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晚一天是一天。
陈薇重重点了点头:“好,你去背瓶煤气上来。”
王路家住在78号506室。
小区第二排,出了楼道门,向右50米,就是大门口。杂货店就在门口。
以往,就是下雨天,王路去杂货店,也从来不带伞,几步路,就是淋雨,也淋不到几滴。
但现在,却是生化危机的世界。
赤条条跑出去,肯定是不行的。
王路站在客厅中,问陈薇和王比安:“这样行不行?”
他身上穿着一件羊绒大衣,外面罩着两件雨衣,脚上是高帮雨靴,手上带着皮手套,头上戴着王比安滑轮滑时戴的安全头盔。
陈薇小心翼翼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翻,迟疑到:“应该都盖住了。”她顿了顿:“老公,你说这样子真能防护住僵尸?”
王路费劲地把头盔摘了下来――这头盔实在太小了,如果是摩托车的那种全防护头盔就好了。
他安慰陈薇道:“没问题的。你想想,这僵尸虽然看着怕人,其实说到底,还是人变的,人身上的一些生理特别并不会变。”
他看陈薇皱着眉,叹了口气,再一次解释道:“你看,人的手指不象野兽,没有尖爪,根本不利于撕扯,还有牙齿,人是杂食性动物,不象食肉动物有犬牙,咬东西并不方便。你从望远镜里也看到了,僵尸的手指、牙齿都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那它们的攻击能力,和普通人也差不多。”
“我穿了这样厚的大衣,还有雨衣,僵尸不要说用手指撕扯不动,就是用牙咬,也咬不穿。你要不信,你咬口试试。”
陈薇瞪了王路一眼:“都这种时候了,你还开玩笑。”但她迟疑了一下,掀起王路的大衣,选了个衣角,使劲咬了下去,还用力扯动。
王路看得目瞪口呆:“老婆,你还真咬啊。”
陈薇试了半天,松开口,看了看衣角,大衣上只有牙痕,表面有些破损,却并没有咬穿。她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还行,再加上雨衣,肯定咬不动了。”
但她又很快抿了抿嘴:“就怕僵尸有别的变异,力气突然变大了。”
王比安在旁边看得也笑了:“妈,你放心好了,我看啊,那些僵尸力气并不大,对面楼里的那个僵尸叔叔,一直在拍打玻璃窗,可窗户都没碎过。爸爸早说了,虽然我们小区的窗户是双层的,可用上榔头什么的,用劲还是砸得碎,只能说僵尸和普通人力气一样大。”
王路笨拙地搂住了陈薇的肩:“老婆放心,我还要带武器下楼呢。”
说着,王路一举手,手里是一把宝剑。
其实,家里共有3把宝剑,一把是王比安小时候在天童寺玩时买的,半尺来长,一把,是王路结婚后到杭州度蜜月时买来镇宅的,俗称的龙泉宝剑,长一米,不过,那剑是“软剑”一晃,整个剑身都象弹簧一样会颤动,王路自认没有飞花落叶都能伤人的内功,用这软剑,连蚂蚁都弄不死。
剩下的,是一把去年到武当山玩时买的剑。很标准的剑,七十厘米长,不长也不短,剑身也够硬。
王路用磨菜刀的磨石,给剑勉强开了锋,如今,就举在手里,做威风凛凛状。
陈薇唇角一扬,刚想笑,又咬住了唇:“你就别瞎闹了,你看电影里演的,僵尸连子弹都不怕,你弄根光能切切菜的不锈钢有什么用。”
王路也知道,这剑也就是切切菜,想切肉都不顶用,可有比没有好吧。他打起精神道:“老婆安心啦。僵尸那不是不怕子弹,而是子弹打得地方不对,打它脑袋不一样死定了。”
陈薇更担心:“你不会指望这破棍能砍下僵尸脑袋吧?”
王路一举手中的剑:“砍不下脑袋,用来砸还不行?砸胳膊,砸腿都行啊。老婆你想想,僵尸就算不会死,可它的手啊脚啊骨头如果断了,肌肉啊神经啊什么的破坏掉了,一样不方便抓人啊走路啊什么的。没准我运气好,一剑捅到它眼窝里,肯定让它死得不能再死。”
这就是所谓的聊胜于无吧。
其实王路知道,自己这话有点自欺欺人,僵尸的变异是出乎常人的想像的,比如说――万含月的弟弟,那个被僵尸保姆吃了的孩子,如今已经复活了。肚子被掏了个大洞,半截肠子挂在洞口的孩子,却在房间里爬来爬去。僵尸的运动机理,肯定是变态地强。
在僵尸身上,生理常识是指望不上了。王路唯一指望的是,正常的物理定律还能起作用,比如,如果僵尸被自己砍断腿后,就算还能动,但平衡肯定是保持不了了,追起来,也不如原来的灵活。这样,自己就又多了点逃生的机会。更进一步,把僵尸的双手双腿都打断,甚至砍断,僵尸光剩下张嘴,又能拿自己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