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种群继续延续下去,而繁衍后代,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扩大族群的方式,哈克在众狼中要保护我就必须做好一个头狼的工作让底下的狼心服口服,和母狼□□……也是他的工作之一。”
说到这里,伊泽顿了一顿。
“有时候我也羡慕你们老虎,至少你不用被逼着去和那些母虎□□,你的宝贝也不用承受这种痛苦。”
维恩冷哼一声说
“林煜要是知道我和其他母老虎□□,非得跟我来个玉石俱焚,不是我死就是他死。”
伊泽瞪圆了眼睛,有些吃惊道
“那个人类的性格有那么刚烈吗?而且你已经确定了他的心意了吗?”
伊泽无心的一句话却不小心戳到了维恩的痛处,他心虚地咳了两声,然后迅速转移话题。
“先别说那么多了,等我抓了只兔子后就立刻跟我回去吧,还有正事要做。”
“兔子?”
伊泽歪了歪脑袋,更加疑惑不解。
现在又不是凛冬,食物短缺的只能吃松鼠兔子充饥什么,老虎完全没必要费心费力去捕一只还不够自己塞牙缝的兔子吧。
伊泽的目光盯得维恩无比尴尬,他只能不情不愿地解释
“是林煜要吃。”
“哦~”伊泽了然的发出一声声响,接着,他笑眯眯地对维恩道
“抓兔子就交给我吧,毕竟狐狸可是抓兔子的好手。”
林煜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有一点点喜欢维恩了,即使那家伙是只不折不扣的西伯利亚虎……就比如现在,维恩只是出去了两小时零五分钟而已,他就开始想他了。
他摸了摸已经饿瘪的肚子,一遍遍的唉声叹气
“维恩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所以当维恩提着兔子进屋的时候,原本还蔫蔫的林煜像一下子被打了一剂强心剂的立刻挺直了腰板,眼睛里也蹦出了喜悦的光芒。
然而当他看到维恩身后紧跟着走进了另一个人的时候,那喜欢的光芒便成了愤怒。
人都有点独占欲,不仅是对人的独占欲,还有对物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跟老虎打交道久了,林煜也好像有了点领地意识。
他把小屋当做自己和维恩的固有领地,一旦有陌生人进入,他就会立刻进入警戒模式,并且对来人下意识的产生厌恶的情绪。
更何况,今天来的这个陌生人还这么好看。
林煜长这么大,自认为走南闯北也是阅人无数,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但眼前这位的美丽却似乎是超越了性别的美,他的眼角眉梢带着万种风情,眼中却一片纯洁无垢,摸着良心说,这是林煜见过的最美的人。
然而就是因为这份美丽,让林煜对他的厌恶更上了一层楼,于是他脱口而出
“哼,我说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才回来,原来是被路上的狐狸精迷住了!”
然而林煜的恶言相向却并没有激怒美人,那美人反而惊讶地对他说
“咦?你怎么知道我是狐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