睛一亮,“那你明年就可以高考了?”
“是啊,爸让我明年……”沈凌松故意顿了顿,然后无限哀愁地叹道:“让我申请一所常青藤大学。”
“嘭——”是沈凌乔手中的背包坠落在地上的声音,他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黑宝石般晶亮的眼眸此时像蒙上了一层灰尘,呆愣愣地看着沈凌松,一副如遭雷劈的模样,嘴*巴都抖了起来。
沈凌松见此就知道现在不是继续解释的时候,他一把抱住呆若木偶的人,急切地安慰道:“哥没答应,小乔,哥没答应。”
沈凌乔过了半天,才颤巍巍地回手抱住沈凌松,手指由于用力过度,显得有些僵直,带着颤音地小声喊道:“哥……”
“哥没答应,别怕,”沈凌松一下一下轻柔地抚摸着沈凌乔的后脑勺,恍若细纱般的声音低低地安抚着怀中的人,“哥已经跟爸说了明年考f大,f大离江戏那么近,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住在校外了。”
“真的?”沈凌乔像抓住救命的稻草紧紧地拽着沈凌松腰后的衣服,他刚才是真的被吓到了,突然就说明年要出国,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以至于他完全忘了其他反应,脑袋一片空白。
“真的,哥怎么会舍得离开小乔。”沈凌松看弟弟怕成这样,又是心疼又是满足,安抚而联怜惜懂得亲吻细细密密地落在沈凌乔的发顶上,耳朵上。
沈凌乔此时也冷静下来,他松开沈凌松,低头咬牙想了会儿,然后抬头坚定而郑重地看着沈凌松,澄澈的黑眸像是最世上最纯粹的黑珍珠,“哥,你等我两年,我可以提前毕业,然后去纽约大学的tisch艺术学院学现代舞。”
心脏重重的跳了一下,沈凌松感到呼吸在这一瞬间忽地一窒,喉咙像是压着一块沉甸甸的铅块,他心中忽然涌起万千柔情蜜语,仿佛滔天浪潮要将他淹没,但是所有的震荡与澎湃最后化作一声说不清道不明其中意味的叹息,和一个仿佛很轻却又似乎耗费了他所有力气的拥抱。
“好,哥等你。”
其实,这个话题他已经犹豫了很久,早在一个月前,沈父就和他说过出国留学一事,但是沈凌松考略到沈凌乔现在恐怕无法接受,而他也不愿彼此分离,因此,就对沈父道,先报考f大,然后再申请哈佛的mba,那时小乔也毕业了,正好也可以出国进修。
刚才沈凌乔的一番话,在他听来,不啻于世间最悦耳动听的情话,尽管他一点头就意味着沈凌乔今后在江戏将会流加倍的汗水,他还是忍不住说——哥等你。
就像在答应一个庄严的承诺。
……
江戏是建国来第一批艺术类院校,原身是法租借的艺术学校,底蕴深厚,校内保持着许多民国时期的建筑,即使是后来新建的校舍也秉承了那个年代独有的中西合璧的风格,红砖映绿树,青檐落白鸽,校道上来去的是一张张朝气蓬勃的年轻面孔。
沈凌乔注册后就跟着手拿校园地图的沈凌松找到寝室楼,寝室四人一间,他们推门进去的时候,里面站着两个人,不过明显还有一个人也来了,只是现在不在寝室里,因为床位只剩一个空着了。
沈凌乔一进来就发现其中一人自己认识,正是宋明州。
宋明州原本正站在一边听另一个室友互报姓名,听到开门声,两人同时扭头,就见两名相貌出众气质超然的少年一前一后进来,后面跟着一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四十来岁的大伯,手里拉着两大箱行李,接着后面又出现一面目随和的中年妇女,二人向宋明州他们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就开始整理仅剩的那个靠门右边的床位。
宋明州和那名室友一开始以为他们是沈凌乔的父母,不过看着架势又感觉不像,就咽下嘴里的问候,向前迎去,“凌乔,没想到我们一个寝室。”
沈凌乔发现寝室里有认识的人,心里的紧张感就减轻了不少,露出一个舒展的笑容来,“嗯,好巧。”
“小乔,这位是?”沈凌松侧头笑着问道。
“他叫宋明州,是我比赛时认识的,三试的时候也恰巧遇到,没想到现在又一个寝室。”沈凌乔对哥哥介绍后,又看向宋明州:“明州,这是我哥,沈凌松。”
“你好。”沈凌松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来。
宋明州哈哈一笑,也伸出手握了握,说:“你好,我跟凌乔这么有缘,他又小我一岁,以后会好好照顾他,你就放心地把他交给我吧。”
沈凌松嘴角噙着一抹春风般的笑意,眼神深邃,眸光洞若幽火,轻轻启唇道:“那真是太好了。”
宋明州不知怎的,脊背忽地串起一股凉气,可是仔细看去,沈凌松明明笑得温文尔雅,没有任何不妥,于是就以为自己多心了,不再细想,笑嘻嘻应承道:“好说好说,哦,对了,凌乔,这是齐修,舞编专业的,另一个应该来了,不过我没见着人。”
“你好。”沈凌乔翘起嘴角,努力让自己显得大方点,可是在齐修眼里,看到的则是一个眉目精致的少年笑容矜持地向自己点头示意,一双眼眸好似浸在清水里的黑玻璃,清冷冷地看着自己,让人不知不觉收起随意的站姿,摆出认真的姿态来。
“你好,我叫齐修。”齐修礼貌道:“我是高考进来的,年纪也比你们大,已经18了,以后有什么难题,可以找我。”
舞编舞美这类专业,要高中或中专毕业的才能报考,不像舞蹈专业,年龄起步越低越好,很多都是小学五年级就报考舞蹈类中专,然后再考舞蹈大学,也有像沈凌乔这样的初三学生,艺考通过后再参加省里安排的统一艺术类招生考试,过了分数线就能上。
齐修身材修长,面貌虽平凡,但是气质沉静,普通的五官组合起却又一股说不出来的气韵,能让人一眼就记住他。
沈凌乔对他身上平和宽宥的气质挺有好感,不知不觉就没那么拘谨了,神情自然了许多,眼睛的光芒纯净又真诚,“嗯,好的,我、我就叫你齐哥?”
齐修心思敏捷,一下子就看出沈凌乔的没那么不好接近,心里暗想真是个单纯内向的小孩,于是笑道:“好啊,凌乔。”
这下宋明州不干了,“凌乔,那你怎么不叫我宋哥啊?”
“啊,这……”沈凌乔歪歪头,说:“因为你看起来像个闹腾的小孩子。”
沈凌松发出一声轻笑,摸摸沈凌乔的头,说:“小乔很诚实。”
宋明州可不承认这样的评价,梗着脖子道:“胡说,老子这叫阳光。”
“是逗比吧。”齐修暗暗补刀,宋明州遭到会心一击,倒地不起。
这么一闹,气氛顿时和睦很多,这时萍姨也已经收拾好了,来到沈凌松面前,恭敬道:“大少爷,已经好了。”
沈凌松点点头,说:“你们先去车上等着。”然后对宋明州和齐修说道:“后天正式上课,小乔今晚就先回去住,大家可以先互换号码,万一有什么通知,还请告知一声。”
沈凌松身上天生一股领导气质,他若不收敛,一般人都会下意识跟着他说的做,并且不会觉得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讲话那么老气横秋商务派头有什么不对。
几人交换了联系方式,沈凌乔就跟着哥哥离开了。
不过沈凌松并没有带沈凌乔会沈家,而是让萍姨自己打车回去,然后让林伯直接驱车前往他在芙院的独栋花园式小别墅。
沈凌松为了上学方便因此搬到这里来,里面除了他的生活用品,还有沈凌乔的。
沈凌乔之前来过几次,因此也不陌生,在玄关处换上自己的室内拖鞋,熟门熟路地向冰箱走去,拿出两瓶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