法,充分的发挥了剑的灵活迅猛,但这些特性并不适合于枪。若妄图把剑法融入枪法里,自然不是味道。
想到这里,姬凌云蓦然开朗,与其根据所学的几种武艺,生搬硬套,不如抛开一切,自成一路。
埋头苦想,在前世姬凌云非常崇拜赵云、马超、罗成、杨业、岳飞等名将,也许是巧合这些名将无不是用枪能手。因此,他本人对枪也有一种特殊的偏爱,经常找一些关于枪的资料。
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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