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此刻自家小麻雀被小雀附体。
倒是越长大越天真调皮。
陆郁很喜欢他长成这个模样。他的金丝雀什么都不必会,甚至不必明白,只要能够健康地长大,快乐幸福就好。
就如同现在,他就像是个十七岁的小小少年,快活地谈着恋爱,想要和喜欢的人接触更加亲密,生活中总是有细碎的小事值得快乐。或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可真正的不幸从不会降临于他。
或许和旁人有的不同,就是他的小麻雀特别可爱。
陆郁对他是唯一仅有的偏爱。
那天晚自习,裴向雀捂着嘴唇,笑了好久,连陆静媛都快要过来瞧一瞧,他是不是笑傻了。
既然歌曲已经选好了,离送别会的开办时间也不长了,裴向雀必须要加紧练习。
这是陆静媛托付给他的重任,而裴向雀自己也想要唱好,在学校里不能练习。所以在家里的时候,裴向雀忙于唱歌,连和陆郁腻腻歪歪的时间都没有了。
陆郁很不理智地迁怒这首歌,认为一点也不好听,即使是裴向雀的声音,也只能拯救一点点。
虽然裴向雀跃跃欲试,可是陆郁的睡前安眠曲,从未点过这一首。
他十分固执地不想让裴向雀为自己唱一首注定会为了别人而唱的歌。可是陆郁的伪装太好,他想要骗过全身心信任自己的裴向雀太过容易,裴向雀什么也没有发现。
只有陆郁故意露出一点真实的情绪,对于裴向雀为别人唱歌的抵触,他的小麻雀会立刻推辞掉这件事,再也不会为别人而唱。
可就是这样,陆郁才不能做。
距离送别会没几天的时候,裴向雀终于满怀希望地提出自己的邀请,他问:“陆叔叔,后天晚上有时间吗?我会,会,会在好多人面前唱歌,你要来看吗?”
他还是紧张的。上一回冲动地上台唱歌,是因为被嫉妒冲昏了脑子,一鼓作气,想要陆叔叔承认自己更好就上去了。可是这次不同,他要唱给那么多熟悉的人,还身负重任,是送别会的最后一个节目。
裴向雀并不上台,而是在后面,他看不到观众,即使陆郁来了,他也瞧不见,可是只要裴向雀只有在那么多观众里有一个陆叔叔,就会有无尽的勇气和力量。
因为陆叔叔是他的好运气。
陆郁一怔,他翻了翻手机里存着的日程表,片刻之后才回答,“那天晚上恰好有事要忙。”
他的声音里有细微的歉意,似乎和真的一样,“不能去那里给你加油了。”
裴向雀有点沮丧,蔫头蔫脑的。他最近贪心极了,什么事都想要陆叔叔参与进来,而陆郁很忙,无法达成他的心愿。
不过这也没有关系,裴向雀心想,陆叔叔是最重要的。
他兴奋地提出意见,“我,我会让静媛录下来,要是,听不清楚的,话,我可以再,再为陆叔叔唱!唱多少遍都好。”
裴向雀问:“那,陆叔叔喜欢吗?”
陆郁半阖着眼,指腹摸着他后颈处柔软的部分,这是非常亲密的动作,代表着对方完全的信任和依赖。而陆郁就像是在安抚一只顺从的小动物,“会,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