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不曾见她如此伶牙俐齿的模样,“看来你恢复的不错。”
话题转变太快,孟毓这会儿酒劲儿上来了,脑袋昏沉沉的,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迷迷糊糊的竟然已经在他的兰博基尼上。
苏哲翊似乎很讨厌酒味,一上车就将车窗打开,任由风呼啦啦的吹进来,她的发带方才被那胖男人给揪掉了,柔顺的黑发散落在身后,被风吹得拂拂摆摆。
“其实我自己可以回去。”虽然这话现在说确是迟了些,但孟毓觉得有必要表达下自己的想法。
她缩在左边的角落里,尽量离苏哲翊远一点,怕自己身上浓厚的酒味熏到他。其实车厢就这么点地方,她缩得再远也不过是徒劳。既然这么讨厌酒味,又何必要勉强自己送她回去?
苏哲翊摸了摸鼻尖,斜斜的睨她一眼,轻描淡写说了句:“你喝成这副鬼样子,不排除借酒行凶、对路人劫财劫色的可能性。”
孟毓咋舌,这算是什么说辞?他甚至未思考,就给她安了个“女色、狼”的角色?
驾车的杜恒到底是没忍住,扑哧笑出声。
孟毓气呼呼的抚着胸口,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杜恒悄悄地从后视镜里观察后座,苏哲翊唇角挂着若有似无的浅笑。杜恒重新将视线移回正前方,开车的同时边酝酿措辞,待会儿要如何提醒苏哲翊——适可而止。
快到家时,孟毓突然捂着嘴去推车门,杜恒尚未来得及踩下刹车,她如果这样冲下车去,势必会受重伤,苏哲翊沉着脸去扯她的手臂,把她拖回来,“孟毓,你如果再这么让我心烦!我就把你捆成麻花丢到黄浦江喂鱼!”
“我……”
车子稳稳当当的停下来,同一时间,孟毓哇啦一下吐出来,倒霉到极点的苏哲翊被她吐了一身,脸色已经不能用臭字来形容了。
车子里的味道难闻极了,她推开车门跑到路边的树旁,最后连苦水几乎都出来。杜恒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朝她竖了拇指,“你够牛!”
孟毓已经有预感,自己这脖子迟早会被怒极的苏哲翊给扭断了。
十分钟之后终于到了她的公寓楼下,苏哲翊几乎是把她从后座扔出去,就像扔垃圾一般,甚至没给孟毓一点时间道谢道别,就哐当一声把车门甩上,然后冷声对杜恒说:“开车!”
同时被他丢出来的还有他的西装,孟毓都不忍心去闻那股子怪味。
2.
她一进家门就去泡、澡,结果竟然在浴缸里睡着了,到半夜时分,浴缸里的水全都凉了,她被冻醒了,打着喷嚏裹上浴巾爬到床上去。或许是身体素质太好了,泡了两小时的冷水,竟然连感冒都没有。她去上班,跟同事聊天时感慨:“我这副女金刚的身体,连请个病假都没机会!”
同事笑着说:“算来算去,你可以请的假大概只有婚假和产假了!嗳,你男朋友在哪里工作呢?”
孟毓正把立顿红茶包泡进牛奶里,闻言,手指一顿,红茶包的挂绳也掉进马克杯里,“呀——”她有些懊恼的敲了敲脑袋。
同事只觉得她有些奇怪,“怎么了?跟男朋友吵架了?哎呀,夫妻都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不用放在心上!”
孟毓尴尬的笑了两下,说:“我单身。”
那同事不大相信,“怎么可能?你这么漂亮!”
孟毓显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一边收拾着东西,已经站起身,笑着说:“我去卖场看一看。”
她驾一辆二手车,是前些天在二手车市场买的,价位低廉,功能尚可。她没有去卖场,而是把苏哲翊的外套送去干洗店,然后驾着车在街上漫步目的的游荡。
遇见红灯时,孟毓把车子停下来,摇下车窗,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不远处高楼上有巨大的屏幕,播放着国际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广告。
代言人是目前最炙手可热的当红花旦,米苒,因为主演了两部口碑收视率皆上乘的电视剧而走红。
那则广告拍摄的极为精致,孟毓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
几天后,那晚被杜恒揍得鼻青脸肿的胖客户竟然真的到公司来,要求毁约,并要赔偿。胖客户姓周,是个土暴发户,学历不高,脾气不小,便宜没占到反倒被揍得进了医院,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最后在办公室里指着孟毓的鼻子骂:“你们公司还想不想干了?怎么什么人都往里面招呢?我可是你们最大的客户!张经理,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把你这里给拆了!”
张经理是出了名的怕事,当即便要孟毓道歉。孟毓自然是不大乐意,原本说句对不起不过是动动嘴皮的事,但这周巍的行为实在是让她作呕。
张经理单独把她拉到办公室去,说:“孟毓,你怎么这么死脑筋呢?不就是道个歉么,又不是让你陪他吃饭睡觉!”
他这么一提,孟毓又想起那晚上被周巍占便宜的事情,那只油腻的手在她腿部滑过去时,她几乎想一脚将他踹飞了。张经理见孟毓不肯松口,于是下了最后通牒:“要么道歉,要么走人。”
她咬着唇倚在窗边思考了半晌,业务也做了快五年,不是早就知道这行的猫腻了么。邱静娴整天伸手向她掏钱,就连孟获都三天两头的打电话讨“零花钱”。孟获已经毕业一年来,当初竟然稀里糊涂的走了好运找到一份烟草局的差事,待遇倒是好极了,可孟获花钱大手大脚的,至于父亲孟国凡帮助吴叔叔经营餐厅,孟毓根本不抱任何希望,在她看来若不是吴叔叔眼花就是脑袋不清楚,才会选择了孟国凡去做经理。
没错,她需要钱,非常。
于是咬了咬牙,道歉。她已经尽量表现得很谦恭,但周巍仿佛是打定主意要跟她过不去,死活不松口,最后张经理也没法子,只得先选择退步,“孟毓,你先回家休息两天。”
邱静娴从前经常在孟毓耳边念叨,人呢,若是倒霉了,连喝水都会塞牙缝。孟毓想,她大约是跌倒了人生谷底了。
午餐独自去吃粥,形单影只的坐在角落,偏偏粥店里好几对浓情蜜语的情侣。她吃虾粥,太烫了,舌尖被烫的发麻,连眼泪差点都流出来。那时候卲荀也时常叮嘱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可是她每次看到美食就会得意忘形,被烫的哈气,一把拉过他的手背咬下去。
卲荀不止一次对于她爱咬人的行为表达了不满。“你属狗的么?”
孟毓瘪了瘪嘴,告诉他:“倚天屠龙记看过没?”
张无忌在蛛儿的手臂上咬了一口留下一圈牙印,蛛儿因此惦记了他十几年。赵敏在张无忌唇上重重地咬了一下,张无忌惦记了她一辈子。
那次孟毓气急了,果真将卲荀的手背咬出血,伤口愈合后,那圈小小的牙印就此留下来。
那么,在天国的他,还会记得她么?
对他的想念越来越深刻,迫不及待的想要再见到他,孟毓摸着颈间的金哨子,蓦地从凳子上起身,飞快的去干洗店拿了苏哲翊的外套,去他离开公司必经的路上等他。
她终于等到他,开车堵住他的车,司机莫名其妙的把车停下来,摇下车窗,朝她喊,“小姐,你怎么开车的?”
孟毓也觉得抱歉,可她又不敢到永鑫去,只能够半道上截住他。她走到后门旁,隔着茶色玻璃,只看得到苏哲翊模糊的身影,他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她只好去敲窗子。她其实有些急迫,也不知他发现没有。
或许是被她烦的不耐了,他才把车窗摇下来,沉声问:“什么事?”
她笑得很灿烂,眸光闪烁,几乎让他觉得刺眼,于是将视线移开。孟毓把折叠好装在纸袋中的西服递给他,“你的衣服……还有手帕,我已经洗好了……还给你!”
苏哲翊垂眸,把纸袋接过来,随手扔在身旁的空座上,淡漠的瞥了她一眼,“还有什么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