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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人都走了,我们也走吧!出去散散步,然后接小满放学,晚餐就在外面吃吧,我想吃鹅肝了。”秦离起身,想了想又吩咐负责在一边泡茶的小姑娘,“今天的账,记你们二老板的!”
说来展云展二老板本来就是一凑热闹的,可是展家老妈精明啊,一见宝贝儿子居然想做正经事,立马大笔资金投了进来,货源也拉了过来,就连原本圈定的地盘也扩大了几倍,愣是把原计划的小茶楼搞得跟小山庄似的。
不过,有便宜,谁不占!况且媳妇儿没工作,多捞点总是好的。
小老板前面出门,苏白赶紧后面跟上。工作什么的,会议什么的,国内分公司什么的,统统先放一放吧,反正大哥还年轻,还能撑很多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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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番外,卿本佳人...
走出手术室,躺在休息室的小床上,王少卿突然觉得很累。三个月之前从欧洲滚回来,是的,滚回来,万分狼狈的从那人的婚礼上滚回来的。
他说,你休息,我去买菜,买点鲜藕吧,煲排骨汤喝。然后,提了那只柳枝编成的篮子出门。一走三年,再无音讯。再见,就是那人的盛大婚礼。
已经想不起两人是怎样开始的。从幼儿园就认识,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洗澡,一起睡觉,然后在某一天一起滚了床单。
曾经想过,那人或许已经不在了,或许更狗血的失忆忘了他。却万万没有想到,那人,居然是装作不记得。
每一个动作都带着疏离,每一个表情都相当完美。如果不是从小就认识,如果不是对那人熟悉到骨子里,恐怕连他都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吧!
算了,累了。
随他去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换过衣服,下班回家。糟糕,又忘记接两个儿子放学了。不过还好,有程先生在。那可是个难得的妙人。半挟持着自家两个儿子做了徒弟,就连那个桀骜不驯的王森都被收拾的服服帖帖的,更别说总是乖巧听话的郑苗苗了。这一点,让他佩服不已。
不过,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那个人,无论是书法、绘画还是古琴,都很有功底,再加上那满满当当的书房,用来熏一熏两个儿子也不错。
回到家,照例先去接两个儿子,偶尔也蹭个饭,就像今天这般。
王森在墙角蹲马步,苗苗在学着拨弦弹琴,小满正搂着老爸脖子撒娇,那个小洋鬼子正在跟苏白大眼瞪小眼。
幸福,也不过如此了吧!原来旁观别人的幸福,也可以说是一种享受呢!
领了两个儿子回家,王少卿揉揉王森的小脑袋,一脸担忧:“森森,每天蹲马步,会不会觉得辛苦啊?要是嫌累的话我可以去对你师父说。”
“不!”王森用力摇头,“师父说过,男人不怕累不怕苦!我要保护爸爸和弟弟,我不怕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