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啦。韩璇决定该是展开他的英雄大冒险的时候,他还打算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编成一部旷世巨作,如果他能回到原来的世界,这本书一定会引起轰动;就算回不去,这世界好像还不流行穿越小说,那他就成为这世界穿越小说的开山祖师爷!看他多聪明啊哈哈哈翻开这本超厚空白笔记本,前几页还有一些他打算用在歌词里的注记,还有几页已经画上一条条五线谱和豆芽菜。这本笔记和笔记用的太空笔跟其他乔装工具一起放在他的包包里。
跟这个大冒险有关的第一行字是这样的──
二一三年二月十三日,抓鬼研究社年度活动。地点,追远街十三号。
韩璇还真没想到他的大冒险是这么开始的,当时只是随手注记在本子上。
参加抓鬼研究社,是他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每当他参加社团活动时,狗仔们伺机而动,总是猜他是不是又换了某个情人,谁知道他会面的对象其实是四个大男人,而他们的共同目标其实是阿飘!
偶像天王怎么能参加这种阿里不达的社团呢?他的经纪公司曾经阻止他好几次,最后总敌不过他各种天才各种牛逼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反抗手段,正所谓风雨生信心,路遥知马力!越强烈的阻扰,就越让他坚强地证明他对抓鬼研究社的热爱!
后来公司妥协了,还安抚似地帮他接了一部鬼片──超刺激的!虽然有很多嫉妒他美貌的记者跟据说很专业但也不知道专业在哪、大概会写很多字就叫“专业”的专业影评人,长篇大论地抨击他完全没演技,还不如回去唱歌。他们尤其看不惯在戏里一片惊悚绝望的氛围下,导演还是把他拍得帅气逼人,还说从来没有一部鬼片,男主角的特写镜头竟然比女主角跟鬼加起来还要多──啧,不是他要说,导演不过是把他十分之一的帅气拍出来,那些“专业”影评人就如此难以适应,要是把他真实的帅气百分百呈现给大众,他们不是要心脏麻痹晕死一百次了?帅哥真的很为难有没有?总之那部片票房还是吓吓叫,他宣传的特写海报天天有人偷撕,影城老板还要派人加强巡逻哩。
但是他仍是和经纪公司约法三章,这种被他们认为有点低级的兴趣,只能在他们做了万全的掩护下进行,经纪公司还到处放烟雾弹,他们抓鬼研究社聚会的附近,总会有公司最近力捧或合作公司的女星“正好”低调地快闪,低调的程度还正好能让狗仔拍张照作为明日娱乐版的头条,那想当然耳成为掩护他兴趣的最好烟雾弹。
这次也是因为巡演在即,公司特别让他在开唱前抒解一下压力,才答应让他参加的。
为什么喜欢灵异事件呢?大概是因为神秘跟刺激吧!而且他相信,就算是灵界的好兄弟,也绝对舍不得对花容月貌的他下毒手,所以向来他都是有名的大胆跟敢冲,遇到鬼屋一定第一个冲进去。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好兄弟们太害羞了,他们对他的美貌太过敬爱太过崇拜,他这么爱往阴森森的地方跑,从小到大却从来没见过鬼。
可惜啊,他多想对好兄弟们说,想跟他要签名,不要客气啊!他对粉丝最大方的,粉丝无国界,灵界天界人间界都不是问题,要烧给他们都可以唷!
笔记之后除了一些不相干的注记,翻到下页,就是他穿越到这里来后的第一篇纪录了──
黑抹抹的鬼地方,晚餐是烤地瓜,床有点臭而且实在不好睡,真想念我的感温床。
接下来就没了,这还是他穿越到这里来的第一天晚上,太无聊,随手写下的。他原本就有记录一些琐事的习惯,有时可以当作创作材料,不过山寨鸡开张后,他就连一棵豆芽菜也画不出来了。
昨天离开山寨后,他又开始动笔记录一些有的没的。
身为英雄,总是会有不平凡的遭遇,这一定是老天爷给我的启示,于是我挥别兄弟们下山,决定开始英雄的冒险旅程。阿乐建议我带把武器出门,遇到危险好防身。我早就怀疑他暗恋我很久了,那么在意我的贞操可惜他跑去当整形医师,偶像明星怎么可以跟整形医师扯上关系?我们这辈子是不可能了,断背山他就自己爬吧。山寨里刚好有几件武器,本来我觉得长剑比较帅气,大侠都嘛背长剑,但是天阔建议我拿匕首好吧,匕首就匕首,反正那把剑也太占空间了。
以上,就是我的新手装备。
第一天,半只怪也没遇到,难道是因为我还在新手村的关系?我决定往荒野走,但是我忘了买张地图,差点在荒郊野地里迷路,而且野外还冷得要死。幸好,身为英雄传说里的男主角,是没那么容易死滴!一队商队正巧路过,他们收留了我,让我跟他们一起旅行。
剩下来的内容都是他怎么给商队里每一个人取绰号,毕竟要记住他们每一个的名字,对他而言实在有困难。
这个商队大约十来个人,以一个看起来正气凛然的老头为首,韩璇偷偷叫他林天师,因为他长得有点像他小时候的偶像,专门演殭尸片里,威风杀爆殭尸的天师道长林正英!身为灵异爱好者,林大师的殭尸片怎么可能会错过呢,而且这位领队老兄刚好也姓林,真是太巧了,就是不知道跟着他们一起旅行的话会不会也遇到殭尸?一想到就觉得超刺激的!
听他们说,他们打算翻越这座什么奈什么山的,到邻国去做生意。他一想,有人当他的向导是最好了,他本来就打算到处流浪,于是他也决定跟着他们到邻国去。
由于前一晚在郊外的教训,韩璇一到达上山前最后补给的城市里,就开始盘算怎么用他包包里一些应该用不上的东西换一些御寒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