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和种世衡两军负责接应。如果贼寇真敢弃城而出,远赴百里截杀捧日军,宋军一个反扑,在平原与烈山交界处与敌寇形成决战也不是不可能。
然而一场暴雨打乱了宋军所有的部署。本来预计下午就能赶到烈山的捧日右厢军,因为这场意料之外的暴雨,行进速度陡然降至谷底,此刻已经过了午时,距离目的地仍遥遥无期。
选锋营即使再精锐,也不可能在这种暴风雨天气及时驰援。同样,王信与种世衡两军也不可能冒雨出城,去接应天知道在哪儿的捧日右厢军。
眼下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就地扎营,但石元孙宁愿冒着军队哗变的危险,也不敢稍作停留——如果敌寇在此时出现,根本用不着交战,只要呐喊两声,整个捧日右厢军就会立刻溃散。
神宵宗!石元孙心里恨恨骂了一声。
自从王哲一剑叩石,逼迫宋国停止追究武穆王余党。宋国朝廷明面上没说什么,暗中却着力扶植神霄宗,仅仙师的称号就先后封了三位。结果江州城下连番较量,神霄宗派来的法师张如晦被贼寇的术者完全压制,没有占到半点便宜。数日前法阵被破,神霄宗更是一蹶不振。等接到撤军的诏书,神霄宗只向翁应龙通禀一声,便即撤离。若有神霄宗的法师在,自己也不至于这么狼狈——可恨这些法师一个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钱财耗费了多,却未见半点功劳。
石元孙用力抽了坐骑一鞭,马蹄带着厚厚的泥浆,在泥泞中艰难前行。虽然明知道城中的贼寇同样损失惨重,不可能有余力出城野战,但自从踏上撤军的路程,石元孙就隐隐不安,毕竟那是星月湖大营的悍匪……
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打乱了石元孙的行军计划,焦急之余,他心下却暗暗有些庆幸。雨下到这步田地,整个江州平原都成了烂泥塘,那些贼寇再凶悍,终究也是活人,不可能生出翅膀飞过来。军士们淋了这场雨,少不得要病倒一半。但只要能赶到烈山脚下,这条性命便算是保住了。
石元孙左思右想,脑中没有片刻安;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号角。
这种充满萧杀意味的号角声,这几个月来宋军上下已经听过无数次,此时听闻,几乎所有人都回头望去,瞳孔恐惧地收紧,连石元孙也不例外。
那号声来得极快,初起还在里许之外,不过一个呼吸,就逼近到百余步的距离,仿佛在暴雨中御风而行。
石元孙用变调的声音大喝道:“结阵!”
为了行路方便,军士们都把军械放到辎重车上,这时乱纷纷过去捡拾,一时间哪里还能展开阵型?
慌乱中,一个剽悍的身影撕开雨幕,直闯过来。那人精赤上身,淡金色的皮肤犹如一尊镏金铜佛,口中横咬着一柄长刀,正是雷霆刀臧修。队尾一名掉队的宋军躲闪不及,被臧修一撞,立刻横飞而起。
臧修不理不顾,身体微微前倾,风驰电掣般朝宋军大队袭来,连马蹄都能陷住的泥淖似乎没有对他造成半点滞碍。
石元孙勒住缰绳的手掌都在颤抖,这时他才看清那人脚上踏着两块古怪的板子,板身一掌宽,两端上翘,仿佛两条小舟。他手中持着一对细竹竿,用来操控前进,虽然满地泥泞,他却像是踏着两条小船,来去如风。
臧修把细杆收到背后,一把摘下雷霆战刀。霹雳般的雷霆震响中,他宛如一柄战斧,狠狠劈进宋军还未成形的战阵之间。
越来越多的身影从雨中出现,比起倚仗金钟罩护体的臧修,他们身上多了一件防雨的斗篷,其他装备一模一样,都配备有在泥上滑行的木板和竹杖。
石元孙惊恐地发现,即使在这种长途奔袭的追击战中,这些贼寇依然保持着完整的队形和犀利的战术。他们没有利用可以滑行的木板,靠速度和灵活性拉开距离与己方周旋,而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破阵对攻。
以臧修为首,星月湖军士一个接一个闯进他破开的缝隙中,无论是宋军奋力挥出的刀枪,还是军士们仓促抛出的拒马,都无法阻挡他们锋芒。那些凶悍的匪寇就像一柄快刀,在宋军队伍间越进越深。
石元孙机灵灵打了个冷战,等他清醒过来,立刻一扯斗篷掩住头脸,伏在鞍上,打马狂奔。
撤退途中遭遇暴雨,宋军士气已跌至谷底,眼见主将被雨水淋湿的大纛晃了晃,然后轰然倒下,宋军呆了片刻,随即溃散。
没有人再去理会车上的辎重,载满物资的大车被抛到路边,宋国朝廷费尽力气运来的粮草扔到泥中,耗费重金打造的兵器战甲委弃满地,捧日军镶着华丽豹尾的大纛倒在泥浆中,被慌不择路的军士践踏而过。
宋军的队伍就像一条长长的蜈蚣刹那间解体,每一个部分都争先恐后地朝四面八方逃散。军士们抛下辎重,扔掉刀枪,脱下衣甲,争相逃亡。一边跑一边发出惨叫,仿佛数月来压抑的恐惧都在这一刻迸发出来。
吴三桂、吴战威、易彪踏着滑板,肩并肩地滑过泥地,他们三个在城中练了几日,虽然不及星月湖大营的军士娴熟,好歹功底扎实,一路过来只摔了几跤,比起在泥泞中连滚带爬的宋军可强得太多了。
“老桂运气够好,”吴战威道:“一回来就赶上打仗!”
吴三桂悻悻道:“可惜我去了趟建康,硬仗都让你们打完了。”
易彪回头看了一眼,“能跟上来的还不到三成,这些家伙平常看着也人五人六的,拉出来一练,可比星月湖的爷儿们差了一大截。”
三人奉命组建一团的直属营,他们从城中挑选了一百多名佣兵,又招募了一些精壮,好不容易凑够定额的三百人。按照程宗扬多打硬仗的命令,这支新军每每冲在最前,经过漫长的围城战,已经差不多淘汰了一遍。用一般军队的标准衡量,这支血战出来杀气十足的新军已经是不折不扣的精锐,但比起星月湖大营的强悍还是远远不及。
吴三桂看着星月湖军士在前冲杀的雄姿,不禁兴起,一把摘下长矛,“我去冲杀一番!亮亮咱们直属营的招牌!”
吴战威虽然也看得手痒,却惦记着孟非卿吩咐,摇头道:“不成!孟上校吩咐过,这一仗干的是抢钱抢粮的勾当,把宋军赶走就是了,兄弟们还要留着命去水香楼热闹呢。”
吴三桂笑道:“大哥说的是。这会儿跟上来的有百十号人,这一仗怎么打,我听大哥的。”
吴战威嘿嘿一乐,“得了吧,咱们仨里面,打仗就数你和彪子在行。你们俩商量,我听着。”
“成!”吴三桂也不推让,指着宋军道:“宋军三千余人,队伍拉出近三里地,根本就不是打仗的架势。眼下星月湖的爷儿们一上,主将就逃了,剩下的宋军肯定有多快跑多快。让我说呢,咱们这一百多人从中间插过去,把宋军一截两段。老臧他们在后,咱们在中间,两头一拦,咱们一团就直接把宋军的后半截包了饺子。孟上校的二团比咱们走得更早,这会儿多半在前面守着,前半截就归他们。”
易彪道:“还有侯中校的三团,他们在两翼警戒。按匡仙长当初说的,这场雨最多下一个半时辰,一会儿就停,如果他们被选锋营缠住就麻烦了。”
“雨停了,地还没干,只要手脚麻利点儿,选锋营连咱们的泥都吃不上。”
说着吴三桂用手肘拱了拱易彪,“彪子,你那个相好呢?”
易彪脸上一红,“别乱说——人家是个寡妇……”
吴战威道:“寡妇怎么了?只要能生会养就成!我说彪子,这一仗打完,咱们跟程头儿说一声,把你和鹂儿的喜事办了,然后再纳个妾!”
易彪低下头,半晌道:“我要去白夷看看我哥。”
吴战威和吴三桂一同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知道你有家有口,虎哥肯定也高兴。行了!人也到的差不多了,干活儿!”
三人略停片刻,整顿了部属,然后朝宋军溃散的队伍正中冲杀过去。
易彪一边滑行,一边拿起颈中的号角,用力吹响。他的号角声与星月湖大营的肃杀又有不同,号声苍凉悲壮。不多时,后方传来一声相同的号角声,远远应合。易彪等人放下心来,各自拿出兵刃,吼道:“杀!”
几名宋军拉住一辆大车的驮马,试图割断缰绳,借助马力逃跑。忽然车身一沉,一条大汉跃到车上,他光着膀子,颈背生着黄黑相间的斑纹,就像一头直立的猛虎,双目凶光毕露。
那大汉狰狞地张开大口,发出一声虎啸般的狂吼。四匹健马顿时四蹄发软,卧倒在地。离他最近的一名军士被他猛兽般的气势震慑,两眼翻白,生生吓晕过去。其他几名军士被骇得倒退几步,接着发了声喊,转身不要命地四散逃开。
武二郎双手叉腰,一脚跺着满车的辎重,吼道:“敢抢二爷的东西!孙子!活腻了吧!”
月霜踩着滑板风一样从他车边掠过,黑色的斗篷长长披在肩后,秋少君一手按着粘在脸上的胡须,两只滑板早不知甩到哪儿去,他这会儿施出太乙真宗的轻功,速度比起月霜的滑板竟然也慢不了多少。
武二立在车上雄视四方,威风十足,可惜他虎威过盛,宋军不是吓晕过去,就是四散逃命,连半个凑趣的都没有,不免有些无味。眼见秋少君过来,他眼一瞪,“臭小子,傻乐什么呢?”
秋少君翻了个白眼,按着胡子道:“让你天天跟在别人马屁股后面吃灰,突然有一天不用吃了,难道你不乐吗?”
“我呸!”武二郎啐了一口,“臭小子,男人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你个非人类的凶徒!人渣!暴力狂!”秋少君还了句嘴,然后叫道:“月姑娘!等等我啊!”
孟非卿曾对程宗扬说过,世上没有不败的武将,一名好的将领,不仅仅要能打胜仗,更重要的是会打败仗。只有善打败仗,才能最大限度的保存实力。有些将领号称百战百胜,一次战败就永世不得翻身,有些将领却是屡败屡战,无论败多少次,都能东山再起。
眼前这一战,将宋军不善打败仗的弱点暴露无遗,主将当先逃蹿,余下的军士再没有作战的勇气。捧日右厢军早已残破的指挥体系根本无法组织起一次有效的抵抗,从武将到士卒,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的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