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雄伟的伊阙如同拱卫帝京的门户,庄严地矗立在伊水两岸。水面上鲤鱼飞跃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月光下溅起星星点点的水花。河水仿佛温暖而柔软的丝绸,让人惬意得几乎想睡去。
“死丫头,”程宗扬道:“自从离开南荒,我就觉得你越来越不精神。开始吧,还有精神整天跟我犯坏,现在就像蔫了一样,懒洋洋的只想睡觉。喂,是不是离开大海太久了?”
“大笨瓜。”
程宗扬道:“等老头的事情办完,我带你去海边。到时候你想怎么游就怎么游,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要不我们就建一座临海的别墅,一半的房间就建在海面上,卧室里面挖一个游泳池,下面直接通着大海。或者我们干脆把一半的房子建在海里——”程宗扬正在畅想,衣角忽然一紧,被小紫扯着潜到水下。程宗扬赶紧闭气,一边睁大眼睛。
小紫从水中伸过手指,按在他唇上,示意他噤声,一面朝水下潜去。
岸边生着大片大片的芦荻,细长的芦杆弯成弧形,被顶端沉甸甸的芦葭压得向水中倾斜,梢头露出一团团白色的芦花。小紫像鱼一样灵巧地在芦根的缝隙间游动着,没有碰到一根芦苇。
程宗扬一口气用尽,想露出水面透口气,却被小紫拉住。她一手攀住程宗扬的脖颈,精致的面孔贴过来,吻住他的嘴唇,轻轻喥了口气。程宗扬胸中烦闷尽去,口中胸中充满了少女香甜的气息。两人挽着手,静悄悄停在一片芦苇丛中。
一辆马车倾斜着陷在芦苇荡里,芦杆被车辙轧得东倒西歪。驭手倒在车旁,背心处有一个血洞,正不断涌出血沫。
马车的帘子被利刃切开,一名戴着面纱的少女惊惧地蜷着身,躲在车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她双手抱着肩膀,拚命摇着头,“不是我,不是我……”
一名蒙着面孔的黑衣人把她扯出来,一把揪下面纱,托起她的下巴,在月光下看了两眼,然后朝后面的同伴摇了摇头。
后面那人眉头皱起,然后一点下巴,黑衣人松开少女,随即一刀从她胸下刺入,刀锋穿过肋骨,准确地刺穿心脏。那少女身体一震,软绵绵倒下。两人收起刀,随即消失在芦苇丛中。
程宗扬口鼻都没在水中,只在芦苇丛间露出一双眼睛。
没想到刚到洛都,就目睹了这样一起凶案。那两名黑衣人动作没有半分拖泥带水,自己想阻拦也来不及。
等两名黑衣人走远,程宗扬从水中出来,只见那名少女倒在车厢中,胸前被利刃刺穿,一件精致的绸装沾满血迹,已经毙命。
凶手是谁,受害者是谁,原因是什么?这些都一无所知。
能看出来的是那辆马车相当不错,还有少女身上的衣饰,绝非一般人家,佩戴的簪铒也价值不菲,腰间系着的一对鸳鸯鸣玉,足有半只手掌大,玉质莹白润泽,做工精巧,价比黄金,不知是哪家的女眷遭此劫难。
小紫拉起那少女的手,摸了摸,然后道:“程头儿。”
程宗扬接到小紫递来的手掌,发现那少女手掌虽然柔软,但指关节处有一层薄茧,显然是干惯力气活的。
程宗扬从少女头上拔下一根簪子看了看,“那两个人不是劫财的。这簪子起码值几十个金铢,居然连看都不看。劫色也不是,这衣服还好端端的。”
小紫道:“那就是复仇了?”
程宗扬也不敢确定,“不好说。”
这少女显然是穿了别人的衣物,假冒身份,但蹊跷的也在这里。从她手上的薄茧判断,她所处的环境并不十分优越。但她身上的衣料自己曾在晴州的绸缎店见过,是被列为贡品的江陵丝,价格不是一般的贵重。从现有的线索推断,很可能是主人家发现自己被仇家盯上,于是让婢女穿上小姐的衣物,引走仇家,最终仇人出手,只杀了婢女——问题在于这户人家的背景究竟是什么?
这少女既然能冒充主人的身份,必定是那位小姐的贴身婢女。但能用得起江陵丝的富贵人家,内宅的婢女也是锦衣玉食,手上别说茧子,就是粗糙一点也未必能伺候小姐。
从她手上的薄茧推断,那户人家并不是十分显贵,可如此贵重的江陵丝怎么会穿在她身上?还有她身上的饰物,都是上等的珠玉,尤其是那对鸳鸯鸣玉,还有她簪上那颗龙眼大小的明珠,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来。
一边是寒门素户的小婢,一边是华贵之极的衣饰,中间这位小姐的身份显得扑朔迷离。相比之下,那两名杀手的举动就留下太多信息——看到人被掉包,立即杀人灭口,显然是寻仇。杀人之后一芥不取,就更昭然若揭了。不会是盗贼,也不会是外面雇佣的杀手。目标明确,行动利落,只可能是某家的门客,或者部曲。
程宗扬想了一下,把簪子和玉佩收进怀里,然后道:“摄像机呢?让惊理把这些都录下来。”
片刻后,惊理从芦苇荡中出来,小心翼翼地拿着那只摄像机,说道:“那两个人走得极快,奴婢只照到一个背影,不甚清楚。”
程宗扬指了指马车,“都录下来。把脸照清楚。还有那个驾车的。这事有点蹊跷,既然如此遇上,先留个证据。”
夜色渐渐褪去,一缕微亮的光线出现在地平线上,照亮了青色的芦苇,金黄的原野,还有碧绿的河水。程宗扬坐在芦苇荡中,手里拿着一杆碳黑色的鱼竿,长及两丈的竿身顶端比芦茎还要纤细,下面垂着一根透明的鱼线。
水面没有浮子,以程宗扬如今知觉的敏锐,鱼线上再细微的颤动也能感知。他闭上眼,享受着轻风的吹拂。忽然间鱼线一沉,鱼竿细细的顶端被坠得弯曲下去,形成一个弯弧。
程宗扬手指微微放松,确定鱼已经上钩,才缓一下紧两下,那样不疾不徐的稳稳收回。
水面荡起一圈圈的涟漪,那条鱼在水下不断挣扎,试图摆脱鱼钩。纤细的竿梢摇摆着,似乎随时都会折断。程宗扬却没有丝毫担心,这鱼竿看似纤细,其实坚韧程度远远超乎想像。在自己并不彻底的测试中,无论鱼竿还是鱼线,挂上半吨的物体都没有问题,就算咬钩的是条鳄鱼也能钓起来。
水面的晃动越来越激烈,突然一条鲤鱼从水下跃起,赤红的鱼鳍在阳光下闪烁着,几乎跃上竿头。
程宗扬右手往后一甩,不等鲤鱼落下,就将它高高提起,顺势扯到岸上。
鲤鱼在芦苇间湿泞的泥土上不断跳动,程宗扬一边取下鱼钩,一边折了根芦苇,用芦杆穿过鱼鳃,打了个结,放在脚边的水坑中。
“小程子,开张大吉啊。”朱老头拢着手从芦苇间钻出来,眼巴巴看着那鱼道:“啧啧啧啧……这鱼起码有三斤多吧?瞧这活蹦乱跳的,咕嘟咕嘟炖锅汤,那滋味——鲜得很!”说着狠狠咽了口吐沫。
程宗扬道:“想吃鱼?自己钓去。昨晚是谁把带的干粮都给喂驴了?这会儿想白吃?别说门了,窗户都没有啊!”
“小程子,大爷那驴不是伤了蹄子吗?吃你点儿干粮咋了?”
“一点儿?你一点儿没剩好不好!要不是我还带着鱼竿,今天早上大家就喝西北风吧。”
“小程子,你咋这么小心眼儿呢?钓就钓!”朱老头道:“大爷也带着竿儿呢!”
程宗扬斜眼看去,只见老头儿拿着一根不知从哪根扫帚上撇下来的细竹竿,上面绑了根线——还是几根不同颜色的线胡乱拼接起来的。整副鱼竿最值钱的就是鱼钓,是一根断了针鼻的缝衣针弯成的。一根鱼竿,硬让老头弄出色彩鲜明的丐帮混搭风格来。
朱老头却是十分得意,“小程子,瞧瞧大爷亲手做这鱼竿!比你那竿儿也不赖吧?”
程宗扬瞧瞧自己手里的高科技鱼竿,再瞧瞧老头那连叫花子都看不上眼的破竿,直想一口啐过去。
朱老头还在得瑟,“小程子,敢不敢跟大爷比比,看谁钓得鱼多?”
“哎哟大爷,我真不敢。”程宗扬道:“就你那竿,我赢了也丢人!”
“年纪轻轻,咋一点胆子都没有呢?”朱老头道:“挂点彩头!你要赢了,大爷那驴归你!”
“那驴你千万留着!万一碰到失主,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程宗扬换上一副笑眯眯的表情,“老头,你要真想赌,咱们换个彩头——你要输了,岳鹏举当年跟你的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朱老头哼了一声,“要是你输了呢?”
就他那破竿,自己要能输,还不如淹死得了。程宗扬大度地说道:“你说!条件随便开!”
“大爷也不坑你,”朱老头道:“你要输了,就帮大爷个忙吧……”话音未落,老头儿手忙脚乱地收起他那破竿,“哎哟!这可上钩了!小程子,瞧瞧大爷这手艺!这运气!”
“等等!”程宗扬叫道:“你那也叫鱼!”
朱老头的鱼竿上挂着条摇头摆尾的小鲫鱼,从头到尾还不足一指长。
朱老头老脸笑得菊花一样,“瞧你说的,这不是鱼难道是驴?”
“你就钓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啊!”
“看谁钓得鱼多——有一条算一条,你就算钓上一条驴那么大的鱼,那也算一条。哎哟!又上钩了……”
朱老头根本不带挑的,钓上来就算鱼,一会儿工夫就钓了五六条,最大一条差不多有巴掌大,由于太大,还险些把鱼线给扯掉。
程宗扬钓得也不慢,可他用的鱼钩根本钓不了小鱼,最小一条也有一斤多,这会儿只钓了三条。
“老头儿!先说清楚帮什么忙!你要敢耍赖,我立马翻脸!”
朱老头嘿嘿笑道:“一点儿小忙——给大爷买点东西。”
“什么东西?”
“洛都西边的正门叫雍门,雍门往北,叫上西门。雍门和上西门之间那块叫金市。”朱老头道:“金市里面都是做生意的,大大小小的铺面,差不多有四五百家……”
“先别急!”程宗扬放下鱼竿,从腰包里拿出一张纸条。
汉国的贸易大都在城中固定区域进行,称为市。出发之前,他先让人整理了洛都最重要的商业区,一共九个市,这会儿从头看到尾,压根儿没找到朱老头所说的金市。
“老头儿,你又蒙我的吧?洛都九市,哪儿有金市?”
“小程子,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记的九个市,是六朝人做生意的地方。金市的生意,可不止六朝,什么大食、大秦的胡商,都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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