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子的要求,他应该会听。
白兔子有一个愿望,总有一天,他要离开白家,带着宝宝,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那个让这些人鞭长莫及的地方。
在此之前,只有隐忍。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呢?白兔子没有任何把握,可以不去看那个孩子一眼。
白兔子感激哥哥,从来不说那边怎么怎么样,要不然,自己一定会忍不住去偷偷看一眼的。然后,有一就有二,终有一天会被发现。做坏事从来不要抱有侥幸,一定会被发现的。
到时候,该用怎样的态度去面对那一大家子人呢?
怕人家会担心我是去偷孩子的吧,凌致那个老头子还是很看重那个孙子的。
虽然最后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机会只有一次,在准备好之前,只有忍耐。
白兔子的心里全是宝宝,完全刻意地把凌云给埋在了内心的角落。大人的世界,已经不是那个白兔子的世界了,相互喜欢就在一起,没那么理所当然。
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能让疯帽子和爱丽丝在一起的“仙境”就好了。
我要振作,为了以后的自由生活好好做准备。白兔子不断对自己说,脑海中是病床上那个小小的身躯,胸口几乎察觉不出来的起伏。
宝宝,白爹不会丢下你的,一定要等着白爹回来。
窗外的月亮朦朦胧胧,就像淘宝上某些衣服的图片似的被模糊处理了。白兔子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他的手不由自主摸进床下的柜子,里面有暗格,拉开来,拿出一把银色的手枪。
枪上的玫瑰,在月光下发射出渴望着鲜血的光。
闭上双眼,白兔子并不安稳,脑海中依旧是宝宝。
宝宝的嘴很像凌云,很薄,一看就知道以后一定是个薄情的人。白兔子自己的嘴唇也很薄,但有很漂亮的弧度,不像凌云,几乎是笔直的两条线。
那两条线中,是怎样吐出那些缠绵的话的呢?白兔子记不住了。
凌云上大学的时候选修过心理学,白兔子选的是哲学。东方的哲学都是很微妙的东西,微妙到几乎没有却又几乎包罗万象。
所以白兔子那个时候的学习,几乎是艰难到惨烈。不过凌云的功课很好,心理学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对于两个人来说,自己的所学,都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凌云得到了白兔子的心,白兔子学会了失去心依旧可以生活。
我从前有过心吗?这真是一个朦胧的问题啊,和天上的月亮一样朦胧。
屋外传来汽车回来的声音,白果的车子。
白兔子光凭耳朵就能分辨出凌云和白果车子的差别,光听脚步声,就能辨别出来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会的本事,不过,存在一定有必要,或许,这还救过白兔子的命呢。
白兔子放心地睡下去了。