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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食肆_分卷阅读_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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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领兵的大姓,其余早就已经断绝,纵有一两个活下来的,也多是沽名钓誉之辈,或者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而变得坐井观天、粗鄙不堪,除了那可怜的血统之外,再配不上士族二字。因此,世家的力量有所减弱,天下又正在用人之际,改革取士制度水到渠成。如今陆阀那边,不正是因为不拘一格用人才,所以才让天下间的英雄纷纷归心吗?下一步,陆阀如果能够用一种更公平有效的选材制度取代原先的九品中正制,想必会吸引到更多的有识之士。”

    说到这里,四郎意识到自己扯得太远了,便住了口:“我见识有限,所言也都很浅薄,师兄可别笑……”

    话还没说完,崔玄微却一下子站了起来,揪住四郎的衣襟,鼻尖几乎触到四郎的脸:“不浅薄,一点也不浅薄,师弟快继续说,如果不用九品中正制,该如何纳才选士,再说说如何将权利最大程度的集中在君王身上!”崔师兄看着四郎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狂热,把旁边的陆天机都吓了一跳,赶忙把儿子救了出来。免得被激动的崔大公子一不小心给勒死了。

    这也未必是崔玄微对自己小师弟有什么绮思,只是当时社会讲究“明君贤臣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主公和看对眼的谋臣之间,或者谋士与将军之间,都有着一种与无关爱情,却生死契阔,从一而终的奇特感情。

    崔玄微死死抓住小师弟不停的问问题。四郎不得已,只好把以前学会过的古代官制,科举制,外儒内法,中央集权制度等无数封建社会的精英士大夫想出来,又经过时间去完善过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儿倒了出来。

    虽然作为一个穿越者,四郎是显得怂了点,为人做事也不够霸气侧漏,但是现代社会到底在他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日常生活中或许不明显,可是一旦真正涉及某些制度层面的问题,即使不去特意表现,穿越者都会比古代人多一点大局观,这是千年历史积淀和信息大爆炸时代给予穿越者的馈赠。

    两个人说到最后,崔玄微甚至忽然起身,对着四郎跪拜下去,请他做自己的谋士。

    “如今人族面临着万年未有之机遇,作为一个男人,四郎就不想要参与其中,留芳千古吗?”崔大公子抬头执起四郎的手,姿态卑微诚恳,言辞动人心弦。

    然而,崔师兄到底是带过兵的人,他虽然跪在地上,周身气势看上去比坐在那里的胖狐狸还要强一点。

    四郎:(⊙o⊙)!!!

    陆爹在旁边笑眯眯的看着徒弟帮自己出手挽留儿子,虽然知道不太可能,还是秉着让女婿不开心是我最大的心愿这一宗旨,努力抓住机会给饕餮添乱。不过,儿子能够说出这么有想法的话,倒的确超出陆爹的预料,傻爸爸有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

    留在人间打天下……当然不想!会被当成小怪兽打死的。四郎赶忙摇头,自家有多少斤两自己最清楚,若说要跟着师兄去混古代官场,做个城门小吏还使得,若是开国谋臣之类的角色,就真心不是四郎驾驭得了的。小说里穿越者出将入相,其实都只是一场场黄粱美梦而已。若是真实操作起来,穿越者除了制度层面上有些新见解,其余压根没有任何优势。而历来制度上的改革者,都是死的最快,争议最大的人物。

    不过,如果是初穿越时遇到崔玄微这么问,四郎说不定也会点头答应下来——那一定会是与如今完全不同的生活。

    可是殿下实在将四郎养的太好了,若是能做神仙,相信大多数君王也不会留恋王位。四郎虽然不是神仙,可是自觉每日过得比神仙还逍遥,偶尔还有些小惊喜小波澜。

    这样的日子,对于四郎这种谋略废柴来讲,真是舒心得不得了。

    至于功成名就,流芳千古,四郎的事业心完全不在这上面。因为他早就找到了自己一生的事业——豢养天下第一大凶兽。

    复兴人族是陆天机师徒的梦想和毕生事业,他们为此殚精竭虑,几乎付出了一切。四郎尊重这种有梦想并且肯为之努力的人,便赶忙把跪地上的师兄扶起来,讨好的给拍拍衣襟上的尘土。

    “师兄,人各有志。功成名就,画入凌烟并不是我的愿望,我……咳咳,更喜欢现在这样生活……不过,我可以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写下来交给师兄。”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走了,四郎便希望临走之前能把自己知道的,对人族复兴可能有用的知识,全都整理记录下来,也算是给人族的临别赠礼,不枉费自己前世做了三十几年的凡人。

    ☆、189·怀胎鸭2

    到下午间,店里的客人渐渐少了些。四郎拿着毛笔写一会儿字,就觉得累,而后便自己搬一个小凳子坐在店门口,脚边放了盆还带着雨水的豌豆嫩荚。门外是一帘子雨幕。有些雨丝飘到了屋檐下,把青石板的台阶都润湿了。

    这时节用嫩豌豆炒腊肉粒,拿小勺子挖着吃,咸淡适中,风味别致,是极下饭的一道家常菜。鲜嫩的豌豆苗也是当季的时蔬,用来做汤,拌馅以及荤素炒,味道尤好。或者加些酱油,白糖,辣椒油拌食,也十分可口。四郎每次做酸辣粉,都最爱放一大把豌豆苗下去烫了吃,增添鲜味的同时还有清热去火的作用。

    正在剥豌豆,外面忽然扑簌簌想起树叶摩擦的声音。四郎抬头一看,见半空中掉下来一只嫩黄色的团状物。

    有味斋门口枝繁叶茂的大李树上有个伙计李大做的木头小窝,那里面住着最近新搬来的两只躲雨的云雀,唱歌特别好听。若是早上在他们的叫声中醒过来,那一天都会有好心情。

    虽然不住高屋广厦,家里也没有斥巨资养着一个戏班子,可四郎却颇会自得其乐,便把这两只云雀当做是自己家养的一对儿乐师夫妇。

    两只云雀呢,也都十分配合,每次吃完四郎手里的小黄米,总会千回百转的给主人家唱一段才肯飞走。而且,自从夫妇两个有了小宝宝之后,歌声也变得更加富有元气起来,叫人听了打心眼里高兴。

    四郎对两位天才乐师特别满意,已经自顾自把小云雀们当成自家未来的戏班子成员了。四郎对自己人还是非常照顾的,因此,一见刚出壳的小云雀掉了下来,便赶忙一挥袖子,手中的竹剑激射而出,一下子托住了那只孱弱的幼鸟,然后嗖的一声飞转回来。

    刚把湿漉漉的小云雀攥在手心,两只大云雀就衔着虫子,在细雨中轻盈地落到李子树干上。

    这回他们没有先喂嗷嗷待哺的养子,而是四处寻找自己新出壳的亲子,在树屋里找了一圈没找见,就发出了急促的叫声。

    这些大自然里的优雅乐师就连悲痛和发火,都动听的仿佛一首诗。

    “喀咕-喀咕”

    四郎侧耳倾听,发现云雀着急的叫声中又夹杂一两声粗噶的鸟鸣。

    是杜鹃又来借窝孵蛋了吧?

    四郎眯着眼睛抬头看去。

    果不其然,他看见那只雄云雀愤怒地追咬着一只暗灰色,胸腹长了些黑褐色横斑的杜鹃。

    那只杜鹃鸟看着也就才出身十几日的样子,但是体型上已经和他的养父一般大了。不过,到底年岁小,它的翅膀还有些不听使唤,一边飞一边发出“喀咕-喀咕”的叫声,听上去像是在求饶。

    可两只失去孩子的大云雀压根不理会它这幅可怜相,左右夹攻之下,很快就将其啄得鲜血直流,最后“啪”一声摔到树下,成了一团血糊糊。

    “觉得这两只云雀残忍吗?”陆天机从雅间里走出来,站到四郎身边,和他一起朝外看。“不依不饶,非要杀死自己的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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