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容真安慰她:“别怕,你上了大学就好了,他们已经这样了,你会不一样的。”
每个人都应该有爱好,就像沈容真是艺术生,她最爱唱歌,最大的梦想是去春晚唱《难忘今宵》。
“我妈从来就没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她也就喜欢过我爸。”叶砚浓叹了口气,“我真不太理解,怎么会有人把另一个人当成自己的救赎,明明人是最不可控的变量。”
她从小就不相信爱情,她爸她妈,她爷她奶,她二姐和二姐夫,叶家一代又一代的爱情,没有一对让她觉得,爱情能对人的生活有什么贡献。
好在她终于考上了大学,终于长大了,几处房产作为成年礼物划到她的名下,她也不用再和她妈日日躺在一张床上。
长大后的叶砚浓开始拼命寻找自己的爱好,一旦发现自己有喜欢某样事情的苗头,就立刻把这培养成爱好,她喜欢看书,那就买一书房的书,她喜欢玩,那就交朋友包酒吧彻夜欢歌,她喜欢帅哥,那就去逗他睡他,她喜欢醒目耀眼,那就去聚光灯底下让所有人看。
她喜欢让自己的一切都声势浩大,给世界留下轰轰烈烈的声名。和她妈截然相反。她毫不在意身边人的身份和地位,既然封建社会已经过去了,新中国就是人人平等,她爱和他们一起玩,喝最便宜的柠檬水,吃校门口摊子上的各种垃圾食品。
她松了口气,想,自己也算是爱好广泛,哪怕将来的人生世事难料,也肯定不会像她妈一样,把掌控另一个人当成自己唯一的事业。
直到她大学毕业,被安排着进入公司白拿钱的闲岗,她爸请她吃饭,和她干杯,拍着她的肩膀得意洋洋地告诉她,一模一样的岗正是他现在做的,这也算是女承父业。
一股冷汗从脚底轰然冒出,席卷了她周身每一个毛孔,叶砚浓那天直接喝酒喝到了吐,那一刻她清醒地发现,自己马上就要走上她爸的老路。
但她是个女孩,她未来的生活大概还不如她爸,她现在做着闲岗,领着闲钱,然后会被安排着嫁给某个老板家的儿子,像她奶一样,分一份股份,被蚕食着做一个无所事事的贵妇人,最后被洗-脑成为一个受男人宠爱的空壳,一个香火为上的傀儡。
被扒掉现代人的皮,驯化成古代大娘子的样子。
每一句未来都带着“被”字,她的人生逃不开一个“被”字。
所以她考研,她读书,她亲自选剧本拍戏,自己盯着改剧本,把她的爱好做得精益求精,让所有人都能看见她,看见她的本事她的能力,而不只是叶家小姐。
叶家的钱从来不是束缚,而是阶梯,天底下不会再有一个二叔的傻二姐,想要跳出封建的叶家,靠的是跳进另一个人的怀抱。她会和叶凌霜一样,叶家锦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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