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一掌击出,霹雳威震四野,利落将前方一只猛虎击杀。
陆夕轻轻的吐了口气,抬手挡了挡清晨刺眼的阳光:“之前皆是与人交手,却是没想到山中凶兽也这般厉害。”
他之所以觉得猛虎厉害,只因他的实力还不够强。
说完,他走上前去,蹲下来查看猛虎的伤口:“这猛虎被我一掌击中,居然只是皮开肉绽,防御力果然惊人!以我现今的修为,霹雳一掌足以将金岗岩都击碎,没想到一头猛虎的防御力竟还在金岗岩之上。”
“除了防御力,猛虎的力量也十分大,并不在我之下。”
他握了握拳头,又道:“我的体质和根基已是优于多数武者了,没想到才与猛虎半斤八两,可想而知其他武者的肉体恐怕连凶兽也比不上,难怪世人总说山林危险,我以前没出来过,倒是小瞧了这些凶兽。”
“不过,苍天公道,野兽身体虽强,但人类智慧更高,后者才是决定强弱的关键。”
陆夕认真的吸收着刚才的经验和教训。
以前他在西京城多见家禽家畜,便以为外面的凶兽也是这般,就算凶也不会凶到哪里去,如今才认清现实。
也算是上了一课。
外面,比人类社会更加弱肉强食,更加血腥暴力。
人类社会至少还会包装一下,但野兽的世界只有生存和死亡,包装只是将自己埋进黄土。
想到这里,陆夕忍不住一叹:“只能说各有各的生存法则,而做为一名与道争锋的武者,肯定要深知这些生存法则。”
风火马在一旁叫了一声,似乎是在赞扬陆夕之言。
接下来,一人一马继续前行。
一路上,陆夕一共遇见两头血豹,一条巨蟒,一头土熊,但全都被他击杀。
他来西岭山脉本就是为了历练而来,虽说击杀这些凶兽费了比较大的功夫,甚至还受了点皮肉伤,但这岂非正是最好的锻炼?
而且,他还可以尽情的了解自然万物的习性,为突破化物境做好准备。
这才是重中之重。
“化物境顾名思义,便是变化万物。但产生变化的并不是人,而是人体血脉。”
这些知识都是陆夕从古书上看到的,如今娓娓道来:“相传上古时代,人类未现,百兽蒙昧不知思考,只懂以兽性本能行事。”
“为了生存,它们争夺各种可见的资源。”
“其中大最的资源之一便是交配权,强者可以随时随地与任何异xìng交配,而且为了繁衍后代,它们根本不加以制止。因此经年累月的时间后,经无数次的换代变迁后,百兽间血脉混杂,世上已无纯种。”
当然,现在的野兽也还是这般。
只不过,有人类统治世界,才没有像上古时代那么混乱。
“而现今的化物之境,便是指激活上古时代的杂乱血脉,便其显化出原形。只是由于时间过久,血脉过于混杂,所以激活不易,化物更不易,而且混乱的血脉中,只有最浓厚的一种会显化成形。”
这种返古的过程便是血脉化物,而血脉所化之物,又被称为血脉之灵,简称血灵。
血灵有千千万万种,例如有陆夕见过的尸体、影子、黄泥、大鹏鸟……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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