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伙食。
大家都说跟着王爷王妃这一队最幸福了,能吃热乎的,像是其他队就是咸菜干粮。
吃了半个多月的风沙,黄莺渐渐熬不住了,每天蔫头耷脑地伏在沈璋背上。这个地方靠近边界,但是很偏,沈璋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派出去探路的人,好多都迷路回不来了。
大家一边记录,一边忧心。
万一走不出去就糟了,干粮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黄莺的嘴唇都干燥暴了皮,沈璋心疼,就一遍遍用舌头润湿,走到哪里都抱着她,吃的用的都可着黄莺先来。
一开始,大家都很不满,王妃过来是照顾王爷的,怎么现在变成王爷照顾王妃了。
不过,时间长了,大家就都看清楚了。
在王爷心中,王妃才是第一位的。
因为饮用水有限,都先紧着沈璋和黄莺,所以其他人都变成了灰葫芦,一个个干干的,缺水的样子。
这样又走了几日,终于有探路的回来,说是东边不远处有条河,附近有村庄。
众人都激动坏了。
黄莺靠在沈璋怀里也很开心,“是不是我们就能吃热乎饭菜了,我好想喝汤,好想吃鱼。”吹了许多日风沙,黄莺的皮肤又干又黑,都有小麦色趋势了,但是一双眼睛却又黑又亮,水汪汪清透可爱。
沈璋有时候渴的厉害,就会控制不住亲亲她的眼睛,仿佛就能解渴。
出来半年多,沈璋也逐渐磨砺出男人的粗砺,是那种汉子的感觉。
这两个字含在嘴里,又霸气,又性感,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身上满是风沙,跟着众人一块吃草根,喝露水,眼神却越发的深邃凌厉。他是众人的精神支柱,每当有人坚持不下去,就看看沈璋,顿时又充满力量。
这段时间,沈璋又长高了,已经超过了一米八,身体结实挺拔,带着强壮的力量。胡茬也冒了出来,特别狂野,好man的感觉。
干巴成一团的黄莺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对着沈璋花痴,真是怎么看也看不够啊!
说是村庄,实则真是蛮大的,已经是个小城镇的规模了。此地靠近边界,民族融合得很厉害,迁徙啊逃窜啊结亲啊,最终几个民族部落的人变成了一体,成为新的民族。
纳罕村既保留了朵颜蒙古的特征,也有着汉人特征,还根据地域地点,发展出了自己独特的性质。
纳罕村很少有外人过来,所以只有一家客栈,但是修建的很漂亮豪华,而且此地水好土肥,做出来的菜肴也特别好吃。
黄莺难得洗了个澡,住了床,吃了热乎饭,开心地都想打滚。
果真是物以稀为贵,以前在京城时,吃得好,用得好,还能泡温泉,她都没这样开心。
真是太幸福了!
黄莺捏着一个当地特产奶馒头,一边咬着,一边看沈璋换衣服,满足生理心理双重刺激。
八块腹肌,从肚脐向下蔓延的黑色毛毛,紧致的腰肢,挺翘的窄臀,小麦色性感的肤色。
又有美味,又有美色,嘻嘻嘻嘻嘻嘻!
沈璋被她看得心里发热,走过来将她好一顿揉弄,恶狠狠地放话,“等你身体好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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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的族长听说这样一群人过来,派人过来打听,沈璋等人也没瞒着自己的身份。听说是大周的王爷,族长激动了,亲自过来请沈璋去他家做客。
纳罕村在大周境内,也是大周的子民呢。
沈璋很给面子,带着一群人住进族长家。
因为要探察地形,补充物资,了解附近习俗,所以,需要停留一段时间。
然后狗血发生了,越长越帅气的沈璋吸引了一大波当地小姑娘的爱慕。当地的姑娘大胆热情,居然还敢当街堵着沈璋,送衣服,送食物,还有定情信物。
黄莺不高兴了,然后有个人比她更不高兴。族长的女儿吉雅气愤填膺地跟她抱怨,操着一口不甚流利的汉语,“莺姐姐,你不知道,那些姑娘也太大胆了,居然敢拦着王爷。”
黄莺笑眯眯地看着她,“没事,他要是敢有外心,我就揍他,他绝不敢看上别的女子。”
吉雅红了脸,小声嗫嚅:“莺姐姐,我听说王爷是可以有好几个女人的,我、我可不可以跟你一块照顾王爷啊。”
黄莺故意瞪大眼睛,“那布和怎么办,你们不是定亲了吗?”
吉雅抬头,一脸坚定,“我是要嫁给最强壮的男子,布和比不过王爷。”
“不一定哦。”黄莺摇头,“布和很壮的,听说他是你们这的勇士。”
闻言,吉雅有点小纠结,王爷生得很英俊,她一看见就会心跳加速,但是布和也很厉害啊,怎么办?
“有了!”吉雅眼前一亮,“过几日有马赛,谁先拿到开得最早最美的太阳花,送给心上人,就能幸福一辈子。”
吉雅眯着眼睛说完,看向黄莺,“王爷骑马厉害吗?”
黄莺笑而不语。
吉雅年纪跟黄莺差不多大,但却比她高出一个头,皮肤也是健康的小麦色,是一种野性之美,是纳罕村最美丽的姑娘。她很喜欢温温柔柔的黄莺,同时也有点看不上,那么弱,都要王爷照顾,怎么能照顾王爷呢。
小姑娘虽然看着爽朗,但也有心思细腻的一面,她悄悄观察着黄莺的神色,“莺姐姐是不是不喜欢王爷有别的女人啊,王爷是大英雄,又是皇帝的儿子,美人、美酒、马匹、勇士都应该归他所有。”
黄莺傲然一笑,“王爷他只喜欢我一个人,吉雅还是去找独属于你自己的夫君吧。”
“哼。”吉雅生气了,猛然起身,怒视黄莺,“你一点都没有汉人讲究的三从四德,你不是好妻子,我要去亲自找王爷。”说完就登登登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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